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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侵权纠纷需要找律师吗,农村宅基地的纠纷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31 18:57:28

【摘要】

在农村土地形式其中很常见的一种是宅基地,各地因拆迁等围绕宅基地而展开的纠纷越来越多,拆迁中打着各种旗号,如城乡统筹、新农村建设、旧村改造、小城镇化等都涉及到宅基地问题,面对农村中的宅基地矛盾,应怎样去处理,宅基地纠纷如何解决,下面是整理的一些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杰睿说法】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城镇居民购买;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宅基地纠纷调解程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当事人出示举证的材料和依据;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材料和取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制作书面调解书;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或者调节书送达前一方或者双方反悔的,土地管理部门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错处处理决定。

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协商解决,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行政解决,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司法解决,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对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不经行政机关的处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宅基地纠纷还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来解决。人民调解是指在调解委员会(包括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进纠纷当事人互相谅解,平等协商,从而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

目前,我国农村宅基地纠纷起因很多,情况复杂。有历史的、有客观的、有积怨斗气的、有胡搅蛮缠的各种原因。主要表现为侵犯权益、界址不清、遗产归属、私自买卖、擅自批划和实施旧村调整改造规划不彻底、不公正等。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开展,农村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的加快,以土地整理为目的的旧村改造、居民点搬迁等相继实施,社会对土地的需求日益增多,引发了土地权属争议上升,尤其是农村宅基地纠纷表现更为突出。面对类似情况及时咨询律师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农村宅基地纠纷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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