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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土地征收纠纷律师哪里找,泸西县法院拍卖土地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31 12:41:32

封面新闻记者 陈章采 伍勇

5月7日,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1000余名机关干部通过视频培训的方式,集中学习惠企政策。随后将走访全区13000余家企业,为企业纾困解难,全力服务企业发展。

这个消息让泸州中远酒业有限公司(简称中远酒业)法人代表荣忠远看到了希望。“我的厂房15年不能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导致企业发展受限。我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帮我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让企业更好地发展。”

荣忠远所说的困难,是中远酒业建成于2007年的面积达3600平方米的酿酒厂房,因施工方拒绝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在投入使用15年后,至今无法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企业固定资产大幅缩水,融资困难,中远酒业扩大到年产1万吨基酒的规划成为一个难以实现的梦想。

2017年,泸州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被告泸县九建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将承建的原告中远酒业邻玉厂区酿酒车间的完整竣工资料交付原告。”生效近5年后,中远酒业仍然没能拿到厂房的竣工资料。

云求助|施工方拒绝提供竣工资料,四川泸州一酒企厂房15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中远酒业

招商落户,酒企想要大展宏图

四川省泸州市素有“中国酒城”的美誉。除了著名的泸州老窖、郎酒等白酒品牌外,还有大大小小的酿酒企业数以千计。每年酿造的各种白酒产品覆盖了全国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

2006年,通过泸州市江阳区邻玉镇招商引资,中远酒业落户邻玉镇漕溪村3社。企业占地面积17余亩,建有窖池160余口,设计年产基酒1万吨,并注册有“荣国府”酒类商标。产品销往全国1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荣忠远说,2007年2月与邻玉镇签订《招商引资协议》后,中远酒业同年5月与泸县九建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泸县九建司承建邻玉厂区酿酒生产厂房。

2007年9月19日,生产厂房正式点火投产试运营。9月28日,工程监理机构向泸县九建司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按施工程序提供工程完整资料,但泸县九建司没有提供。

没有产权,酒企融资发展受阻

荣忠远说,企业落户邻玉镇,是准备借“振兴川酒”的东风扩大生产规模、提升产品质量和品牌,把企业做大做强。“按照设计,我们可以年产白酒基酒1万吨,产值10亿元。解决200多人就业,年缴税收3000万元。”

由于厂房一直没有拿到泸县九建司交付的完整竣工资料,无法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企业固定资产大幅缩水,融资困难。中远酒业一直徘徊在年产1500吨,解决就业50余人,年缴税收300多万元的生产规模。

荣忠远连连摇头:“落户邻玉镇的时候我才40岁,如今已经年近六旬了。这个工程资料的官司就把我人生最能干事业的黄金时间耗尽了。”

拉锯诉讼,一审判决反复被撤销

泸州市中级法院2017年12月22日作出的 (2017)川05民终1248号《民事判决书》,为中远酒业和泸县九建司之间围绕工程款纠纷、提供完整工程资料持续了近十年的拉锯诉讼战划上了最后一个句号。

判决书查明,2008年,泸县九建司向江阳区法院起诉,要求中远酒业支付工程款。中远酒业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未经验收,泸县九建司未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等提出抗辩。江阳区法院驳回泸县九建司诉讼请求的一审判决,被泸州市中级法院发回重审。

2011年4月,江阳区法院(2009)江阳民重字第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中远酒业支付泸县九建司工程款568940.50元;二,驳回泸县九建司其他诉讼请求。判决后原、被告均向泸州中院提起上诉。2013年1月15日,泸州市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5年5月,中远酒业向江阳区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泸县九建司对工程采取补救措施,提供竣工资料,赔偿各种损失等。江阳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泸县九建司对车间地圈梁、砖柱等进行整改修复,支付鉴定费等,驳回其他诉讼请求。中远酒业上诉后,泸州市中级法院于2016年6月8日裁定发回重审。

2016年11月11日,江阳区法院作出(2016)川0502民初字2858号民事判决书和2858号民事裁定书,驳回中远酒业要求被告提交完整工程竣工资料的起诉。中远酒业再次上诉后,泸州市中级法院于2017年3月29日作出(2016)川05民终1313号和131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再次撤销江阳区法院2858号民事裁定书,指令江阳区法院受理中远酒业要求被告提交完整工程竣工资料的起诉;撤销2858号民事判决书,发回重审。

终审判决:提交完整竣工资料

江阳区法院重审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也有相应约定。虽然原告修建的工程未经验收即进行使用,但不能免除被告交付竣工资料的义务。被告以工程纠纷为由拒绝向原告提交相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理由不能成立。

2017年7月26日,江阳区法院(2017)川0502民初字第2793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一,被告泸县九建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承建的原告中远酒业邻玉厂区生产车间的完整竣工资料交付原告;二,被告泸县九建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中远酒业鉴定费28000元;三,驳回原告中远酒业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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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书

云求助|施工方拒绝提供竣工资料,四川泸州一酒企厂房15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判决被告交付完整竣工工程资料

一审判决后,泸县九建司向泸州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2017年12月22日,泸州市中级法院作出(2017)川05民终1248号民事判决书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生效五年,判决书如一纸空文

这起长达近十年的诉讼终审落槌后,中远酒业向江阳区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泸县九建司履行提交工程竣工资料的判决义务。荣忠远说,五年来,他数十次到江阳区法院反映、请求、催促,“执行法官对我说:‘对方不来,我们没办法。’”

直到今天,已经生效近五年的泸州市中级法院(2017)川05民终1248号民事判决书依然是一纸空文。中远酒业已经使用生产了十五年的厂房因为缺乏完整工程资料,至今无法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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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座厂房至今未能得到竣工工程资料

荣忠远说,2013年1月泸州市中级法院判决“中远酒业支付泸县九建司工程款568940.50元”后,江阳区法院于2014年查封了酒厂价值70余万元的基酒,同时查封了中远酒业的银行账户。“也就是说,我们支付泸县九建司的50余万元工程款的判决是有执行保障的。但是,为什么要求泸县九建司交付竣工工程资料的判决就无法履行呢?”

执行局:我们采取了多种措施

这起判决生效近五年的案件,为何至今没有执行?

封面新闻记者就该案执行问题向江阳区法院正式提出采访请求,经反复沟通,江阳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及承办法官于近日向封面新闻记者介绍了该案执行情况。

江阳区法院执行局介绍,中远酒业和泸县九建司之间的案件执行,涉及2013年1月泸州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中远酒业支付泸县九建司工程款568940.50元”,以及2017年12月泸州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被告泸县九建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承建的原告中远酒业邻玉厂区生产车间的完整竣工资料交付原告”两个生效判决的执行。由于当事双方因工程纠纷矛盾很深,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多次召集双方进行沟通协调。曾一度达成和解协议,但最终未能实现。

执行局表示,在执行泸县九建司交付完整竣工资料的过程中,泸县九建司声称“资料已经不在了”。法院曾积极与住建部门联系沟通,寻找替代方案。也曾多次要求泸县九建司补充完善工程资料,但未能实现。

执行局称,由于工程资料属于执行标的物中的特定物,如果发生毁损灭失,就存在执行不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特定执行标的物确已毁损或灭失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折价赔偿。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终结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可另行起诉。

执行局表示,下一步将继续积极召集双方进行协商,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将依法终结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可以另行起诉。

律师观点:本案不存在执行不能

这起延续多年的交付完整竣工资料纠纷案,是否如江阳区法院所称存在执行不能,只能终结执行程序?封面新闻记者将案件情况发送给多位资深律师提出咨询。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郭刚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作为施工方的泸县九建司向中远酒业提供完整工程资料,属于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义务。泸县九建司应当无条件提供。

郭刚认为,本案中判决被告泸县九建司交付完整竣工资料,属于法律文书指定履行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郭刚认为,本案中泸县九建司拒不交付完整竣工资料,或声称资料毁损灭失后,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工程进行鉴定后出具竣工资料,同样具有进行产权登记的法律效力。因此本案并不存在执行不能的情形。

多名资深律师表示,特定物的界定是具有唯一性、不可替代和不可修复。本案中可以通过具有资质的其他机构对工程进行鉴定后重新作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竣工资料。因此,本案中完整竣工资料具有可替代性,不属于江阳区法院所称的“特定物”。江阳区法院所称“执行不能”缺乏依据。

新的希望:政府将“解难题助发展”

据了解,泸州市江阳区将于5月起至9月底,组织开展“千人访万企、暖心解难题”大走访活动,旨在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深入了解辖区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为企业“送政策、问需求、解难题、助发展”,“一企一策”精准帮扶,千方百计稳住市场主体,畅通政企沟通联系渠道,打造安商、稳商、护商的营商环境。此次培训,就是为机关干部精准掌握政策、精准解读政策、精准落实政策、精准惠及企业提供保障。

泸州市中级法院生效近五年的终审判决究竟能不能得到执行?中远酒业使用了十五年的厂房何时才能顺利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江阳区“千人访万企、暖心解难题”大走访活动能否解决企业面临的困境?封面新闻将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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