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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前找律师还是判决后,法院执行程序的过程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30 17:41:11


大家好,我是琪哥,深圳 “ 正义执行 ” 律师团队创始人,
团队自创27门类资产狙击术 ” ,攻克 “ 调解书无法定性拒执罪 ”难题,
被粉丝称为 “ 广东老赖克星 ”


执着的70后东北汉子,原告权益的捍卫者
团队在深圳,专注解决广东地区经济纠纷疑难案件(百万以上案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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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是经济纠纷的最后环节,而百姓打官司的目的就是要回款,最最直白的诉求
执行力度、执法尺度、法官是否尽职尽责,直接关乎法律权威和民众福祉,甚至是社会安定(近些年不断发生原告看到回款无望就极端处理,杀掉老赖全家的事情)。
但在百姓心里,很少人知道执行和诉讼属于不同部门,更不可能知道执行需要自己申请这些弯弯绕绕。
原告不会想到 ” 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 “并不能全国联网,并不能做到全国所有资产一键通查
现实中,系统查询如果没有资产余额,执行法官通常就不再过问更多细节,更不会做线下排查。
对于大多数原告,拿到判决书后往往就意味着案件结束。
除了这张叫做判决书的纸,往往什么都没有改变,这是原告从心里不能接受的。也造成了原告和法院之间的各种隔阂矛盾,滋生了很多信访举报等不必要的纠纷。


判决书到手,原告应该做什么?
今天和大家梳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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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交《申请执行书》

这个事情需要原告自己做!!!
诉讼和执行分属不同部门,相互不隶属,所以原告必须自己记得要在两年之内申请执行
如果两年时效期过了,原告没有申请执行,这个债权就作废了。也就是说就算人家有钱也不需要还了。。。

一审判决生效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有履行义务的一方在限定期限内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小贴士:


所需材料:申请执行书、生效法律文书(判决、调解书、支付令、公证文书等)、申请执行人身份证复印件、生效证明(部分地区已经不再要求)。

其中,《申请执行书》大家直接百度(很多模板),照抄就行。


二、立案、分案

法院大多为无纸化办公,也就是网上立案(少部分法院还是愿意线下立案),立案庭有专人引导立案。
正常情况下分案是随机的(不能指定法官,防止贪腐)。


三、送达执行通知、要求被告填写“报告财产令”

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会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并要求被告如实填写 “ 报告财产令 ”,限期让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在限期内被执行人未履行,理论上可以对被执行人予以罚款、拘留。
在限期内被执行人未报告、漏报告、不如实报告财产,理论上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措施。

记住了,只是理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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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网络查询、控制财产

案件分到执行法官名下,先给到 “ 查扣冻 ”小组集中进行查询(就是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
理论上可以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车辆、房产、证券、保险进行查询,但其实系统联网并不完善,很多信息并不能做到全国所有城市所有资产一键查询。

按照现行规定,执行局就算查也只是查查余额而已。
而大家最关心、认为惩治老赖找寻老赖资产最有效的资产流水查询暂时还不是执行法官的工作[衰][衰][衰]。


详查被告转移资产、隐匿资产的线索,所有的资金流向查询、流水查询,这些是由执行律师团队来完成的。
婚姻状况、户口信息、自然资源信息、执行法院所在地以外的房产、宅基地、村镇银行农商行等重要信息必须通过线下查询的方式完成,这些是由执行律师团队来完成的


五、执行实施阶段

承办的执行法官收到案件后,理论上会在第一时间阅卷(查看查扣冻信息、通知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已经查封到的资产要分情况进行处置。
查封车辆单独说一下,因为特殊:
法院只是查封车辆档案,但不查封实际的车辆,也没权限要求高速公路和交警队拦车扣车,所以事实的车辆执行是非常尴尬的,淫威等于没人执行。

就算原告找到车辆,法院拖车回法院,启动评估拍卖程序进行处置,也有可能随时跳出来一个第三方(带着转账记录和买卖合同),说这个车子早就卖给自己,只是自己没时间到车管所过户。

对于房产,处置是要符合条件的。是不是唯一房产,面积是否查过国家规定,各种条件很多,大家可以翻看我过往的文章。


组织和解。
和解协议改变了原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履行时间、方式,为执行未来取证追责带来几乎是无法逾越的障碍,大家慎重。
如果大家问我建议,我强烈不建议大家漫无目的、没有保障的签任何和解协议!


线下调查。
理论上执行局可以通过到被执行人居住地、工作单位进行调查,确定其是否有没有被发现的财产线索。但实际上有时间、人手、权限、法院预算、跨部门、跨市跨省等现实因素,加上法官不做调查也不违法(没有相应考核),所以大家别做这个梦。


拘留、罚款。
未申报财产、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告,执行法官理论上可以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的执行措施,其目的就是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但这只是理论,理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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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

线上不查流水、再不进行线下查询,自然很难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执行法官能做的是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


七、结案

查询不给力,只是拉黑限高的惩戒力度又有限这些都是事实。
案子多,法官忙不过来,案件只能等六个月,之后依法采取 “ 终本 ” 的方式结案。
虽然 “终本 ” 和大家心目中的结案不同,但既然法律已经把这种方式设定为一种合法的结案方式,咱们也只能接受。

在执行程序中的结案方式不仅仅只是回款。
包括:执行完毕(回款)、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执行、不予执行、驳回执行申请(原告可以寻找其他法律渠道)。

执行完毕即案件执行到位,皆大欢喜,代表血汗钱拿回来了[偷笑]。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没发现资产余额,六个月时间到了执行局制作裁定,法官就可以合法地放弃案件的继续追查了。
终结执行对应于执行和解、撤回执行申请的情形。
不予执行主要是对于不符合执行条件的公证债权文书、超过执行时效的生效法律文书(判决作废0。
驳回执行申请对应于执行申请不符合执行条件的情形(但不代表不符合其他诉讼条件,所以原告不要放弃,应该寻找其他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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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是海,一天说不完。
我抽时间写,大家用心读。


希望大家都能学会基本的执行方法
小案子自己操作,百万以上的案子再交给我们(毕竟执行有25%左右的成本)”,
同时,大家的点赞、转发、评论也都是我们的动力[害羞]。


今天就说这么多吧,我是琪哥。
大家点击我的头像就能找到我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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