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交通肇事受害者的死因是什么,这种情况下,开车撞死人是不用坐牢的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09-28 01:03:08
这种情况下,开车撞死人是不用坐牢的


| 事件回放

张女士乘坐哥哥的车在路上正常行驶,突然有个行人从路右方的绿化带冲进马路中央。

坐在副驾驶的张女士看到后马上提醒哥哥及时躲避,但由于事发突然,行人和车的距离过近,张女士的哥哥闪躲不及,造成了交通事故。

在撞了人之后,张女士和哥哥立马下车查看,在看到行人受伤倒地后,张女士和哥哥选择立刻报警并把被撞伤的行人带进车内,送往最近的医院寻求救治。

即便如此,由于行人伤势过重抢救无效已经宣告死亡。抢救过程中医院联系了家属,家属到达医院了解过事件的前因后果后与张女士和哥哥进行了协商,行人家属表示愿意和解。

张女士和哥哥遇上了这样的事情后惊魂未定,即便己方并无过错,但毕竟人命关天,哪怕和行人家属达成了和解意向,但张女士一家还在担心,哥哥是不是要去坐牢了?


| 事件解析


开车撞人并不一定会坐牢

开车撞了人,并不一定要承担刑事责任,不是必然要坐牢。


若驾驶者没有违反交通运输法规正常行驶发生意外,一般情况下则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通常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关键还是要看事故造成的后果和肇事者在事故中应承担的责任来综合判断。


违反交通运输法规是前提,因违反交通运输法规致人死亡的,构成《刑法》中规定的交通肇事罪,一般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若行为人及时将受害者送医,积极进行赔偿,取得了家属的谅解,一般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若法院最终处以缓刑,就可以不用坐牢。


特别提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可以请求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予以协助。


张女士和哥哥的应对方案

在事件回顾中,我们得知张女士的哥哥作为驾驶人并没有违章行为,是在路上正常行驶的情况下遇到了突然闯入机动车道的行人;

同时,张女士和哥哥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报警,并在第一时间将受伤行人送医,在事故发生后选择了积极应对,没有逃逸或破坏现场的行为;

如果在相关部门介入后发现张女士的哥哥确实没有违反交通运输法规,则该事件不构成刑事犯罪,不会面临刑事处罚,也就不需要坐牢,只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即可。


⬇️⬇️⬇️点击下方,即刻咨询法律问题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