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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7月份交通事故死亡,5.30宁夏交通事故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09-27 16:17:10

2020年11月5日,福银高速公路由北向南方向固原三营段发生一起造成4人死亡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成立了“福银高速‘11.0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通过对该起事故深度调查,及时整改存在安全隐患,追究相关涉事人员责任。近日,事故调查组完成深度调查报告并对调查情况进行通报。

致4人死亡!宁夏交警发布“11.05”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报告

2020年11月5日22时许,韦某奎驾驶小型客车沿福银高速公路由北向南方向行驶至2103KM+359M处时,与斜停于应急车道内王某福驾驶的轻型货车碰撞后仰翻于行车道。随后杨某宇驾驶小型轿车至此发生二次碰撞,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三车不同程度受损。

通过事故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和相关技术鉴定,在一次事故中,韦某奎因驾驶机动车未注意观察,且未采取有效的制动及避让措施的行为,承担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福因驾驶未按照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后,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行为,承担该起事故的次要责任;其他乘车人在此事故中无责任。在二次事故中,杨某宇因驾车时有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未确保安全驾驶,承担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韦某奎因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事故后,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且未将车上人员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的行为,承担该起事故的次要责任;王某福因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后,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行为,承担该起事故的次要责任;其他乘车人在此事故中无责任。

目前,杨某宇、韦某奎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宁夏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并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杨某宇因嫌疑非法营运已被移交固原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受案调查,并将依法进行处罚;王某福因驾驶机动车存在超载违法行为已被高速交警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驾驶证记6分。

下一步,宁夏公安交管部门将进一步健全完善高速公路“警路企”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加大道路巡逻管控力度和勤务安排,及时向相关部门推送问题线索,强化路面执勤执法和宣传教育,严查严处超员超载、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同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增加救援点位和人员设备,及时清除路面安全隐患,保障道路通行秩序,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来源:宁夏交警】

来源: 宁夏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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