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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牲畜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与牲畜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09-27 07:24:07

目前,我县已进入牲畜草场转场季节,大量牛、羊等牲畜“借道”公路,近期接连发生多起车辆与牲畜碰撞的道路交通事故,给交通参与者和农牧民带来诸多交通安全隐患和不同程度的财产损失。

案例一

2021年08月12日20时许,马某某驾驶机动车在572国道9公里处,将路上的一只狗撞死,该狗主人称其为牧羊犬,双方无法达成调解。

案例二

2021年08月31日20时40分,石某某驾驶机动车在572国道62公里,将路上行走的牲畜(马)撞死,该马主人称其为赛马,双方进行协商处理。

案例三

2021年08月24日20时,卓某某驾驶车辆行驶至572国道20公里与路上行走的牲畜(牦牛)相撞,造成牲畜(牦牛)死伤若干,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案例四

2021年09月01日22时,李某某驾驶车辆行驶至227国道594公里与路上行走的牲畜(牦牛)相撞,造成牲畜(牦牛)死伤若干,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案例五

2021年09月02日06时,李某某驾驶车辆行驶至572国道9公里与路上行走的牲畜(牦牛)相撞,造成牲畜(牦牛)死伤若干,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贵南交警温馨提示:

农牧区道路路况复杂,路面状况差,弯急、路窄、视线不佳,且散养牲畜较多,特别是秋冬转场时节,经常存在牲畜出入道路或临路放牧情况,道路通行情况更为复杂,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驾驶人在驾车经过农牧区道路时,注意力必须高度集中,特别是夜间行车切勿超速行驶、强行超车、滥用灯光,在路况不明或发现疑似牲畜或其他影响通行的情况时,一定要减速慢行,不要急刹车,合理调整灯光,随时准备制动,采取正确防范措施,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其次,一旦发生碰撞牲畜的交通事故,及时报警求助,切勿惊慌、切莫逃逸。

同时,也提醒和呼吁广大农牧民群众,选择安全区域进行放牧,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加强自我防范意识,确保自身财产安全,共同营造安全、平稳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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