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桂林找象山区合同违约咨询律师,购入的二手房竟无水、煤气管道,法院:原房东违约,退钱赔款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26 15:33:53

来源:澎湃新闻首席记者 葛熔金 通讯员 徐如霞

新买的二手房,装修时发现里面竟没有水、煤气等管道,购房者以卖家违约诉至法庭。澎湃新闻5月25日从宁波象山县法院获悉,该院一审的这起房屋买卖纠纷案经宁波中院二审维持原判,原房主洪女士被判向购房者陈先生返还房款104万元,支付违约金16万元。

2021年6月,陈先生与洪女士签约,全款购买70多平方米的二手房一套,交付后装修时发现屋内无水、煤气及烟道设施。经交涉,陈先生才知道该房屋系“双拼户型(开发商为规避调控政策,将两套独立产权的小户型拼成大套)”其中的一套,洪女士向开发商买的大套有2本产权证,物理上亦可分成两套房子,但水、煤气、下水道、厨房烟道等设施只一套内有,卖给陈先生的是其中没有这些设施的那套。

此后,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洪女士30日内将缺失的设施配齐,达到安全、可正常使用状态,若未按约履行,陈先生可解除合同,要求退还支付的购房款、承担相应违约金。之后半年洪女士未履约,陈先生诉至象山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洪女士交付的房屋缺失水、煤气、下水道、厨房烟道等设施,严重影响正常使用,构成严重违约,原告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有权解除合同。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双方的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责令洪女士返还购房款、支付违约金16万元。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