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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在北海找一位善打交通事故的律师,偷盗官员别墅能偷到现金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26 12:15:26

1月28日,广西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原副局长赵汝林、广西联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宁敏受贿一案。

作为一位厅级官员,赵汝林的“落马”既在意料之中,却也让人有些意想不到。他受贿的行为被“公之于众”,竟是因为一个为争取从轻发落盗窃犯的举报。

收受现金、别墅 一个被小偷“拉下马”的厅级官员

东窗事发竟是因被小偷举报

在1月28日的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至2019年,赵汝林利用其担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副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与被告人宁敏共同收受或单独收受相关单位、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现金人民币2122万元,7500美元,5000欧元,价值人民币760万元别墅一套,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宁敏明知被告人赵汝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仍与被告人赵汝林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89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二人刑事责任,案件将择期宣判。

值得一提的是,赵汝林收受贿赂的事实“败露”的起因,竟有些出人意料,可以说,他“落马”的关键在于一名80后盗窃犯被抓后的举报。

具体的细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于2020年9月30日,公布的《蒋某盗窃罪二审刑事判决书》中有所提及。

判决书中显示,出生于1984年的男子蒋某,于2018年2月17日19时许,使用事先偷配好的钥匙进入南宁市青秀区越秀路一小区9层的住户家中,盗窃被害人邱某现金人民币21万元、美元5235元、港币54700元、欧元3885元、古巴币3元、英镑6235元、金色人民币纪念币100元、人民币航天纪念币2000元以及六瓶茅台酒。根据案发时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涉案外币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情况计算,涉案外币价值合计约人民币162907.44元。

另查明,2018年2月21日,蒋某名下的一个银行账户存入174300元。5天后蒋某被抓获,公安机关从其住处扣押涉案美元、英镑、欧元、古巴币、纪念币、银行卡等物品。

法院经审理以犯盗窃罪,判处蒋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后蒋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他表示自己有检举他人重大犯罪的立功表现,构成重大立功。

蒋某的辩护律师指出,蒋某举报赵某、梁某等人涉嫌职务犯罪,其中赵某涉案金额为2122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构成重大立功;请二审法院依法考虑蒋某有重大立功行为,且给国家挽回了重大损失,请二审法院依法在一审量刑的50%的幅度内,改判蒋某五年以下的刑罚。

贪官被立案起诉 举报者获改判

南宁中级法院确认证实蒋某归案后举报广西银监局的领导赵某利用职务之便,为梁某在玉林、北海的农村信用社做融资借款业务,以打高尔夫球为名接受梁某输送好处费的问题。

2020年1月8日,赵某因涉嫌受贿罪被百色市人民检察院立案起诉。而此处的赵某就是赵汝林。

关于蒋某的立功问题,法院经查,蒋某归案后,向相关部门举报了赵汝林等人涉嫌受贿等违法违纪的犯罪线索。

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调查,确定了赵汝林涉嫌受贿的犯罪事实,并将该案移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广西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百色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百色市人民检察院起诉认定,赵汝林利用其担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副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与他人共同收受或单独收受相关单位、个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赵某量刑应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幅度内进行。其收受他人数额特别巨大的犯罪行为对整个广西银行保险行业的影响是极大的,系在自治区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案件。

法院认为蒋某检举、揭发的行为构成重大立功。他虽仅提供了赵汝林收受梁某财物的犯罪线索,但对赵汝林、宁某涉嫌受贿罪一案的立案查处起着重要作用,该案也是基于蒋某的检举、揭发行为而得以侦破。

蒋某在审查起诉阶段有揭发检举他人违法犯罪重要线索,具有立功情节,且为重大立功,依法可予减轻处罚。法院终审依法改判: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他从揭牌代表成了“落马”官员

赵汝林何许人也?据公开信息显示,赵汝林1966年5月生于广西,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落马前任广西银保监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协管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分管股份制银行监管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非现场监管处、现场检查处。

据了解,赵汝林是银保监会立案查处的首个金融监管官员,也是自2018年4月银保监会成立以来公布的首例落马官员。

2018年3月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将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保监会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包括,维护银行业和保险业合法、稳健运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等。

2018年4月8日,中国银保监会在京揭牌。广西监管局辖内13个银保监分局于2018年12月26日统一举行揭牌仪式,赵汝林是广西监管局派出的揭牌代表。在揭牌仪式上,赵汝林曾强调,要按照“忠、专、实”的要求,切实肩负起属地监管职责,督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在防控风险、深化改革、服务实体、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重点工作中真作为、见实效;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监管干部队伍,依法监管,严格监管,一手抓全面从严治党,一手抓金融风险防控,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扎实的作风,投身银行保险监管事业。

然而,5个月后他就被查了。其案件进展很快,从接受调查到被移送检察机关只用了半年时间。

一个疯狂的“靠监管吃监管”的反面典型

2019年5月27日,驻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公布,赵汝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11月13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委研究决定,将赵汝林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11月22日,中国银保监会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赵汝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28日,赵汝林反面典型案件在银保监系统进行通报。

据媒体报道,通报中透露了不少案件细节:“转移、藏匿赃物,搞封建迷信活动;长期接受有偿性服务,为生儿子假离婚找代孕……深耕广西金融圈三十余年,在任期间,‘一把手’换了四任。”

2019年11月22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称:经查,赵汝林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搞封建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收受礼品礼金,接受私营企业主等安排的宴请、旅游、打高尔夫球等活动;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插手干预被监管金融机构人事工作;违反廉洁纪律,长期大肆收受他人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搞权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审批金融机构;违反生活纪律,追求低级趣味,违反社会公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指出,赵汝林身为金融监管机构的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意识淡漠,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背离依法监管、为民监管、廉洁监管的初衷;亲清不分,甘于被“围猎”,与被监管对象“猫鼠一家”,充当不法商人“内鬼”,从金融监管者沦为金融风险制造者;生活腐化,道德败坏。

据券商中国报道,赵汝林涉及的“七宗罪”在银保监系统的通报中透露了更多细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利用父亲丧事之机收受他人钱款;长期大肆收受他人财物折合共计231.79万元,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大搞权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接受请托违规批准村镇银行跨区设立分支机构;违反生活纪律,追求低级趣味,长期接受有偿性服务,为生儿子传宗接代假离婚、找代孕;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折合共计2880万余元,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称,赵汝林案件是一个近乎疯狂的“靠监管吃监管”反面典型。一些有求于赵汝林的私人老板,充分挖掘赵汝林的弱点,竭尽所能对其拉拢腐蚀,有的以情动人,劝其收钱,“如果现在不收,以后想孝敬也不一定行啊”。

赵汝林在广西任职期间,长期不交流。他“深耕”广西金融圈三十余年,担任副局长以来,广西局先后更换四任局长,形成了流水的“一把手”,铁打的“坐地户”,客观上造成对其监督难、难监督的问题。

因赵汝林善于“办事”,广西局多任“一把手”对其过度赋权,在个别局长任内,其他班子成员甚至需通过赵汝林向局长汇报工作,对其监督更是无从谈起。这导致赵汝林到了“无人能管”也“无人敢管”的地步。

据查,赵汝林分管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期间,多次受他人请托,屡破规则审批某村镇银行设立6家分支机构。在任职期间,赵汝林滥用职权,为特定私营企业获取银行贷款打招呼、推动成立债委会化解风险,借机“敲竹杠”敛财。

赵汝林利用长期分管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的权力,帮助私营企业主梁某在4家农村信用社违规获取数亿元贷款,收受他人所送现金和豪华别墅;公开践踏监管规则,违规审批某村镇银行跨区设立分支机构,帮助利益关系人违规入股该村镇银行并担任董事;假公济私,借口公务活动或基层调研为特定关系企业牵线搭桥、站台助威、协调融资。

如此种种,他“落马”被审判其实也在意料之中。

文/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宋霞

来源: 北京头条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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