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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找律师起诉我主良缘,婚恋平台“我主良缘”提供虚假会员信息被罚网友:“还有很多这样的平台”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24 10:42:18
婚恋平台“我主良缘”提供虚假会员信息被罚!网友:“还有很多这样的平台”


最近,婚恋平台领域可谓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就在一周前,号称“中国婚恋第一股”的世纪佳缘,刚被曝出有高管正在配合司法机关接受调查,这两天,另一婚恋平台我主良缘又传出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消息。事情是这样的——


近日,深圳我主良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天河分公司,因发布不实信息诱使消费者订立合同,被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160元。处罚事由显示,该分公司的销售人员通过微信聊天向消费者介绍会员信息时,存在对会员工作及学历信息方面的不实内容,当事人承认部分信息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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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2年4月21日,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我主良缘天河分公司涉嫌发布或者利用虚假信息,诱人订立合同进行立案调查。通过询问调查及收集有关证据资料查明,2021年7月,我主良缘天河分公司的销售人员通过微信聊天向消费者介绍会员信息时,存在对会员工作及学历信息方面的不实内容。已为消费者办理退款66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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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查查APP显示,我主良缘是一家专注于以“一对一”婚姻介绍为核心,融合情感教育、形象管理、旅行社交、政企联谊为一体的一站式婚恋情感产业科技集团。秉承“让脱单更如意”的企业使命,在致力于帮助1亿人成就高品质婚姻的愿景引领下,我主良缘立志成为全球领先的婚恋情感行业标杆企业。其成立于2014年9月17日,法定代表人为黄志华,注册资本为500万人民币。

婚恋平台“我主良缘”提供虚假会员信息被罚!网友:“还有很多这样的平台”

对此,网友们纷纷点赞支持——“早就该这么干了”“还有很多这样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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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观韬中茂(厦门)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焰盛分析,市面上各大婚恋平台的一切经营行为都应该且必须以合法合规为基础。我主良缘天河分公司销售人员的行为系侵害消费者权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当消费者在该平台交友过程中人身或财产权益受到侵害时,除侵害行为人外,该平台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当前,该企业及其他诸多婚恋平台均存在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问题,此类问题多源于平台会员提供不真实不准确的个人信息,而平台对会员提供的前述信息审核把关不严,使婚恋平台高质量撮合匹配单身男女的功能付之阙如。”李焰盛说。

事实上,近期,多家媒体都曝光了我主良缘的相关问题。例如,“女子花7万购买我主良缘会员,质疑服务要求退款”“28岁男护士交5万元找‘我主良缘’相亲,自称被骗提出退费8个月仍未果”……

据民政部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的单身成年人口高达2.4亿人,其中有超过7700万成年人是独居状态。随着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用户行为习惯逐渐转为线上,适婚人群也愿意通过婚介平台寻找与认识自己的婚恋对象,网络婚恋市场潜力巨大。但由此引发的乱象也在明显增加。

2021年,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围绕相关领域进行过专项调研,其梳理出的婚恋网站平台主要存在的问题有:网站会员无信息审核,充值享服务成“花架子”,会员权益无保障;网站成为引流工具,消费者受推销困扰;婚恋平台实体门店信息审核形同虚设,消费者情感财产安全存巨大隐患;婚恋费用较高,效果不明,消费者退款遇阻。

法治网研究院还注意到,2021年12月15日,上海市婚姻介绍机构管理协会针对个别婚恋机构侵犯个人隐私、欺骗套路消费、恶意营销、服务条款含糊不清等问题,约谈我主良缘、百合佳缘、珍爱网、壹嘉缘等四家婚介机构,要求机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立即整顿。

李焰盛建议,婚恋平台为自身运作制定规则,其掌握着用户双方信息数据,并向注册的会员收取服务费,其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严格信息审核机制,对会员信息严格把关,对用户双方尽到尽职勤勉义务,争做真正适合市场需要的婚恋中介。此外,建议民政、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对婚恋平台逐步开展联合执法监管,期待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专项整治,建立婚恋平台失信黑名单,倒逼婚恋平台加强管理。




选题策划 | 法治网研究院

文|沈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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