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找阿拉善左旗乌斯太镇律师,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调解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24 03:50:43

为深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近日,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乌斯太人民法庭庭长云文、书记员杨海波来到巴音木仁苏木某嘎查上门调解了一起劳务报酬纠纷。

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官上门调解 司法温暖群众

2017年,村民白某一行四人在该嘎查种植看护葡萄地和防护林。务工结束后,四人工资一直拖欠至今。通过云文庭长细致耐心地走访沟通,初步达成调解意见。

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官上门调解 司法温暖群众

群众利益无小事,为更好的回应群众的司法需求,发挥能动司法,展现新时代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和责任担当,阿左旗法院一直致力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不断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将学习弘扬“法官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马背法庭精神”落实到具体的办案过程中,变当事人到法庭告状为法官走进苏木嘎查调解纠纷,使群众矛盾在家门口得到化解。

法律小贴士

讨薪的正确打开方式

01 PART

准备工作——收集证据

俗话说,空口无凭。

讨薪前,职工需要收集自己被拖欠工资的相关证据(证据是后面的维权行动必需的材料,做好这些证据收集,有利于节省维权时间、提高维权效率):

1.劳动合同书;

2.工资支付凭证、工资存折(汇款记录)、微信或支付宝工资发放记录;

3.考勤记录;

4.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5.盖章的工资发放证明等等。

02 PART

明确维权的常规通道

1.协商:与用人单位协商

与用人单位协商欠薪之事,协商的过程和结果最好有相关证明,如纸质证明、微信聊天记录等。

2.请求协调:请求工会组织出面协调

与公司协商不成,或者公司不履行协商方案的,可以通过用人单位的工会组织进行协调处理;协调不成功,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工会组织求助。

3.投诉: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劳动监察大队是劳动争议纠纷投诉的受理机构,职工遇到恶意欠薪的情况时,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4.提请仲裁: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即“先裁后审”制,劳动争议当事人须首先将争议提交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后,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未经仲裁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5.起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过劳动仲裁后,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用人单位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将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03 PART

保持冷静,明白行动边界

要明确自己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

讨薪是职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救济行动,但不能因此跨入违法犯罪的范围。

如果你不懂,就求助于专业人士:工会、律师、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04 PART

可寻求相关部门帮助

工会、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仲裁部门、法院以及律师,都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力量。

来源:阿拉善左旗法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