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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工伤在哪里找律师,威海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23 17:24:31

威海市工伤保险相关待遇再提标

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80元、170元、160元、150元

昨日,记者从市社保服务中心获悉,自今年1月1日起,我市对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对符合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分别按180元、170元、160元、150元的标准增加。

据介绍,此次调整的范围为2017年12月31日前,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除外)、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已纳入工伤保险制度实施范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中,领取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经批准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含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金期间死亡人员)供养亲属。

具体的调整标准:在伤残津贴方面,对符合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分别按180元、170元、160元、150元的标准增加。

在生活护理费方面,以统筹地区2017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5191.33元),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修订)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比例确定。即: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在供养亲属抚恤金方面,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3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47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6元。

“调整上述三项待遇所需费用,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据市社保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调整后的待遇将于近日发放到相关人员手中。(记者 王雪云 通讯员 姜岩)

威海市工伤保险相关待遇再提标

政策解读

国家对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如何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规定,我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均称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均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煤炭法》第44条规定,煤矿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井下作业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建筑法》第48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王凇祺

一至四级因工致残人员待遇标准是什么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王凇祺

工伤保险支缴率和工伤事故发生率如何计算

工伤保险支缴率是指在统计期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待遇占该用人单位实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比例。

工伤事故发生率是指在统计期内,用人单位职工被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人次数与平均缴费人数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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