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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贷款可以找律师起诉银行结清吗,货款合同纠纷最有效的处理方式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23 11:11:31


一、货款合同纠纷的常见类型。

(一)逾期不能正常还款。

当资本周转困难时,贷款人往往会逾期还款,但风险很大。以抵押贷款为例。通常,如果抵押贷款逾期一定次数,银行将拒绝贷款。银行一般按照连三累六的标准对客户的信用记录进行评估。所谓连三累六,是指逾期还款连续三个月六次。假设客户抵押贷款连续三个月逾期或累计逾期六次,如果再次申请贷款,银行将更加谨慎。

(二)贷款抵押物优先受偿权。

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为贷款担保,以确保贷款按时还款。抵押贷款的条件要求借款人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为贷款担保,以确保贷款的到期还款。贷款期满后,借款人未按期偿还贷款的,银行有权拍卖抵押品,并用拍卖所得偿还贷款。拍卖款偿还贷款余额归还借款人。如果拍卖款不足以偿还贷款,借款人将继续偿还贷款。

徐宝同律师团队根据十多年来处理货款合同纠纷的操作经验,并分别从买方和卖方的角度提出了实务建议,分享给大家,希望对大家能有一些帮助。

货款合同纠纷最有效的处理方式

二、原告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逾期不能正常还款。

逾期不能正常还款的,原告可以要求终止与被告的贷款合同,并支付原告的贷款本金和逾期利息。因此,除身份证明材料外,原告还需要准备贷款合同、银行流量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贷款抵押物优先受偿权。

原告可以要求人民法院依法责令被告在被告无法偿还贷款时,通过折或拍卖的价格优先支付抵押品。因此,除身份证明材料外,原告还需要准备贷款合同、担保合同、抵押登记证等相关材料。

三、被告能从哪些角度抗辩?

(一)逾期不能正常还款。

被告可以主张原告无权要求在还款日前提前还款,侵犯了被告的时间利益。被告也可以主张按时还款,没有预期违约的特点。

(二)贷款抵押物优先受偿权。

被告可以主张抵押物未办理抵押登记,原告不享有抵押权和优先受偿权。

四、司法判决观点。

(一)逾期不能正常还款。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未约定或者约定支付利息的期限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确定。贷款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贷款时一并支付;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每届一年以上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在返还贷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贷款。借款期限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借款人可以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敦促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返还贷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货款合同纠纷最有效的处理方式

法院认为,原告起诉被告逾期还款的,可以按照原告的要求终止原告与被告之间的贷款合同,自贷款到期之日起至本息还清之日支付贷款本金和利息,罚息(利息和罚息利率标准以中国银行系统为准)。

(二)贷款抵押物优先受偿权。

当原告要求被告不能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时,原告有权以郭章梅的名义折价或拍卖抵押品,并以出售所得价格优先受偿。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的规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至第三款规定的财产或者正在建设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保证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让财产的占有,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的,债权人有权优先赔偿财产。

徐宝同律师团队,专注公司、商事、股权、合同诉讼及仲裁争端解决,深谙法院审判实务及规则研究经验,特别是在合同纠纷方面。本文不能视为对特定案件的法律建议或意见,仅为笔者团队在处理类似案件时法院的裁判规则。如你遇到法律问题,可以联系徐宝同律师,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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