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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刑事会见律师服务,临沂市看守所真实情况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09-26 13:27:08

[闽南网]

据@中国之声 12日报道:近日,有知情人士向中国之声透露,今年一月份,在山东省临沂市看守所内关押的一位六旬老人突然昏迷不醒,送往医院抢救数日后不治身亡。家属查看医院的诊断报告显示,老人身上有包括肋骨骨折在内的多处创伤。

临沂市看守所工作人员在和家属交流时表示,刁先生生前喜欢喝酒,可能由于在看守所关押期间没有酒喝,导致身体不适。那么,老人昏迷不醒究竟是突发疾病还是另有原因?身上的多处创伤又从何而来的呢?

临沂看守所六旬老人关押期间昏迷死亡 身上多处创伤

拘留通知书

临沂看守所六旬老人关押期间昏迷死亡 身上多处创伤

死亡记录

拘留两月送医后,家属对病情竟一无所知

2018年11月,在山东省临沂市打工的六旬老人刁先生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刑事拘留,羁押于临沂市看守所内。刑事拘留期间,家属不允许会见犯罪嫌疑人,且刁先生的子女当时并没有聘请律师,所以对于父亲为何被拘留刁先生的子女并不是很清楚。刁先生的儿子说,据当时的办案民警介绍,父亲是因为在喝醉酒后多次打砸他人车辆被刑事拘留的。

刁先生的儿子对中国之声记者表示:“我们只是听派出所的人在那讲,具体什么事我是不知道的。至于他为什么喝了酒就去砸他们家车,而且连前后达4次,这具体原因他没有说。”

据刁先生被抓前工作所在地的工友透露,可能是由于对方拖欠了刁先生的工钱,刁先生讨债未果,酒后砸车。

2019年1月18日,也就是在刁先生被拘留两个多月后,因为在看守所内突然昏迷不醒,被看守所工作人员送往了临沂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该医院的入院记录显示,刁先生的入院时间是1月18日的凌晨3点03分,且当时已经意识不清醒有1个多小时。刁先生的儿子回忆称,当时看守所的工作人员及医护人员告诉他是因为刁先生近期有腹泻、低血糖等情况,才导致了此次昏迷。“当时他解释说可能就是昏迷之前有点拉肚子、拉稀之类的,然后还说医院检查是低血糖等原因导致的昏迷。”

但是,根据住院期间医院影像科的CT诊断报告,刁先生存在肋骨骨折,胸椎和腰椎部分错位的情况,而对于这些病情,刁先生的子女在长达一个多月的抢救治疗过程中并不知情。

刁先生儿子表示:“不知道,那是他死亡之后拿着病历我们才知道。在医院期间,看守所的人包括医院的人从来没给我们提起过这事。”

看守所方面表示:没喝酒导致身体不适

刁先生的亲属表示,刁先生虽然年过60,但是身体一直很硬朗,没有家族遗传病,也没有重大外伤和手术史,在被拘留之前一直在工地上工作,此次在看守所内突发重病并且最终不治身亡,对家人来说也十分意外。

临沂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提供的死亡记录中写到,入院时刁先生已经身体消瘦,处于昏迷状态。而入院诊断中则写着包括中度贫血、多发压疮、多器官功能损伤、腔隙性脑梗死等11条诊断说明。死亡原因中则写的是:呼吸循环衰竭。

临沂市看守所工作人员在和家属交流时表示,刁先生生前喜欢喝酒,可能由于在看守所关押期间没有酒喝,导致身体不适。

看守所工作人员:“他是(喜欢)喝酒,说白了就是酒精依赖,进去以后,没酒喝了,应该说是整个器官因为不喝酒了一下子不适应,就像一个机器,要发生反应。加上现在他年龄又大了,60多了。”

对此,医院的入院记录中写到,刁先生吸烟和饮酒已戒,并且没有毒物、粉尘及放射性物质接触史,也没有精神创伤史。

多处创伤从何而来?监控录像已过保存期限?

关于刁先生为何突然昏迷以及身上的骨折等伤痕从何而来,家属曾要求调看看守所内的录像,但是看守所的工作人员表示,监控录像已经过了保存的期限。

看守所工作人员:“监控录像我们都是保存15天至一个月,这是有法律规定的。”

家属:“那这个事情的录像是不是就是没保存了?”

看守所工作人员:“当时你们提出来了吗?”

家属:“提出来了。”

对此,记者咨询了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韩骁表示,对于看守所的监控在法律上并没有强制的保存时间,根据《看守所监控系统建设规范》,录像设备容量应具备监室、禁闭室及放风场(使用时段)及其他重点监控部位≥24小时*15天图像储存能力。也就是说,录像的储存时间至少是15天,并没有最多是一个月的法律规定。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刁先生昏迷入院最终不治身亡?身上的多处骨折又是怎么造成的?记者多次联系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始终没有得到正面答复,相关进展,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

央广记者:钱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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