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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的人为什么老要我找律师,私人老板为什么不怕劳动仲裁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23 01:07:33

个人仲裁所需的时间长;企业的违法成本较低,有关当事人不服处理决定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在申请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不影响决定的执行。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并不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而是处于效力待定状态。

因为个人仲裁所需的时间很长,真正仲裁案子一打一两年很正常。企业不怕拖,但个人很怕。 花钱花精力不说,个人在这个阶段很影响新工作入职。但是其根本原因在于企业的违法成本较低,而个人仲裁成本极高。有些公司会甚至还会因为有仲裁纠纷不给员工开离职证明,员工无法入职。 所以每个员工个人还得为生计和个人发展考虑,跟企业根本耗不起。只有极个别较真的会跟企业死磕到底,而且最后胜诉了,也只是拿到微薄补偿。

劳动仲裁必须本人去吗?

提起劳动仲裁不是必须本人去,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可以委托人的包括律师、亲属或者朋友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老板为什么不怕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的审查事项有哪些?

1、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2、是否属于受理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3、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事项是否有直接利害关系。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申请人自己的劳动权利受到侵害或者与另一方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只有申请人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劳动权利而申请仲裁,才是合格的申请人。

4、有明确的被申请人。申请人提出仲裁申请,应当明确被申请人是谁,也就是说与谁发生劳动争议。

5、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仲裁请求是申请人想通过仲裁程序达到的目的,也就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保护自己权利的具体内容。仲裁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包括:当事人之间纠纷形成的事实、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请求的依据和理由及适用的法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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