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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找律师开庭多少钱,行政官司怎么打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22 22:11:14

怎样打行政官司

法律知识小课堂|怎样打行政官司 第一期

各位小伙伴们大家好!

北塔区法院将零距离

为各位小伙伴们

送上三期行政诉讼知识小课堂

带你学习如何打行政官司

今天我们关注第一期

什么是行政诉讼以及它的受案范围

通过对话的形式

先来了解一下吧~

法律知识小课堂|怎样打行政官司 第一期

Q

法律知识小课堂|怎样打行政官司 第一期

王法官

您好,请问有什么事需要咨询呢?

A

刘老伯

批准我有一栋房子,经乡政府批准,建了一栋三层楼房。后来,县政府进行水利普查时,认为我违章建筑,下令让我限期拆除。

Q

王法官

您没找县政府吗?

A

刘老伯

找过,没有用,人家说了,如果不自行拆除,就强行拆除,我可以到法院告吗?

A

王法官

可以,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种诉讼叫行政诉讼,也就是常说的“民告官”

Q

刘老伯

这种“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有什么要求吗?

A

王法官

要求很多,总的来讲,这种诉讼的被告必须是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原告必须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Q

刘老伯

那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有哪些呢?

A

王法官

具体来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

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Q

刘老伯

那哪些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呢?

A

王法官

这点要特别要注意,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法解释》

第1条 第2款 下列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一)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二)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三)行政指导行为;

(四)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五)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产生外部法律效力的行为;论证、研究、层报、咨询等过程性行为;

行政机关根据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协助执行通知书作

Q

刘老伯

法官是官,被告也是官,咱小老百姓能够告赢吗?你们能公正审判吗?

A

王法官

这点你完全可以放心,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的改革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行政案件的指导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全省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行政案件实施集中管辖。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的改革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行政案件的指导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全省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行政案件实施集中管辖。

Q

刘老伯

集中管辖?什么是集中管辖?

A

王法官

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是指通过行政管辖区域与司法审判区域相对分离,意在解决行政诉讼“主客场”的难题,减少行政机关干预审判,促进审判机关依法公正判案。自5月1日起,邵阳市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确定由北塔区人民法院和武冈市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其他非集中管辖法院不再受理一审行政案件,此前已经受理的一审行政案件由原审法院审理完毕。举个例子,像您是邵阳县的,之前您要起诉当地政府部门就到邵阳县人民法院,现在集中管辖后,您就要到北塔区人民法院了。

Q

刘老伯

哦,是这么回事。那我从邵阳县过来不是挺远的,要专程跑过来立案、缴纳诉讼费、开庭,还要来很多次,比以前麻烦了许多啊?

A

王法官

您可以通过咨询律师或者寻找法律援助等方式,提前将准备好的起诉状、证据等相关材料准备好,到我们的立案大厅现场立案,也可以在起诉材料齐全的情况下,邮寄到我们法院立案庭,然后由立案庭审查材料决定是否立案并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诉讼费缴费通知书等,注意填写好送达地址确认书和联系方式,便于法官联系。同时,本院还将开展巡回立案、巡回审判、远程视频庭审等方式进一步减轻当事人诉累。

您可以通过咨询律师或者寻找法律援助等方式,提前将起诉状、证据等相关材料准备好,到我们的立案大厅现场立案,也可以在起诉材料齐全的情况下,邮寄到我们法院立案庭,然后由立案庭审查材料决定是否立案并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诉讼费缴费通知书等,注意填写好送达地址确认书和联系方式,便于法官联系。同时,本院还将开展巡回立案、巡回审判、远程视频庭审等方式进一步减轻当事人诉累。

好啦

今天的内容到这里就结束了

后续小编会为您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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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字|申勇兵 孙红梅

编 辑|孙红梅

审 核|周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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