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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22 15:04:41

2018-07-21 16:08 | 浙江新闻客户端 | 本报记者 金霖萍 王小兰 通讯员 胡洁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7月20日,在海宁市海洲街道全面建设法治党组织推进会暨法治副书记(法治委员)集中任命仪式上,18名新任命的法治副书记(委员)进行了上岗宣誓。他们原本是律师、法官或民警,如今多了一个重要的政治身份——兼职党委副书记(委员)。

兼职“法治副书记”也有表决权 海宁市扩大法治党组织建设试点

法治副书记(法治委员)任前集体宪法宣誓

这场庄重的集体宣誓,也意味着,自去年12月以来,海宁市司法局联合市委组织部、海洲街道党委等部门率先在海洲街道梨园社区等单位试点开展的法治党组织建设工作,正式在海洲街道全面推广。其中,在基层党组织中增设“法治副书记(委员)”的创新做法,成为党建引领优化基层党组织架构的重要亮点之一。

领誓人徐虹是浙江海州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她是海宁市首个社区法治副书记。2010年开始,她一直担任海洲街道梨园社区的法律顾问,并在社区成立徐律师工作室。去年,梨园社区率先试点探索“法治党组织”建设,徐虹升级成为梨园社区党委班子的一份子,担任兼职法治副书记。

虽说是兼职副书记,但相比以前社区法律顾问的身份,徐虹明显感觉到自己的话语权变大了。她不仅可以直接参加党委会,而且还拥有表决权,以前“仅供参考”的法律意见,如今成了货真价实的“表决票”。

兼职“法治副书记”也有表决权 海宁市扩大法治党组织建设试点

法治党组织试点——梨园社区

今年6月底在阳光景苑小区建成启用的“阳光邻里中心”,就有着徐虹的关键一票。今年年初,梨园社区计划在阳光景苑小区打造一个兼具党群服务、物业服务、法管家服务等功能的“阳光邻里中心”,以提升小区居民生活品质。徐虹参与了实地勘查、会商设计等工作,在经过多轮修改后,设计方案终于出炉。就在党委会决定立即拍板实施时,徐虹却在党委会上提出了不同的意见。

“小区内建设会涉及到物业、居民等各方权益,以往不仅建设时间长,过程还不规范,争吵时有发生,阳光景苑小区因此还更换过物业公司。”徐虹提议,要将现有设计方案在小区内进行公示,充分征求居民意见,满足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以尽可能避免因项目建设产生相关纠纷。

党委会充分考虑了徐虹的意见,最终决定公示项目设计方案并征求意见。“磨刀不误砍柴工”,项目吸收了不少居民的实用建议,从设计方案最终定稿到“阳光邻里中心”建成启用,全程仅用了2个多月,且未发生一起重大矛盾纠纷。

“以往我们社区党委会开会通过了设计方案,就直接安排进场施工了,徐虹担任法治副书记后,对我们党委会的决策多了一道合法性审查,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帮助,就像这次阳光邻里中心的建设,小区居民们也特别满意。”社区党委书记沈祥英说。

除了做好社区决策的合法性评估、修订政策文件、议事规则、村规民约等工作,徐虹还经常利用党委班子会议前一刻钟、主题党日等机会,为党员干部开展专题普法讲座,为党组织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如今,海洲街道的每个村、社区以及两新组织,都将拥有徐虹这样的法治副书记或法治委员。据悉,本次活动集中任命的法治副书记(委员),均从辖区内的政法干警、律师、法律工作者等从事法律职业的党员中产生。“法治副书记”以红色思想武装头脑,将法治精神内化于心,旨在帮助基层党组织进一步依法办事决策,深化党员干部集中学法,引导基层党组织树立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兼职“法治副书记”也有表决权 海宁市扩大法治党组织建设试点

张伟峰局长致辞

“在‘三治融合’的大背景下,海宁将进一步发挥党组织在基层管理中的先锋堡垒作用,充分调动‘法治副书记’、‘法管家’等党员干部‘法治先锋队’的主观能动性,真正破解党建引领不充分、法治建设不平衡等基层治理现实问题,不断提升基层治理的法治效能。”海宁市司法局局长张伟锋在推进会上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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