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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房签合同需要找律师么,居住权来了律师提醒,二手房买卖注意啦,买前调查合同签订要全面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22 12:53:02

数年前自己建房,对一个家庭是一件大事,而今买房对大多数家庭来说,是一件极其重要的大事情,无论是儿女结婚置办新房,还是改善居住条件,购买二手房,用多年积攒下来的积蓄,才能购买一套期待已久的住房,理所当然希望能够顺利地拿到房子,办理过户登记取得产权证,如期搬进自己中意的房子里居住。

居住权来了律师提醒,二手房买卖注意啦,买前调查合同签订要全面


然而这些年里,房屋买卖中大家耳闻目睹了,一件件买房的辛酸的事情,有的买到的是烂尾楼,交房搬家入住遥遥无期,有的买到的是有争议的房子,因房价上涨卖家老公卖老婆又说不卖了,有的买到的房子被卖房子的出租给别人或抵押给了他人,不是过不了户办不了房产证,就是搬不进去住,但是房款已经交给了卖房子那方,烦心事从此就开始了。那如今《民法典》颁布了,又规定了住房可以设定“居住权”,这如果买房子又如何规避这些风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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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居住权可能很多人并不十分了解,我们下面来简单介绍下,前些年大家对于居住权虽有各种说法,但没有具体的规定。《民法典》颁布后居住权有了明确的定义,居住权是一种物权,不同于房屋出租关系,如果是单纯房屋出租关系的话,房东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并让租房人搬出去;但是房屋设定了居住区,就大不相同了,不是你取得了房产证,就有权叫人搬出去了,房产所有人不得提前取消居住权,也不得让居住权人在约定期限内搬出去,这就是说当你买了房子,过了户拿到房屋产权证,如果这房子设定了居住区,有居住权的人有权不搬出去,这样一来就会有买了房子住不进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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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醒★★★★★★

因此在二手房买卖中,我们应该注意以下几点,以防范风险,最大限度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

第一点,在二手房买卖前,买房者不仅要确认产权真实性、有否抵押及查封,还要上门调查房屋实际居住情况,对于已经出租的房屋,必须要房东出示正规租赁合同,确认双方信息及合同的有效性;同时还需向房屋租赁登记机构查询所售房产有否居住权登记。如果没有出租和抵押,也没有居住权登记,应视作房屋状态为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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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点,对于卖房者来说,如果房屋打算出卖的话,也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保持房产无纠纷,如果考虑到短时间出卖不成,房屋空置浪费,要出租出去的话,建议采用短期出租或者不定期出租,边租边卖。这样一方面可以使房屋状态保持足够的灵活性;另一方面也保证了房屋租金回报率。

第三点,对于买房者在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对房屋过户登记、房屋交付、以及房屋产权居住权纠纷等,造成违约时,可以把违约责任约定负担重一点譬如违约金数额约定高一些,这样促使买卖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去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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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再多了解一点点◆◆◆◆◆

1、《民法典》规定了“居住权”条款,早先在婚姻法中关于离婚问题也有居住权的规定。离婚时,困难一方可以要求经济帮助,经济帮助的形式之一就是房屋的居住权,但这次《民法典》更为明确具体,对设有居住权的房子,是没有权利将人赶出去的。

2、基于身份关系和合同关系(婚姻、同居、合同)而产生的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利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

3、房屋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房屋管理机关登记,并根据情况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4、居住权不能继承、转让,设定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

5、购买二手房的要注意了,一定要查明房屋是否设定了居住权,不然房子买了以后很闹心,你赶不走居住人,要等到居住期限届满才可以收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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