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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找口碑好的律师,东莞找口碑好的律师事务所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22 00:36:27

廖东江,男,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政工师职称;广东莞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监督员; 于1996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业务,办理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约一千二百多宗。多年来一直担任黄江镇北岸社区法律顾问。

今天我当班|律师廖东江:“软硬兼施”巧妙化解法律纠纷

早上八点二十分,廖东江提前来到了北岸社区,这是他每个月社区值班的日子。年迈的婆婆想要签订财产分割协议,65岁的张阿姨想要讨回薪水、物业公司与租户想要解决送餐纠纷……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繁琐多样,廖东江说,值班时光彷佛一晃而过,忙碌是常态,“但事关群众利益,我们必须认真应对,有问必答。”

“我们要与群众站在同一阵地,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再把他们带回法律视角,用法律思维引导他们。”14年的法律顾问生涯,廖东江以丰富的法律经验与良好的服务态度,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

处理法律纠纷案件上千件

从2006年担任黄江镇北岸社区法律顾问至今,14年的法律顾问生涯中,廖东江已提供过上千次的法律顾问服务。

张阿姨年龄已过65岁了,做保洁工作一个多月后想辞职,但物业公司不肯支付她四十多天的薪水。“您先坐会,我去帮您解决”,了解情况后,廖东江首先安抚了张阿姨的情绪;随后,他通过社区同事与当事人物业公司取得联系,经过沟通劝说,物业公司同意立即发放四千多元的薪水给她。

“大案子容易,反而是小案子难。”作为广东莞彰律师事务所主任,廖东江在接手案件时能够加以筛选,提高工作效益,“但作为法律顾问,就必须做到事无巨细,来者不拒。”每个社区案件,廖东江都会用心处理。

基层法律纠纷一般会涉及工伤索赔、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内容,也有一部分的纠纷案件在法律条文上难以找到依据。他举例说,就像一家人种植的荔枝树,伸展的枝叶遮盖在别人家的坟墓前,坟墓主人有意见,这一类纠纷实际只能靠法律顾问去调解、劝导。

处理众多细小复杂的个案时,廖东江也会有意引导基层群众吸收法治知识,“润物细无声”,在案件中培育群众法治精神,养成法治习惯。

以往,黄江很多村民不熟悉法律条文,遇到拖欠工资、土地转让纠纷等问题时,有时会走“歪路”,干一些出格的事情。在“送法下乡”工作全面铺开后,黄江七个社区均已配备了驻点的法律顾问,像廖东江这类一线为群众耐心讲解法律,培养法律意识,越来越多的村民学会用法律手段捍卫自身权利。

“我们要与群众站在同一阵线,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再把他们带回法律视角,用法律思维引导他们。”14年的法律顾问生涯,廖东江以丰富的法律经验与良好的服务态度,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

今天我当班|律师廖东江:“软硬兼施”巧妙化解法律纠纷

提前分析判断案件走向减少“冤枉路”

“对待社区纠纷案件如果单纯依据法律条文走流程,按部就班,实际并不可取。”廖东江说,在了解和掌握案子信息后,更重要的是需要提前分析判断案件走向,避免群众跑“冤枉路”。

2018年,陈某在黄江镇北岸社区不慎摔入正在施工中的排污管线工地井坑,医疗住院期间花费了四、五万元。出院后,陈某要求施工单位赔偿三十多万元,施工单位认可损害事实,但对赔偿数额有异议,起初只愿赔偿5万多元。

双方赔偿数额差距较大,通过多年经验,廖东江很快找准了案件的“牛鼻子”。“评定伤残等级是解决此类纠纷的核心手段,伤残等级清楚了,赔偿数额也就清晰可见。”

但是,经过耐心疏导,陈某仍不愿意进行伤残认定,并对社区调解委员会立场产生质疑。为此,廖东江先是安抚陈某情绪,耐心进行思想工作,让他明白法律不会偏袒任何人,但是受害人必须出具有说服力的司法鉴定报告,否则要求侵害人赔偿就不能够让人心服口服。

权衡利弊后,陈某最终同意进行伤残情况鉴定。三个月后,陈某的伤残情况被司法部鉴定为九级伤残。2018年10月24日,参照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施工单位赔偿陈某十多万元,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纠纷得以解决。

同年,外来务工人员李某在工作中因工厂突发意外事故导致全身严重烧伤,住院治疗三个月后病情才趋于稳定,出院后向用人单位提出索赔,并向社区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当时,他全身烧伤得很严重。”廖东江回忆。

接手案件的第一步,廖东江对整个案件进行盘点、分析,对案情形成基本的定性和评估。他认为,案件双方对工伤性质无争议,争议焦点主要是赔偿标准与数额,因此,“根据伤情级别鉴定能够明朗的大前提下,应积极引导双方达成协议,避免在赔偿数额差距上过多纠缠。”

李某四肢及胸部等部位存在严重烧伤,出现一定功能障碍,而用人单位是一家创业公司,经济上存在困难。根据双方真实情况,廖东江对双方进行引导,首先说服用人单位先行支付李某近三个月的医疗金额,并平复李某及其家人情绪,待伤残等级鉴定报告出来后,双方基于这份报告再协商赔偿数额。

涉事双方同意了廖东江的提议,用人单位最后一次性支付李某40万元,双方解除劳动关系,解决纠纷。

廖东江说,在纷繁复杂的经济纠纷和剑拔弩张的对峙中,能够让双方握手言和,实现双赢,这是律师最理想的目标,“律师的价值追求,应该是社会责任和社会担当。”

“软硬兼施”避免程序之累

廖东江说,法律顾问的工作不仅要善于沟通,更要灵活沟通,做到“软硬兼施”。

多年前,黄江村民曾将一块土地转让给香港人,成交价格为50万。由于乙方迟迟未支付合同尾款,村民找到了廖东江,讨教如何拿回剩下的钱。

在查阅法律条文与谨慎思考后,廖东江认定村民理应不讨回尾款,而是可以争取把这块地拿回来。“集体土地转让香港人,这实际并不合法合规,加之乙方长期未支付尾款,土地上也没有私人建筑,法庭可直接受理案件。”最终,这一纸合同被宣布无效,廖东江为村民争取了更多的合法利益。

“如果走正常法律程序,看似合理合法,实际对群众来说得不偿失,在尊重双方意愿情况下,得以庭外解决,避免程序之累。”廖东江说,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使他有机会近距离接近群众,这也让他的律师执业更接地气。

改革开放后的一段时期内,大量“三来一补”企业涌入黄江各社区,由于长期在高污染、高风险、高负荷的环境中工作,职业病高发成为特定历史阶段的特有现象。但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不少社区居民面临维权问题。

黄江周某在某企业油漆部工作了一段时间,在离职检查中发现白细胞偏低。据此,东莞市职业病防治院给他出具了一份“疑似职业病通知书”。

根据相关法律条例,廖东江判断,这个案件如果走正常的法律途径,受害人工伤难以评断,且法律程序繁琐。因此,廖东江向周某和企业负责人双方说明了案件未来可能的各种走向,双方均表示愿意简化程序,停息纠纷。最终,用人单位赔偿周某康复治疗费等2.8万元,双方纠纷顺利平息。

疫情期间更应该坚持以法抗疫

“新冠肺炎可能由食用野生动物引发”“发热患者因恐惧隐瞒病情”“感染者因侥幸变身‘毒王’”……今年疫情爆发期间,这一类的虚假新闻层出不穷。

为避免群众上当受骗,并进一步铺开黄江法治工作,廖东江把《野生动物保护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条文与具体案例相结合,通过走访过户散宣传单、播放广播、张贴海报、微信群解释等形式,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共计派发宣传单300余张,张贴海报40余张。

“疫情来势汹汹,当务之急是稳定群众情绪,并帮助他们更好判断、甄别特殊时期的外界信息。”廖东江说,黄江司法分局要求每个季度法律顾问都要去社区开展法治宣传,展开法治讲座一次。那时,他一般会有侧重地挑选村民、企业感兴趣的典型案例进行讲解,加深他们对法律条文的理解。但今年疫情突如其来,廖东江与所有的法律顾问一起,不得不将法治课程由线下转为线上。

针对疫情期间出现的工人待遇、劳资纠纷以及哄抬物价、造谣传谣等违法乱象行为,廖东江和其他法律顾问一起发挥特长,为村民录制线上法治课程,充分运用线上授课、微信群等形式讲解相关案例,为村民敲响法治警钟。

疫情防控情况缓和后,廖东江在社区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走访了多家黄江重点企业,并走进社区附近的小工厂、小企业、小商铺,帮助企业、员工做好复工复产工作。

“作为社区法律顾问,应该让社区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廖律师直言,“送法入门”是建设法治社会必不可缺的一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特殊时期,全镇上下更应该坚持法治优先、以法抗疫,提高依法抗疫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过去几年工作阅历越来越丰富,法律实务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也亲身见证了东莞这几年经济、社会、法治方面的飞速发展。”廖东江说,未来一年,他希望东莞经济、社会向更高质量发展;尤其希望东莞的法治建设进一步向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东莞这一高层次迈进。

【撰文】郑国豪 韦基礼

【作者】 郑国豪 韦基礼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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