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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浙江龙泉律师事务所,找浙江龙泉律师事务所咨询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21 20:26:37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首席记者 肖菁 通讯员 龙泉法

浙江百元律师事务所年轻律师孙健成,29岁,参与无偿献血101次,献血量累计达到39900ml。

2019年,他主动报名浙江律师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被从杭州派遣到丽水龙泉从事法律援助工作。

这事有意义!无偿献血超百次的年轻律师要求免费乘公交被拒,索赔1.5元车票钱

前两天,孙律师为自己打了一场官司,告的是龙泉公交公司,原因是根据《浙江省实施办法》,孙律师的献血次数已达可享受“三免政策”的标准,可以免费乘坐公交车,但是被公交司机拒绝了。

这官司其实是一场对无偿献血政策的普及。

他是从杭州去龙泉的法援律师

记者联系上孙律师时,他正在龙泉司法局“上班”,语速很快,表述简洁。

浙江律师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是浙江省从2019年开始开展的,主要是为了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化发展,为省内律师资源严重不足地区提供人才支持和服务保障,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为全面建设“法治浙江”添砖加瓦。

派驻的律师采取的都是主动报名,而且属于公益。

孙健成到了丽水龙泉。去年龙泉司法局办理的“认罪认罚”案件,他一个人承担的了70%的量。

去年年底,因为他法律援助的一起杀人案还没审结,他又申请续了一年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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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底孙律师)

拿出献血荣誉证,司机还是一口拒绝免车费

年轻律师的另一面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献血达人。

大学里有过三四次献血经验,后来参加工作后,有一回在献血中听几个志愿者大姐说,现在白血病患者多,血液还是很需要的,孙健成暗暗给自己立了个小目标,每两周献血一次。

“有时候开完庭,看看还有时间空,就去武林路血液中心献一下”,轻描淡写背后是这几年多达百余次的献血。

孙健成没想过回报什么,但是在一次坐公交车被拒的事情上他“杠”上了。

根据浙江省实施献血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孙的这个献血量他是能够享受免费乘坐公交的优惠政策。今年7月的一天,他在龙泉县城搭乘公交车时,上车出示《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没想到却被司机一口拒绝。

据说当时司机的态度不大好,无论孙怎么说,司机一口咬定自己从来没有听说过这项政策,乘车必须支付1.5元乘车费。

那天孙健成交了车费坐了车,但是当着一车乘客的面,小伙子觉得面子有点下不来,然后作为律师维护法律的较真劲儿也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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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1.5元车票钱启动的官司意义很大

事后,孙律师越想越不舒服,认为省里出台优惠政策是对无偿献血者善意行为的一种认可,也是鼓励更多人参与到无偿献血活动中来。现在,无偿献血在社会的关注度还远远不够。

为了向公众更好地普及无偿献血,提升这一政策的知名度,孙律师将公交公司告到了龙泉市法院,请求公交公司返还乘车费1.5元,并向本人道歉。

这一事件立即引起了公交公司有关负责人的高度重视。

公交公司称,他们马上与司机及相关人员了解情况,意识到确实工作上有失误。

随后,公交公司针对这个事件召开公司会议,制定出台《关于执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的通知》。

9月4日,在法院的主持下,孙律师与公交公司之间达成了调解协议,公交公司向孙律师返还1.5元车费,并给了孙律师一份公交公司刚刚制定好的提升公交服务质量整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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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啦——

如果您在浙江省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4000毫升,银奖6000毫升,金奖8000毫升),或在浙江省献血累计达到20次及以上,即可申领《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点击此处查看在线申领指南),享受“三免政策”:

1.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

2.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诊免交普通门诊诊查费

3.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每年,无数爱心人士投身到无偿献血事业中,用自己的“热血”点燃了他人的生命之光。给予他们荣誉与优待,是社会对爱心的最大呵护与尊重。

支持孙律师的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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