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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调解找律师有用吗,【百日行动】东风派出所:践行“枫桥经验”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调解室”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20 22:40:48

【百日行动】东风派出所:践行“枫桥经验”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调解室”




博乐市响根布呼路安居小区内,房东李先生(化名)与承租人朱先生(化名)因租房退押金问题发生纠纷,双方正在激烈争吵。


【百日行动】东风派出所:践行“枫桥经验”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调解室”


2022年7月28日,博乐市公安局东风派出所民警丁继明、杨成一同在辖区走访中发现了这一幕,及时制止双方的争吵行为,防止发生不测,随后,民警将双方分开并听取了各自的说法,原来是李先生认为朱先生将房屋内部装修损坏,应该扣除押金(1000元),朱先生认为损坏程度未到达这个金额,因此双方发生了争吵。

民警将双方约到社区调解室,先让双方的情绪稳定,随对双方各自讲了相关房屋出租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出租人和承租人应有的权利义务,民警丁继明、杨成晓之以情、以法说理的方式,经过半个多小时的调解,房东李先生扣除承租人朱先生押金800元,其余退回李先生,李先生也接受调解的结果。

最后,李先生与朱先生握手言和,表示不该发生争吵。



7月29日晚,家住老友好小区的黄女士(化名)和另一名群众赵女士(化名)因摊位侵占、遮挡一事发生纠纷,各自互不相让,故黄女士拨打了民警庞学龙的电话求助。


【百日行动】东风派出所:践行“枫桥经验”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调解室”


据周边摊主的反映,黄女士与赵女士因摊位问题,经常发生争吵,因为这个摊位当时双方口头约定每人一天的使用权,但是随着摊位的生意越来越好,双方都想据为己有。民警庞学龙把群众之事一直放在心上,于是约上民警余山江一起分别对黄女士和赵女士进行入户走访,有效掌握双方的家庭情况和经济收入,并为她们送上水果等慰问品。

8月1日上午,民警庞学龙将黄女士、赵女士以及管理摊位的负责人阳先生一同约到社区调解室进行调解,调解现场,民警庞学龙先让双方“倒苦水”,方便更进一步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倾听完双方的诉求后,庞学龙尝试解开二人的心结。

随后,庞学龙以案说法,为了不再发生类似纠纷,并真诚提出解决意见,摊位负责人阳先生讲出了一套有担当可行的解决方案,并获得黄女士和赵女士的接受。

就此,双方的“揪心事”得到现场协商并解决,阳先生也表示将重新规划摊位,确保让双方都能在各自的摊位上好好经营。


尽心调解群众“操心事”


“王警官,在现代中心城一楼,因为丸子汤店房屋漏水导致楼下地下街铺面墙体受损。”7月24日,哈先生(化名向社区民警王梦科打电话说。


【百日行动】东风派出所:践行“枫桥经验”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调解室”


原来,哈先生家的铺面长期因为楼上漏水,导致楼下的墙壁都被水泡坏了,哈先生先后找过物业公司、和该店老板马某沟通数次,却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解群众所困,操群众琐事。在社区调解室里,物业方以哈先生未交物业费为由拒绝提供服务,马先生认为该服务应该由物业方提供。在征得马先生和物业方同意后,民警邀请“红色驿站”负责人汝贵生和“东风大妈”代表陈学杰共同参与调解,针对此事件的矛盾激化点,汝贵生进行了细致调解。一个多小时后,达成和解。

今年以来,东风派出所已通过社区“调解室”开展现场法律咨询40余人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2起,调解成功率达96.7%。

博乐市公安局东风派出所始终践行“小事不出联户、中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社区”的枫桥经验,在各社区警务室建立了“调解室”,全力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当好人民群众的“解忧人”,调解室地方虽然不大,却是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阵地,发生在调解室的一件件小事,让群众感受到了调解室“办实事”的温暖力量,在这里为广大群众解决好烦心事、难心事、揪心事。


编审:张惠琴 马玲香



【百日行动】东风派出所:践行“枫桥经验”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调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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