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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缘无故被打找律师有用吗,遭遇不法侵害时什么时候防卫,才算是正当防卫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20 14:32:44

电视剧《底线》开头以16年“于欢案”为原型,讲述了高利贷违法催收团伙围追堵截雷星宇母子,用各种方法逼迫还钱的故事,团伙头目当着雷星宇的面,在母亲面前裸露下体,雷星宇在极度愤怒和恐慌之下,拿刀刺杀了头目,一审法官面对这起案件时,在法理和情理的压力下,并没有将刺死行为认定为“正当防卫”,判决无期徒刑,而二审法官进行重新审理,进行了改判,认定为“正当防卫”,判决有期徒刑5年。

遭遇不法侵害时什么时候防卫,才算是正当防卫?

一审中之所以难以做出判决的原因就在于,雷星宇是在辱母行为结束后才实施了刺死,认为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不满足,即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那何为“正在进行”?


比如,当一个人手持凶器朝你冲来,算不算“正在进行”?当他刀剑出鞘寒光闪烁,是不是“正在进行”?当他的刀剑突然停了下来,离你的喉咙只有0.01公分,还算不算“正在进行”?


接下来,通过一个有趣的案例,让大家对正当防卫时间条件中的“正在进行”有更深的认识。


粪坑案:

上个世纪80年代,妇女干部王某冬天的时候骑自行车回家,在半山腰遇到歹徒,歹徒想要强暴她,王某发现自己打不过,此处叫喊也没人听得见。于是假装同意,对歹徒说:“大哥,这个地方不够平坦,我们选一处平坦的地方行吗?”


这歹徒一听,挺开心。随后王某将歹徒带到一处平坦的地方,然后王某对歹徒说:“大哥,脱衣服”。歹徒一听更开心了,于是赶忙脱衣服,他在脱衣服的时候眼睛被衣服捂住。王某赶紧顺势一推,将歹徒推进了粪坑。


歹徒拼命往外爬,王某跺了他手一脚,他掉了进去;第二次往外爬,又被跺一脚又掉进去了;第三次往外爬又被跺一脚,彻底掉进去了,就这样吃屎吃到撑死,最终死在了粪坑中。


大家认为王某的踩的行为构不构成正当防卫?如果站在上帝视角,事后诸葛亮,有的人认为,这个歹徒只是表露强暴的意思,还没有实施强暴行为,而且这个歹徒已经掉进粪坑,已经没有施暴能力,不应该致其死亡,不属于正在进行,不属于正当防卫,但是站在受害人的角度,王某自身处在危险之中,随时都会遭受到歹徒的不发侵害,真等到歹徒实施了强暴行为,恐怕已经为时已晚,王某当然可以认为其已经遭受了侵害,进行反击。

遭遇不法侵害时什么时候防卫,才算是正当防卫?

遭遇不法侵害时什么时候防卫,才算是正当防卫?

对于“正在进行”可以从开始、过程、结束三方面理解:

开始:不法侵害已经形成现实、紧迫危险。


过程:侵害虽然中止、暂停,但不法侵害人仍有继续实施侵害的现实可能性的,应当认定为仍在进行;在财产犯罪中,通过追赶、阻击等措施能够追回财物的,可以视为不法侵害仍在进行。


结束:不法侵害人确已失去侵害能力或者确已放弃侵害的。


对于不法侵害是否已经开始或者结束,不能僵化或者机械的判断,应当立足防卫人在防卫时所处情境,按照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断,不能苛求防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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