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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雇员追偿标准,公车私用交通事故单位承担什么责任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09-25 21:38:06

1、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怎样维权?

重庆坤博律师事务所提示: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既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亦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但可以在民事诉讼中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推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事故认定书。另一种救济是自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应当做出是否受理决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做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复核以一次为限。目前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后维持率很高,很少有改变原有认定的,所以,当事人没有十分把握,一般不要申请复核,可以在调解时要求调整责任比例,或在诉讼中要求法院重新划分责任。如果你当初申请复核过,并且复核结论是维持原认定,调整和重新划分责任就会更加困难。

2、哪些情形下,复核申请不予受理?

重庆坤博律师事务所提示:有以下几种情形:1、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依法受理的;2、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3、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4、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谁负责?交通事故法律常识(三)

3、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应该向谁追责?

重庆坤博律师事务所提示:车辆在挂靠情况下发生事故致人损害的,如果该挂靠单位收取了管理费或从中得到了经济利益,则应承担赔偿责任,此时,可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否则该挂靠单位不承担责任。

4、雇员驾驶单位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雇主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重庆坤博律师事务所提示: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如果雇主承担的是连带赔偿责任,可以向雇员追偿。

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谁负责?交通事故法律常识(三)

5、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谁负责?

重庆坤博律师事务所提示:交强险先赔,再由驾驶员本人负责赔偿。因侵权责任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公车私用并非是执行工作任务,因此单位不会承担此侵权责任。

6、车辆在买卖未办理过户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谁来承担责任?

重庆坤博律师事务所提示:《侵权责任法》第50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登记车主不承担责任。

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谁负责?交通事故法律常识(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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