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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逾期 银行找律师挂网上通缉,公安部A级通缉犯被悬赏4元?平台称赏金来自用户 律师:平台收取款项存法律风险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19 12:34:29

近日,一名被公安部公开通缉的电信诈骗嫌疑人被悬赏4元的一张截图在网上引发关注。8月28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截图中显示的赏金并非由公安部门提供,而是第三方平台“人民赏金”用户叠加的悬赏金额,目前,该嫌疑人的赏金已增加至22元。

该平台创始人袁先生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称,开发该平台的初衷就是希望更多正义人士关注此类通缉令,为打击犯罪出一份力。自2016年该平台上线以来,暂无举报人领取赏金,这些无人领取的赏金,平台将捐赠给公益机构。

律师表示,平台收取相关款项,如果没有经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未进行基金备案,更没有相关监督管理机制,存在极大的法律风险。

网传公安部A级通缉犯被悬赏4元? 赏金来自第三方平台用户

网传截图显示,嫌疑人欧阳志鹏是公安部A级通缉令中的12名电信网络诈骗嫌疑人之一,赏金为4元,其他嫌疑人有的赏金是10元,有的是1万元。对此,有网友调侃“当你感觉自己不受重视、没人在乎的时候看看这个”.不少网友也对于赏金的金额表示疑惑,为什么会有4元的赏金?赏金是否属实?

公安部A级通缉犯被悬赏4元?平台称赏金来自用户 律师:平台收取款项存法律风险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今年6月9日,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通缉12名电信网络诈骗集团重大头目和骨干人员,包括李琳、彭可领、张诗龙、谭东、谢建州、谢佳旺、谢辉、吴志强、刘峰亮、赵攀峰、欧阳志鹏、朱振奎。

通缉令中提到,公安机关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有关线索,同时检举揭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协助转账洗钱、违规开贩“两卡”等关联犯罪活动,发现情况请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及检举揭发有功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保护和奖励。但对于具体的奖励并未写明金额。

公安部A级通缉犯被悬赏4元?平台称赏金来自用户 律师:平台收取款项存法律风险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上述网传截图来自“人民赏金”平台,目前,欧阳志鹏的赏金已增加至22元。该平台创始人袁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该平台所显示的通缉令来自警方公开发布的信息,而赏金则为公安部门公开悬赏的金额叠加正义人士提供的赏金。“这些自愿提供赏金的用户我们称之为‘正义人士’,他们可以通过平台购买‘泪滴’为某个嫌疑人叠加赏金。像欧阳志鹏,警方的通缉令没有写明赏金,我们收录的时候赏金就是0,目前显示的赏金都是正义人士悬赏的。”

袁先生介绍,人民赏金平台并非公安部门的官方平台,也非营利平台,该平台自2016年上线以来,都是他和伙伴自掏腰包运营的,不以营利为目的,初衷就是方便大家查看通缉令,希望更多人关注,奖励那些为警方抓获嫌疑人提供线索的举报人,让被通缉的嫌疑人尽快落网,为打击犯罪出一份力。

平台创始人:暂无举报人联系平台领取赏金 无人领的赏金将捐出

袁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举报人联系平台领取赏金。“如果有人站出来领取,我们会向警方核实是否存在举报人,但我们无法核实举报人的身份,我们会让领取的人签承诺书、领取赏金,如果他不是举报人就可能涉嫌诈骗。没发出的赏金,我们将会捐赠给公益平台,但目前还没有对接到合适的公益机构,希望能对接上奖励见义勇为的相关基金会。”

袁先生称,目前,平台的运营是他和伙伴兼职做的,这几天因为赏金的情况引发关注,访问量激增,给平台带来不小的压力。“我们更新信息是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果嫌疑人落网或者死亡也会更新,但可能会滞后,我们平台也设了纠错按钮,希望大家共同关注、完善这些信息。”

袁先生坦言,在引发关注后,平台用户提供赏金的模式也引发了争议,还有人说平台涉嫌非法集资。“用户购买‘泪滴’为嫌疑人叠加赏金我们要开发票的,不属于捐赠。比如20元赏金有人来领,也是要扣税的,但平台一分钱不收。因为我们目前暂未拿到公益募捐资质,没有免税额度,也希望大家对我们包容一点。”

公安部A级通缉犯被悬赏4元?平台称赏金来自用户 律师:平台收取款项存法律风险

7月22日,公安部刑侦局发布消息,公安部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的12名电信网络诈骗集团重大头目和骨干人员中已有9人到案,其中1人被河南警方抓获、1人被安徽警方抓获,7人在公安机关强大缉捕压力和政策感召下相继主动投案。仍在逃的3人分别是:彭可领、欧阳志鹏、朱振奎,其中,欧阳志鹏户籍地址在湖南省双峰县洪山殿镇菊花村新塘组。

8月28日,北青报从双峰县委宣传部了解到,目前,欧阳志鹏已落网。

律师:平台收取相关款项可能存在法律风险

有网友关心,“人民赏金”平台公布通缉犯相关信息,收取网友提供的赏金是否存在法律风险。对此,北青报记者也采访了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常莎律师。常莎表示,“人民赏金”平台公布的犯罪嫌疑人的个人信息,是公安机关公开发布的通缉令中犯罪嫌疑人的个人信息和照片的等公开信息,不涉嫌泄露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不属于泄露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

至于赏金的性质,常莎认为,“人民赏金”平台不是由公安局或是政府机关制作管理,而是由非官方的私营企业运营。但该平台创始人称赏金如果最终无人领取将捐赠给公益平台,可见平台收取的相关款项存在公益性质。但该平台所谓的公益基金如果没有经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未进行基金备案,更没有相关监督管理机制,存在极大的法律风险。如果平台在宣传的过程中存在虚假陈述、虚构事实等情况,并借由此取得大众信任,以谋取大众的钱财为目的,将涉嫌集资诈骗罪。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戴幼卿

编辑/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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