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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喀左怎样找律师,辽宁省喀左县律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19 08:49:37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辽宁省三级检察机关积极组织开展相关活动,获得良好的反响。


沈阳检察机关

近日,沈阳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全覆盖,消灭司法救助空白点”专项活动,落实“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计划”工作要求, 为因案致贫的困难群众提供司法救助,为命案受害家庭点亮希望之光。

辽宁省检察机关“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五)


6月10日上午,沈阳市沈河区检察院在皇城街道正义社区开展“人民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检察宣传周”进社区活动,检察干警认真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宣讲法治精神,介绍检察职能,宣传人民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力求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

辽宁省检察机关“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五)

沈阳市沈河区检察院将司法救助工作主动融入精准扶贫工作大局,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困难群众提供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机关司法温度。6月11日上午,一起伤害案的被害人吴某某的丈夫来到沈河区检察院递交司法救助申请材料,检察机关在确定被害人的请求后,将开展调查、核实等相关工作。

辽宁省检察机关“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五)


近日,沈阳市大东区检察院在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中,通过检察长研判调度、副检察长带案下访,成功打开了信访人蔡某的心结,化解了这一信访案件。

辽宁省检察机关“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五)


6月11日,沈阳市铁西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来到新民市马长岗村冯某家,对被救助人进行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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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康平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晓放带领控告申诉部门检察干警来到司法救助对象赵某家中,看望慰问赵某及其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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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检察机关

近日,大连市西岗区检察院控申部与检察业务管理部共同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册等形式,介绍“打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安全秩序”“打击金融犯罪,预防集资诈骗”等有关网络安全、金融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广泛普及“预防新型犯罪”法治精神。

辽宁省检察机关“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五)


6月11日,大连市中山区检察院孙茂元检察长在该院信访接待大厅接待来访群众杜某某。孙茂元详细询问了原案情况,全面听取了来访人意见,详细向来访人解读了相关法律规定,并答复其该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将在依法审查办理后,将办理结果及时答复来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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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周期间,大连市中山区检察院组织相关部门的检察官深入辖区海军广场街道港湾社区,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等形式,向社区群众宣传检察机关工作职能及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等工作。

辽宁省检察机关“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五)


6月11日,大连市普兰店区检察院张春艳副检察长接待了来访人梁某。张春艳充分听取了申诉人的申诉意见,认真做好记录,耐心讲解了具体的法律法规,认为梁某的申诉符合检察机关申诉案件受理条件,要求相关业务部门依据法律规定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答复申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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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庄河市检察院汪洋检察长接待了来访人关某某。汪洋认真细致倾听了来访人的诉说,结合原案所处的时代、当年的政策法律规定,以及现行法律的规定,进行了耐心地细致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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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检察机关

6月11日上午,鞍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钟鸣来到该院信访大厅接访,细致了解案件情况,安抚当事人激动情绪,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政策。


日前,鞍山两级检察机关充分利用鞍钢体育馆夜市、街道等群众多、普法宣传效果好的特点,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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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上午,鞍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吉慧到12309检察服务中心现场接待重点涉检信访群众,细致了解案件情况,安抚当事人激动情绪,以接地气的形式充分展现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让法治信访深入人心。


6月10日,海城市检察院开展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代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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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的检察官们在宣传周期间前往牛庄镇里家村,对接受司法救助的李某某进行回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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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海城市检察院组织干警在海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广场前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过往行人发放宣传手册并细心的讲解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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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台安县检察院组织十余名干警在台安县东商品街夜市开展“法律夜市”活动,护航台安“夜市经济”发展,为市场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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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鞍山市千山区检察院开展了以“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20名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界和工商联企业界代表应邀参加,共同感受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做法与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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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检察机关

6月11日下午,抚顺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郭峰来到案件当事人家中,认真、耐心听取当事人诉求,详细了解家庭生活情况,并就案情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同时对其家属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解开“心结”、重拾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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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抚顺市顺城区检察院组织干警通过悬挂横幅、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宣传“四大检察”工作职能,针对群众提出的涉及保险诈骗、非法集资和虚假诉讼等相关法律知识,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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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抚顺市顺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徐明生和控申科干警会同信访局领导接待信访人王某。

辽宁省检察机关“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五)

6月10日上午,抚顺市顺城区检察院组织干警深入长春街道机电社区开展送法服务,向社区群众普及法律常识、提供法律咨询,社区领导干部、群众表示非常满意。

辽宁省检察机关“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五)

6月11日,抚顺市顺城区检察院控申科科长郑珠琳带领控申科干警到被救助信访人家中走访,了解其目前生活状况及思想动态,并发放剩余的救助款项。

辽宁省检察机关“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五)


6月12日上午,来自县妇联、县民政、县残联、三块石林场等多家单位的代表齐聚抚顺县检察院会议室,围绕着该院办理的首例司法救助案件展开了热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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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上午,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区妇联、残联、民政局、司法局及法律援助中心等5家单位代表受邀参加。会上,检察机关就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对象、范围及相关法律规定作了详细介绍。

辽宁省检察机关“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五)


6月10日,抚顺市新抚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时为侠在检察长接待室接待了信访人蔡某。

辽宁省检察机关“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五)

6月11日,抚顺市新抚区检察院组织干警走访辖区内永安台街道、迎宾社区、台南社区、南台嘉苑社区、南台小学等多个街道、社区,对社区党员、干部及周边群众进行“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平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宣传活动,并就大家的疑问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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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抚顺市东洲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带队来到东洲区哈达镇,转变工作理念,变上访为下访,充分聆听百姓的心声,积极回应他们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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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抚顺市经济开发区检察院开展了检察长接待日活动。该院副检察长衣贵民和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田成文、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赵阳春在检察长接待室接待了预约接访的申诉人金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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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上午,清原县检察院检察干警走进清原镇桥南社区,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

辽宁省检察机关“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五)


本溪检察机关

6月11日,本溪市检察院赵莉副检察长带案下访,来到本溪县申诉人家中,了解诉求,送去温暖。申诉人很感动,表示一定耐心等待复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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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平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明俊接待了信访人张某某,认真倾听其诉求,耐心细致地解答了相关法律和工作规定,张某某对该院答复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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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明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卢晶和副检察长王治鸿、魏威分别接待了4名信访群众,通过检察长接访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为群众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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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明山区检察院结合“司法救助工作全覆盖,消灭司法救助空白点”专项活动,组织干警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活动,以案释法向群众讲解国家司法救助的对象、范围、救助条件和救助流程,并电话回访司法救助当事人。

辽宁省检察机关“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五)


本溪市溪湖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周立星在12309信访接待大厅接待群众来访,仔细查看了信访人提交的材料,根据材料反映的问题,当面了解有关情况,并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做了耐心、细致的解答。来访群众表示满意。

辽宁省检察机关“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五)


本溪市南芬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新在接待来访群众过程中,得知来访人对法院判决中的涉案款物有异议,请求返还扣押款物。李新针对其诉求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并及时与法院沟通为其排忧解难。信访人对检察机关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答复表示满意。

辽宁省检察机关“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五)


桓仁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云龙接待了信访人王某,就国家司法救助的有关问题对其予以详细解答,王某表示满意。

辽宁省检察机关“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五)


桓仁县检察院对本院司法救助案件进行梳理,针对被害人系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救助问题,走访县扶贫办等单位,宣传检察机关的司法救助工作,了解相关的扶贫条件和范围,寻找社会多元救助的着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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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检察机关

6月10日,东港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聘请心理专家到院对未成年被害人张某某进行心理干预和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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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展示新时代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凤城市检察院开展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新时代检察宣传周”之检察长接待日活动。

辽宁省检察机关“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五)


6月12日,凤城市检察院邀请丹东市检察院、凤城市政协、市残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成联合回访小组,来到命案受害家庭梁某某家中回访。市政协副主席董绍贵和副检察长满丽雪详细询问了梁某某家庭近期的生活情况,并叮嘱梁某某保重身体、保持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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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检察机关

6月11日,凌海市检察院干警在明珠广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活动中,干警设立法律咨询处、悬挂条幅,对于前来咨询的群众热情接待,耐心解答群众遇到的疑难复杂案件及相关法律法规,释法说理。

辽宁省检察机关“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五)


6月10日上午,黑山县检察院开展以“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县政协常委、民营企业代表和学校代表共计5人出席本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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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检察机关

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工作要求,进一步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6月11日,营口市检察院开展检察长接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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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的信访积案清理活动,全面清理重复信访、长期信访等重点信访积案,结合“法治+爱心花季护航”活动,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6月11日,营口市鲅鱼圈区检察院开展检察长接访活动,接待了一位未成年被害人家属。

辽宁省检察机关“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五)


为能够更长远地解决命案受害家庭实际困难,拓展救助渠道,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真正解决受害家庭的实际困难,6月12日,营口市鲅鱼圈区检察院召开司法救助工作联席会议暨案例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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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要求,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6月9日,营口市老边区检察院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活动,副检察张宇来到接访大厅热心接待来访群众,耐心听取信访诉求,积极促成矛盾纠纷化解。

辽宁省检察机关“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五)


6月11日,营口市老边区检察院通过远程接访系统与营口市检察院连线,信访人陈某通过远程接访系统与市检察院接访检察官直接对话、表达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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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检察机关

6月8日下午两点,阜新市细河区检察院主管控告申诉工作的副检察长白芝海、刑事检察部门干警廉超和控告申诉部门干警张艳到辖区龙泽社区,与社区干部进行座谈,宣讲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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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检察机关

6月8日,辽阳市检察院召开“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记者见面会,拉开了此次宣传周活动的序幕。辽宁日报、辽宁法制报、辽阳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记者应邀参加。

辽宁省检察机关“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五)


6月9日上午,辽阳市检察院组织民事诉讼监督信访案件公开听证会,就信访人王某某不服市院民事诉讼检察监督信访案件进行公开听证。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并给予评议。

辽宁省检察机关“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五)


6月10日上午,辽阳市检察院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受邀代表委员先后参观了12309检察服务大厅、案件管理大厅、远程视频接访室、三方远程庭审系统大厅,听取了相关功能区域的讲解介绍,走进检察机关近距离感受检察工作。

辽宁省检察机关“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五)


6月11日上午,辽阳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宝利在检察长接待室面对面听取群众诉求,为群众答疑解惑。

辽宁省检察机关“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五)


6月8日,辽阳市文圣区检察院组织干警来到东京陵街道阳光社区设置咨询点开展宣传活动,期间,接受群众咨询10余次,散发宣传单100余份,收到良好法律宣传效果。

辽宁省检察机关“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五)

6月10日,辽阳市文圣区检察院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活动,检察长詹克辉到信访大厅接待预约上访群众。

辽宁省检察机关“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要求,辽阳市太子河区检察院于6月11日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活动。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满泉、员额检察官杨海涛接待来访群众,当面听取其意见,回应信访人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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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城郊地区检察院明确“检察宣传周”的重要意义,切实采取措施将宣传资料发放到监管干警和服刑人员手中,并将宣传活动扩展到大墙之外,组织业务部门骨干深入到”五包五促”帮扶联系点白塔区菜市社区,向居民进行检察职能和法治宣讲,对20余名群众的咨询进行了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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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辽阳市城郊地区检察院在院办公楼前开展了检察宣传及检察长接访活动,主管副检察长、专职委员及业务科室人员参加了检察宣传和接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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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检察机关

为充分发挥检察长在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6月11日下午,铁岭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元在信访接待室预约接待了信访人李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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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上午,铁岭市检察院召开“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座谈会,铁岭市团市委、市扶贫办、市妇联、市残联等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应邀参加。

辽宁省检察机关“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五)


铁岭市银州区检察院组织干警深入社区,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向群众介绍“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工作背景,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受理控告、申诉、国家赔偿、国家司法救助等案件办理流程,以及检察机关主要业务等,并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

辽宁省检察机关“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五)

6月8日,铁岭市银州区检察院举行检察长接待日活动。主管检察长约访接待一起多人、多次访的民事申诉案件的信访人,让信访人把诉求说全说细,并针对其中的法律术语,不厌其烦地进行讲解,直到信访人听懂、理解为止。

辽宁省检察机关“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五)


6月10日,铁岭市清河区检察院开展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邓久生接待群众来访,面对面听取群众诉求,为群众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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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昌图县检察院组织开展了检察开放日活动,县人大代表张伟东、郝春梅,县政协委员王铁辉、陈军、李洪光等5名同志应邀参加了活动。


朝阳检察机关

朝阳市检察机关积极贯彻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检关于加强司法救助工作的要求,把做好司法救助工作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服务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主动联系妇联等部门形成帮扶救助合力,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给予困难家庭最大化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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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北票市检察院组织开展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律师等代表10余人走进检察机关,直观了解检察职能,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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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喀左县检察院举行了关爱被救助人家庭活动,邀请县工会,县妇联领导,向他们介绍检察机关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情况,并与被救助人李某夫妻见面,了解目前家庭生活情况和实际困难,为拓宽救助渠道,深化救助工作,巩固救助效果,搭建救助桥梁,发挥积极作用。

辽宁省检察机关“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五)


朝阳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在检察院、县城机关办公区、华新城居民区、龙湾新城居民区等地设立宣传点,重点宣传了“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以及人民群众控告、申诉、国家赔偿、国家司法救助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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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检察院分管领导陈树国在接待日接待群众来访,以面对面的形式普及基本法律常识、接受群众法律咨询,耐心为群众解答法律盲点与法律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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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朝阳市双塔区检察院举办“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检察开放日活动,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民营企业家走进检察院,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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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建平县检察院召开检察宣传周新闻发布会,县域记者受邀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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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建平县检察院对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进行不起诉公开宣告,邀请了律师及相关人员等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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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建平县检察院组织第五检察部及院法律宣传小组成员部门10名优秀业务骨干前往黎明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中,共发放宣传手册和宣传单100余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3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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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建平县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辉、第一检察部主任步玉晗在第五检察部接待室,接访了该院办理的王某某故意伤害案被害人代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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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建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王雷及第五检察部干警走访受害人家庭,了解其家庭情况,对救助案件情况进行调查,拟进行救助,切实解决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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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检察机关

6月10日下午,盘锦市检察院召开“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闻发布会,邀请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参加,盘锦电视台、盘锦日报记者受邀出席。

辽宁省检察机关“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五)


6月12日,盘锦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走进市广播电视台“交通文艺广播”直播间,与广大听众交流司法救助的相关话题,详细介绍了开展司法救助的意义、司法救助的对象、司法救助的范围、不予救助的情形和司法救助的方式等方面内容。

辽宁省检察机关“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五)


葫芦岛检察机关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关于“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检察长接访制度,6月9日,葫芦岛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国权亲自接待来访人李某某和薛某某。

辽宁省检察机关“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五)


6月10日上午,葫芦岛市检察院举办以“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此次活动邀请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律师代表出席。

辽宁省检察机关“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五)


6月11日,葫芦岛市检察院召开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会,以公开听证、公开示证形式对潘某某、赵某某刑事申诉案件进行公开审查,邀请了人大代表、特约律师等三人担任听证员。

辽宁省检察机关“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五)


6月12日,葫芦岛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组织全市控申干警观摩兴城市人民检察院对李某某司法救助案公开听证会。

辽宁省检察机关“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五)


沈铁检察机关

6月11日,沈阳铁路运输检察院主管控申工作的副检察长谷峻岭带领该院第二检察部工作人员及法警一同来到辽阳市与信访人姜某某会面,送达文书、听取诉求、化解矛盾。

辽宁省检察机关“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五)

变“上访”为“下访”就是要以“滴水穿石”的韧劲,努力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将心比心,用有温度的答复向人民群众递交满意答卷。这是沈铁检察院落实最高检“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要求,继法治宣传、检察开放日之后,开展的又一专项活动。

辽宁省检察机关“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五)

现场交付送达材料后,谷峻岭认真听取了姜某某的诉求,详细了解他的生活情况,就案情、法律依据再次开展释法说理工作。沈铁检察机关的“带案下访”,让姜某十分感动,他说:“我来来回回上访这么多年,你们是头一个送法到家的。这工作不仅做到了家门口,也做到了咱们老百姓的心坎里”。


此次接访是检察长以上率下落实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示范,也是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的生动体现。


6月12日,沈铁分院综合研判两级院信访案件情况,选取具有典型意义的锦州刘某新信访案,指定锦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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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检察机关

6月12日上午,辽河检察机关举办“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此次活动特邀辽河油田维稳办副主任杨君生及油田二级单位信访部门负责人来到辽河检察机关,近距离了解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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