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唐小寅
基金频繁上热搜,买基金的人也越来越多,但你买的是真基金吗?
近日,有投资者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爆料,一款叫“富城基金”的投资APP,不仅固定收益,而且最高年化收益率达782.5%。值得注意的是,这款“基金”还“搭上”了香港富城集团,并称投资标的是泰国地产项目。
每经记者在调查期间发现,该“基金”有4个QQ群,群管理员频繁地在群里发各种“富城基金”广告。截至目前,4个群的成员总数已有7230人。
“富城基金”和香港的富城集团有何关联?每经记者将揭开这一神秘面纱。
注册账户每日登录得0.5元基金;
任意首充后每天登录得2元基金;
推广好友注册绑定支付宝奖励2元基金(上限50元);
……
根据爆料者的提供,记者在某QQ聊天群里看到了这样的推广信息。之后,记者发现,该“奖励”规则调整为:注册账户每日登录得1元基金,任意首充后每天登录得5元基金,推广好友注册绑定支付宝奖励2元基金(上限50元)。
基金可以免费获得,是真的吗?
为了一探究竟,记者用手机扫描推广的邀请二维码,下载了一款叫作“富城基金”的APP。
打开APP,首页界面上轮放着“富城基金,国富民强”“富城基金 复投,让财富倍增”等宣传图片。APP界面的底部,分别是“首页、认购、提现、我的”四个按钮,点击可以跳转至四个不同的页面。
“富城基金”APP界面
这款“基金”的回报有多诱人?
记者测试发现,在首页“制度讲解”模块里有一条视频,介绍了“富城基金”的投资分红规则。“持有1元基金,每天0.5%分红;持有100元基金,每天1.5%分红;持有300基金,每天1.6%分红……持有10000基金,每天2.5%分红。”
此外,视频介绍,在这款APP里持有“基金”,星期一至星期六每4小时按照日分红率的1/6自动分红一次,周日为公司盘点时间不分红。
根据以上分红规则,记者分别计算了持有不同“基金”额度的分红收益,发现持有“基金”数量越多,年化收益率越高。当持有1元“基金”时,可以获得156.5%的年化收益;如果投资者足够“有钱”,持有10000元“基金”,那么年化收益率可以达到惊人的782.5%。
“富城基金”分红情况
记者根据“富城基金”介绍整理
如此离谱的年化收益率,记者却没有发现任何风险提示,真的有人敢投吗?
记者通过APP中“扫码进群”功能区提供的二维码进入QQ群。群管理员们频繁地用各种“富城基金”的广告“刷屏”,也有不少群友“晒”自己的收益截图。截至发稿前,4个QQ群的人数分别为1903人、1925人、1975人和1427人,总数达7230人。
部分“富城基金”社区服务QQ群截图
记者在自己手机上亲自尝试了一下,按照之前的规则,注册并首次登录后,APP账户中“基金”数额显示0.5,余额显示0。随后,记者用支付宝充值了100元本金。这时APP显示持有“基金”数额变成了100.5,但“余额”还是0。经过一天的等待,记者再次打开APP,“基金”数额变成了102.5,其中包括登录获得的2.5元基金奖励,而余额变成了1.5226。这说明,用户在投资时,充值的本金数额和各种登录奖励显示在“基金”里,而基于本金所产生的收益数额则显示在“余额”里。一周后,记者再次查看,持有“基金”数量涨到了119.5元,余额变成了10.443元。
余额还可以用于“复投”。APP讲解视频提示:“分红得到的余额或动态余额奖励用于复投可得1.5倍基金,例如复投1元余额即得1.5元基金。”
除了“复投”,余额也可以提现。视频介绍:“余额10元即可提现,秒到支付宝”。记者在积累足够的余额后尝试提现,支付宝果然收到了一笔来自“富城商城”的10元转账。
不过,一个容易被大家忽视的地方是,按照“富城基金”设置的规则,“基金”(即本金)是无法提现的,能提现的只有“余额”(即收益)部分。QQ群管理员也明确表示,本金不能提现。
也就是说,按持有100元“基金”计算,不算登录奖励部分,对应1.5%的每日分红比例,每天可产生1.5元收益(周日不计息,下同)。照此速度,需要等待100元÷1.5元/天=66.7天,才能“回本”。当然,也有更快的“回本方法”,那就是投入更多的本金。记者测算,10000元本金的“回本”时间为10000元÷250元/天=40天。
“目前来看,此平台无法进行本金提现,而仅能取得由本金而产生的静态收益,该平台很有可能是一个电信诈骗平台,也就是俗称的‘杀猪盘’。”一位匿名律师书面接受每经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实际操作中,“杀猪盘”一般会以各种理由设置极其复杂的提现流程、提现手续费或周期很长的提现过程,同时宣传高额复投奖励,诱导投资者将“收益”复投。这种手段一方面是为了稳住投资者的资金,另一方面是为了制造高额盈利的假象,诱导投资者再次投入大量本金。
该律师表示,一般“杀猪盘”不会出现多次复投的情况,当投资者投资两三轮,或投资额达到一定指标,就有可能卷款跑路。这是因为,“杀猪盘”本身就是以非法占有投资人投资款为目的而建立的,根本不具备任何清偿能力。由于近年来打击电信诈骗力度加强和其本身手段粗糙易被识破,经常采取打一枪换个地方的游击战方式实施诈骗。
值得注意的是,记者尝试在各知名品牌手机应用商店中搜索“富城基金”APP,并没有找到。像记者初次获取这款APP的方式一样,下载的方式主要是通过“上级”分享的邀请二维码。记者亲自尝试发现,“下级”扫码下载注册后,其账号会显示在“上级”APP的直推列表里。
为了鼓励用户推广,“富城基金”还有一套推广奖励规则。APP讲解视频提到:“一、推广好友注册会员可得到2元基金,此奖励单个账号上限50基金;二、推广99代余额奖励,即为团队会员购买基金所能得到的佣金比例——1代6%、2代3%、3代2%、4~10代0.5%、11~30代0.2%、31~99代0.1%;三、推广两代基金奖励,即下级会员购买基金所得到的基金奖励,一代购买金额的10%基金,二代购买金额的5%基金。”按照这套“推广”规则,“拉人头”的数量越多,就越有机会获得高“收益”。
前述匿名律师表示,“拉人头”的方式存在两种可能。其一,实施“杀猪盘”式电信诈骗的行为人一般需要在较短的时间内拉到足够的投资人才能骗到足够的投资款,因此网络诈骗团伙借鉴和采用了传销中常用的“拉人头”方式,以获取高额返现、动态收益和团队收益为诱饵,在短时间内扩大投资人数量,实现病毒式扩散传播。其二,如果平台存在大量讲师、推销员、客服等人员,通过线上线下召开学习会、交流会、茶话会、酒会等形式,与投资人建立较为密切的关系,大肆宣传项目投资、理财技巧等,则有可能属于传销组织,幕后人员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富城基金”不仅有APP、QQ群,还有企业宣传片、宣传海报、商业计划书等一系列完备的推广物料。
打开其制作精美的“商业计划书”,当中不仅包括“集团简介”“富城基金”等内容,还包括“生态APP”和“金融生态”板块。
商业计划书
该计划书介绍,“富城基金”是一家独立运营的专注于亚太地区的房地产私募股权投资管理基金会。成立于2020年,主体背景为富城集团旗下子公司富城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富城基金”的投资项目为“泰国地产项目”,项目总投资回报率超过600%。
商业计划书
无论是APP首页还是这些宣传物料,记者的确看到都附有富城集团字样的Logo。Logo中“富城集团”使用的是繁体字,对应的英文名称是“Urban Group”。
繁体字的“富城集团”、英文名称“Urban Group”、“旗下子公司富城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甚至“基金领袖”栏目下还有“富城集团董事总经理郑锦华博士”字样及照片……这一切都明确指向了香港的富城集团。
商业计划书
记者搜索香港的富城集团,其官网显示,富城集团拥有5个不同的服务品牌,包括“富城基金”所提到的富城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记者在香港特区公司注册处的网上查册中心查询到,富城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2月,公司现状为“仍注册”。为了求证,记者拨打了周年申报表上提供的富城物业电话号码(与富城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登记为同一号码)。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该公司没有做过与基金相关的投资管理业务,富城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也与所谓的“富城基金”没有关联。
记者拨打富城集团在官网上公示的联系电话,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听不懂普通话,在记者用英语进行沟通后,对方回复没有听说过“富城基金”。为了避免英语表达造成的误解,记者再次用粤语发音的“富城基金”进行沟通,对方表示不知道这个APP。
排除了香港的富城集团,“富城基金”幕后主体究竟是谁?
记者用启信宝搜索关键词“富城基金”发现,相关的公司有5家。记者分别致电后,有4家公司回复该APP不是公司所有。另有1家公司公布的电话无法拨通,但该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的经营范围仅限于受托管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值得注意的是,记者之前在“富城基金”APP上充值时,支付页面显示收款方为“漳州市蓝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订单信息显示 “蓝澳富城线上产品”。那么,漳州市蓝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富城基金”究竟是何关系?
“富城基金”充值截图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显示,漳州市蓝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成立日期是2021年11月4日,注册资本为300万元,住所是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新马路1-1号,经营范围包括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等。记者尝试联系这家公司,但在公开渠道没有找到相关的联系方式。
按照商业计划书“富城基金是一家独立运营的专注于亚太地区的房地产私募股权投资管理基金会”的说法,根据2014年施行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七、八条,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并报送相关基本信息;各类私募基金募集完毕,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报送相关基本信息。
然而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上,记者并没有搜索到漳州市蓝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登记信息。在基金产品公示名单中,也并没有发现任何名称与“富城基金”相符的基金产品备案信息。
根据证监会2020年发布的《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第三条:未经登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字样或者近似名称进行私募基金业务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非法集资辩护中心主任曾杰律师接受记者微信采访表示,如果是未备案的私募产品,则属于违法违规宣传产品;如产品本身对收益有固定承诺且没有风险提示,产品又在集团公司无法查询,且推广方法涉嫌传销,资金去向又存疑,那基本可以判定该“基金”问题很大。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黄锡娟律师也通过微信明确告诉记者:“现在所有的私募基金必须要在协会备案,否则会涉嫌违法违规。”
“理论上来讲,基金的收益率没有相关法规来规定上限,但是此款‘基金’所宣称最高能够达到782.5%的年化收益率可能会构成《广告法》中所规定的虚假宣传。”前述匿名律师对记者说,782.5%的最高年化收益率是以“高回报”来吸引投资者,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的“利诱性”相吻合,能够成为认定该APP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
该律师表示,如果该平台以非法占有投资人投资款为目的,通过篡改APP数据、设置虚假收益并欺骗、诱导投资人进行投资,最后再卷款跑路。这种典型的“杀猪盘”属于电信诈骗的一种,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之规定,该平台如果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很有可能构成诈骗罪。
如果该平台并未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而是在未取得相应金融牌照的情况下建立资金池,长期以高额回报发展和利诱投资人进行投资,并在一定程度上能做到返还收益。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其行为有可能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如果该平台虚构投资项目或以其他欺诈手段吸收投资人资金,且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依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之规定,则涉嫌集资诈骗罪。
“最后,由于该平台以‘拉人头’的方式进行扩散传播,如果该平台同时还存在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投资者缴纳费用、购买商品和服务成为会员,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投资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且组织层级在三层以上、人数在30人以上的,则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该平台实控人或主要责任人有可能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这位匿名律师补充说。
曾杰告诉记者,此APP幕后主体涉嫌的行为可能有非法经营罪(无资质开展需许可的金融业务),非法集资类犯罪(面向社会公开集资且承诺保本付息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存在层级性返利、“拉人头”骗取财物的嫌疑)。
那么,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应该怎样识别合规的投资产品?
曾杰表示,首先最简单的,就是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查询具体产品的备案信息;其次要注意的是,查询到了备案信息不代表产品一定合规,比如无论是公募还是私募类基金,都不能对投资者有保本付息或者刚性兑付的承诺,如果有则必然违规;再次,在宣传手段方面,如果是私募类基金,其营销行为都不能公开面向不特定的公众进行,更加不能采取“拉人头”传销的方式推广产品。
“另外,私募基金不能向不合格投资者募资,具体的募资过程还有严格的投资人投资能力核查。”曾杰说。
某公募基金业内人士接受电话采访时也对记者说:“买基金要选择正规的渠道。普通投资者要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金融素养,不要轻易相信投资APP以及相关业务人员的收益承诺。”
(出于保护记者、编辑,本稿署名为化名)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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