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网约家政、网约按摩……“互联网+”改变了人们的生活,足不出户就能方便、快捷地享受到各种服务。本周二,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了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六地作为“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地区。
“互联网+护理服务”也就是俗称的“网约护士”,在此之前,已有多款网约护士App上线,并推出多项护士上门服务,如打针输液、褥疮护理、鼻饲护理等。用户只需注册下单,上传医生处方,即可等待护士上门。
对消费者来说,网约护士减少了往返医院不便和排队候诊的时间,理应是一件好事。但是记者调查却发现,原本应由试点医疗机构作为主体服务提供者,却变成了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第三方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护士还可以私自注册进行接单。
此外,网约护士的服务价格也不菲,并且没有统一的标准。以打针为例,多款app的服务价格动辄数百元,是公立医院同等项目的几十倍,网约护士只提供相应的医疗技术,并不提供药品和相关耗材,因此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医疗纠纷如何处理,也是一个问题。
现在试点方案已经落地,网约护士市场都存在哪些问题?网约护士服务又该如何规范呢?
医疗机构缺少执业许可证
护士还可私自注册接单
记者以咨询的名义拨通了“金牌护士”APP软件客服电话。
客服:“您好,金牌护士有什么可以帮您?”
记者:“我看护士旁边显示有已认证啊,就是没有写具体医院,也没有看她有什么执业证这些认证的东西?”
客服:“因为我们这边对护士的隐私都有保护的,您是看不到护士是在哪个医院的,如果您有需求的话,您可以在护士上门后,让我们的护士出示我们的护士证件。”
记者:“等于说咱们这边没有对护士有一个强制要求,必须携带护士证或者执业证吗?”
客服:“如果用户要求的话可以携带。”
记者:“不要求就算了,是吧?”
客服:“是的。”
“金牌护士”APP由北京美鑫科技有限公司开发,“金牌护士”在安卓应用商店里的介绍是“具有全科医疗资质的医疗护理机构”,然而记者通过天眼查软件查询,在公司经营范围内却并没有看到任何和医疗相关的内容,提到的应用软件服务还专门标明了“不含医用软件”。
在软件的使用中,记者发现,金牌护士软件提供的护士信息显示了护士自行上传的头像、姓氏、科室、工作年限和隐藏了信息的所属医院,然而不少护士的工作年限低于5年,而国家卫健委近期发布的《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要求,派出的护士应当至少具备五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和护师以上技术职称。
金牌护士软件里的截图,显示有护士从业年限不足5年
记者向金牌护士APP的客服人员咨询,如果要在该平台注册接单需要哪些手续,对方的回复是只要上传护士执业证和手持身份证照片即可,一两个工作日即可通过。
客服:“需要上传您的护士执业证和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是需要我们这边审核,审核是一到两个工作日审核通过。”
记者:“等于说咱们这个只需要填交我的个人资料,提供我的真实的身份证、执业证,审核通过之后就可以从业了是吧?”
客服:“是的。”
记者:“需不需要和我们的医院联系啊?”
客服:“就是您注册的话,我们是不通过您的医院的,然后因为您这边传了您的护士执业证,我们需要在卫计委的网站核实,如果可以查到您的执业医院的话,那么我们这边就可以审核通过。”
记者用相同问题咨询“医护到家”APP的客服,也得到了几乎同样的答复。
记者:“就是说医院方面绝对保密,我这儿信息提供,然后你们确认完我就可以接单了?”
客服:“是的。”
记者:“接单咱们这儿有没有一个分成比例呀?”
客服:“大概的话我们这儿是收取30%的一个费用。”
此外,记者发现,这些“网约护士”APP提供的服务价格也差别较大,价格不菲,且没有统一标准,以上门打针为例,医护到家、金牌护士、阳光护士、小趣好护士等APP显示的价格从100元到239元不等。由于上门护士只提供相应的医疗技术,并不提供药品和相关耗材,因此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医疗纠纷如何处理,也是一个问题。
律师:第三方平台擅自从事网约护士服务涉嫌非法执业
国家卫健委2月12号发布的《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中明确要求了“互联网+护理服务”提供主体,是试点地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结合实际所确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且已具备家庭病床、巡诊等服务方式的实体医疗机构,这些机构可以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派出本机构注册护士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显然,这种第三方平台作为服务提供主体,护士以个人身份注册接单的行为,是不符合卫健委发布的要求的。那么在法律层面,这种行为是否涉嫌违法?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告诉中国之声记者,第三方平台擅自从事网约护士服务,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规,涉嫌非法执业,因为它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能开展诊疗活动,卫健委可以对其依法取缔和进行处罚。
“从目前看,包括《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都没有规定说,你可以在非医疗机构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上注册,也没有规定你可以通过这些平台对患者提供服务,他必须得在他注册的医院作为执业地点提供服务,如果这个医院有了远程系统了,通过医院的APP让你去社区里面提供服务,那这是合法的。直接在第三方没有执业许可证的机构里面入驻,以个人名义去接单,护士也违反了《护士条例》。”
对于“网约护士”服务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李斌告诉中国之声记者,因为护士私自接单而产生的医疗纠纷属于个人行为,需要承担很高的风险,对护士和患者来说都是个问题。
“首先护士是受所在医疗机构的指派,她能够去上门服务,她并不是说能够完全自主安排。护士所履行的是医疗机构所派出的工作,可以理解为是一种职务行为,职务行为的后果应当由医疗机构用人单位来承担,护士个人不必直接对患者承担责任。如果没有经过所在单位的同意,以个人的名义私自去接了这一单,那很显然你的行为就完全由个人负责。”
“网约护士”服务定价混乱且价格不菲
“互联网+护士”模式有待规范
关于“网约护士”的定价问题,《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中明确提到试点地区应当结合实际供给需求,发挥市场议价机制,参照当地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综合考虑交通成本、信息技术成本、护士劳务技术价值和劳动报酬等因素,探索建立价格和相关支付保障机制。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卫生政策与管理系教授周子君认为,如果“网约护士”的服务价格主要由市场决定,那么把这种服务和现有的医疗服务体系割裂开去作为一个单独的市场可能存在问题。
“这个是一个新的事物,因为我们国家现在整个的医疗服务体系里头,像这种‘互联网+’应该是它在这个体系中的一个延伸,方便群众。市场的形成是要双方达成这种一个愿买一个愿卖这种方式,如果单独是做一块儿的话我觉得还是会存在一个问题,未来要解决这个问题可能还是要跟医疗机构结合起来解决。”
对于提供“网约护士”服务的APP定价不统一且价格不菲的现象,周子君认为十分正常,一切都会在各种尝试和规范后达到一个均衡。
“因为这种方式大家都是试嘛,你还有竞争,你还有回归。慢慢的可能政府认识到它有很多问题,它慢慢的也会往回缩。它到一定程度以后,这个商业模式也好,实行方式也好,如果出现问题的话,那最后大家都是要规范的。所以互联网医疗服务,‘互联网+’护士也是这样,慢慢去服务,出现什么问题就去解决什么问题。”
央广记者:常亚飞
来源:中国之声《新闻纵横》
新媒体编辑:周文超、张说地(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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