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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找刑事辩护律师,青岛往事小说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17 10:26:57

单威廉│浸泡在咖啡杯里的法律

◎记忆地标:单威廉住宅/海因里希亲王饭店/齐摩尔曼律师楼

单威廉长达20年的中国故事,从北京开始,经香港、广州、上海再到青岛,最后结束在广州。青岛的11年生活,应该是单威廉一生中间最刻骨铭心的经历,作为一个低级别的政府官员和一个广泛涉及神学、法律、地理、阿拉伯语和汉语知识的学者,他的贡献和作用,显然已超出了职务范围。最终,他通过在广州为孙中山政府的工作,使自己成为一个奠定并推动了中国新土地政策的人。

在有关青岛最早的土地收购和早期土地标售政策制定等一系列事件中,单威廉是一个极为重要的人物。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如果没有单威廉,即便殖民当局相关的法规不会有过大的变动,但实施的速度应该不会那么快,效率也会相应地被削弱。所以,在1897年12月至1909年的11年中,尽管备受争议,单威廉的意见对一些政策的制定,还是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的。

1859年10月2日生于爱森的威廉·路易·单,1878年读完六年制中学后,到波昂大学修读神学及东方语言,后又转至莱比锡。1881年在波昂,单完成了《回教化之前阿拉伯之宿命论》的博士论文。约于1885年9月,单氏由柏林外交部派往中国学习汉文。1897年11月14日德国进占青岛后,德外交部电令上海总领事司徒白及翻译官单威廉前往青岛占领军处服务。二人11月27日启程,12月1日到青岛。

单氏在青岛的最早工作,根据单氏报告大致如下:最紧急的问题是,“为了解当地土地情形,土地所有权问题、面积大小等等,以及寻求实用的、不违反中国居民法律观念的办法,以取得优先购买权。为彻底了解与沟通,首先必须和各地方长老,以及附近村里的主管官员,分别洽谈。并查阅当地税据,求得各地私产公平可行的税率与地价”。

为取得优先购买权,占领军所采取的办法是由海军司令与地主一一订立契约。按此契约,地主今后只准售地给德国政府,而不准售给他人。地主受此约束,海军司令付给地主一项一次的补偿费,其金额为每年应缴地税额的两倍。单氏在报告中写道:“购地交涉,均由司徒白博士及余与地主在当地面谈,执行此项任务虽然辛若,亦有不便之处,且有些农民不易说服而须费很大的耐心,但此项工作仍不缺吸引力。晚间查对中国税簿及准备地主签字用之副本,翌晨天亮即冒着12月间风寒外出,以便与地主交涉。”

1898年7月2日,《柏林日报》刊出旅行记者邬尔夫披露的单氏借代表政府负责征购土地之机,私自违规购买了一片山地的详情,这令德国国内舆论哗然。但是,就在邬尔夫全力攻击华人事务官的同时,获得了总督罗绅达全力保护的单威廉,则专心在1898年4月至6月间,草拟了青岛的土地法规。这份伴随着一杯杯咖啡诞生的法律文件,成为单威廉贡献给这个新生殖民地城市的最珍贵礼物。随后,单去职。1915年单回忆:自彼去职之后,遗缺华人事务委员一职,即悬空不补,最后并取消该缺,其工作改由民政委员主管。

单氏于1898年以私费在克拉拉海湾与克拉拉山之间所试购的土地,数月后便移归了政府,次年,在此地装配了木造的总督官邸。政府另外建造的两幢住宅,一幢供总督副官居住,另一幢则为单威廉使用。1900年9月15日,单氏夫妇迁入此宅。单氏连襟熊伯格一家,则住在附近。次年单氏次子出生于此,3年后女儿出世。1898年4月5日抵达青岛并成为到达这里的第一位欧洲女性的单妻克拉拉,受到了很高的礼遇,现在的汇泉湾和后面的山丘,当时就是以她的名字命名的。

1903年12月11日,凯萨威廉第二子奉派到青岛海军实习,与单氏夫妇相识,亲王盛夸单夫人的漂亮与风度,因此提出愿做其女的教父,赐以己名,所以,单女名为阿达尔贝塔,这一隆重的仪式,后来在单宅举行。

1908年初,患肺病的单夫人携三儿女离开青岛,返回德国故乡。5月,单氏一人迁住海因里希亲王饭店。没有人知道,在此后的7个月时间里,孤独的单威廉喝下了多少苦咖啡。咖啡和前面的大海,成了这个华人事务委员留在青岛的最好记忆。1909年1月16日,青岛新闻刊载消息称:海军参事单威廉博士已于昨日返国休假9个月。到柏林后单全家迁往近郊哈伦湖畔,1909年底单氏获准退休,时年50岁整。

1914年11月7日,日军攻占青岛,单悲丧万分,认为这是一生最难过之一日。11月至12月间,单写成1897年至1914年《胶州开发回忆》,于次年初发表。

1924年初,单威廉受孙中山电邀担任广州市顾问。1926年1月完成土地税法草案10日后,乘人力车时颠覆受伤,1月5日去世。

法官格尔皮克抵达青岛的时间,比单威廉晚半年。但他却比单威廉离去得早。

尽管格尔皮克来去匆匆,但他的工作在青岛这个新的殖民地无疑具有奠基意味。当1898年秋天威廉二世使青岛成为一个德国城市的时候,格尔皮克则在具体的法律事务上,让城市的公平保持了平衡。

保尔·格尔皮克到达青岛的时间是1898年夏天,这时离德国占领这里不足7个月。这个时候的胶州湾,依然雾气弥漫。格尔皮克到来之前,柏林方面已明确了占领地由德国海军部而不是外交部管理的特殊体制安排,同时中德也在北京完成了《胶澳租借条约》这个必需的法律文件的签订。4月27日,威廉皇帝正式宣布胶州湾为德国保护区,并发布了租借地根据德国法律立法的命令。显然,至少在时间顺序上,格尔皮克的出现跟前面的这些外交、制度和法律安排,有相当的逻辑关系。

作为首位在青岛出现的德国法官,格尔皮克的工作,是帮助海军部领导的青岛殖民地政府建立基本的法律规范,并审理了一些最早出现的法律案件。在这个新的殖民地,他得到了政府方面的很好的照顾。比如,在1899年的时候,他住进了总督府为他专门准备的一所别墅,在当时,这是个很难得的奢侈安排,因为许多海军军官和重要的政府工作人员,还依然居住在一些简陋的临时建筑里。而这里,格尔皮克的居所拥有装修细致的敞厅、餐厅、客厅,并且设施完备。同时,居所室内的细节,也具有中西结合的文化象征意味:门券石柱上饰有龙凤浅浮雕,楼梯望梁柱左右分别装点着狮子和彩龙,木柱木梁上还雕有金龙。可惜的是,格尔皮克享用这里的时间并不长,我们猜想,在这里的岁月,应该是构成这位德国法官东方记忆最新鲜和生动的部分。

格尔皮克1898年6月到达青岛后,摆在他面前的工作已经很多,并且许多事情在时间要求上显然紧迫。7月,青岛、李村两区设立法院,确定分别审理租借地的华人案件。随后到10月至11月,就有100多件法律案件在等待着法官的审判。据后来的统计,这两个月中间积累下的绝大多数案件,都牵扯到了本地的传统居民。与此同时,格尔皮克参与的殖民地法律的实施准备工作,无疑同样紧张,可以部分地印证这项任务的复杂和繁重是许多重要法令的颁发。1899年3月到6月的3个月中间,仅仅在行政方面就有《平民团体参加行政管理法令》《地亩局法令》《华人司法问题法令》《胶州地区临时海关法令》《青岛港规法令》《食肉检验法令》和《牛奶运送检查法令》等相继颁布。

格尔皮克紧张的工作状态,似乎在1899年结束的时候才有了些可以轻松下来的理由:自1900年1月1日起,在大陆法系国家与《法国民法典》同为民事立法典范的《德国民法典》实施生效。这部由5编2385条辞条组成的重要民法典,后来对瑞士、奥地利、日本及中华民国的民法,都有较大影响。同一天,和格尔皮克的工作直接有关的“新制定的帝国法律的一些规定,大部分已经开始在胶州生效”,这中间就包括了《德国民法典》和《德国商法典》。到了这个时候,格尔皮克个人的殖民地使命似乎已经完成了,因为这时离他回国的日期,已经很近了。也许,只是在这时,这个有些疲惫的法官,才有机会享受到些许殖民地生活的乐趣。但是,本地的管理者却依然面临着新的问题,因为,对于那些涉及在青岛保护区有自主性,但在处理时又必须考虑德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的地区性法规,仍然需要做一些更改。这中间,一份政府方面的文件,特别提到了地产登记方面法规的修改。

后来的这些工作和烦琐的日常法律事务,是由保尔·格尔皮克的继任者魏尔克以及克鲁森陆续完成的。不知道出于怎样的考虑,格尔皮克回到汉堡后,魏尔克和克鲁森都没有进入到格尔皮克逗留过的沂水路3号居住。

实质上,关于法官格尔皮克、魏尔克和克鲁森的青岛故事,到今天依然是个没有细节的模糊轮廓。像飘逝的那些咖啡气味,只能想象,无法捕捉。由于资料的匮乏,我们至今不能够断定,在青岛之外,他们之间是否发生过直接的联系。从城市发展的一般逻辑推理,来自德国不同地方的法律专家在这里的工作,使得法律的施行和秩序的有效组织,在这个刚刚诞生的殖民地城市中间,成为现实的可能。无疑,对成长中的青岛来说,格尔皮克等人所扮演的角色,意义重大。

和之前在青岛的两任殖民地法官比较,克鲁森的工作期限显示出了明显的长度。不论这是不是和他职责的特殊性有关,他的持续居留,使他在公职人员中间成了一个独特的例外。客观上,他的存在使人们对殖民地的司法过程有了一个连续了解的机会。

格奥尔格·克鲁森1867年5月15日生于汉诺威近郊。1886年通过汉诺威学校的考试后,先后在柏林、莱比锡、马尔普尔克的大学学习。1895年至1899年,他在普罗伊森任候补法官,1899年成为法兰克福区法院的法官,并利用两年半的假期前往日本。这期间,他在东京担任了日本内务省和法务省的顾问,同时兼任警察学校和刑事学校的讲师。1902年,35岁的克鲁森到达青岛。

在克鲁森之前,格尔皮克和魏尔克作为两任殖民地法官,已先后在这里工作了4年。格尔皮克1898年的夏天来到这里,工作到1900年;魏尔克在青岛工作的时间则是1900年至1902年。克鲁森到达青岛之前,已经通过在日本政府和警察学校的工作,获得了很大的尊敬。从1902年9月至1914年,克鲁森一直在青岛这个殖民地担任高等法院的大法官。他是三任法官里面任职时间最长的一位,也是最受关注的一位。和他的前任们不同,克鲁森没有住在政府提供的专门公寓里面,而是选择了在俾斯麦大街(江苏路)的最北面自己建造房屋。那是一块占地3238平方米的土地,1903年至1906年完成建筑的施工。房子的北面拥有一个很宽敞的院落。那里,离总督野战医院很近。

书名:青岛往事(十八)

俾斯麦大街


有意味的是,在克鲁森涉及殖民地的专业语言中,司法和医院的比喻随处可见。100年后,德国学者余凯思注意到了克鲁森的这个倾向。在《1897至1914年中国与德国的相互作用》一书中,他描绘了克鲁森时代的法律和医学的关系:同医学体系一样,规范和规则的法学话语也是驯化的工具。疾病和犯罪被视为某种受文化制约的、“错误的”生活方式的结果,而殖民政权恰恰想要改革这种生活方式。法学和医学,为进一步的思想改造提供了客观证据。

作为一个从1902年到1914年一直任职胶州高等法院的大法官,克鲁森后来和他在日本时期的经历一样,同时还兼任了1909年10月开学的德华大学的讲师。在法律学科的教学和研究方面,这个设置在青岛西海岸的德华大学,一直是同时期中国高等学校效法的榜样。在青岛,克鲁森的收入非常高,包括殖民地津贴在内的年薪为14000马克。除了享受破格待遇的总督外,克鲁森是拿最高年薪的青岛官员。这可能是他可以在俾斯麦大街北面购买大面积土地建房的主要原因。

克鲁森之所以受关注,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他对殖民地法律体系“灵活处理”的观点。1913年,在论证两级法律体系时,克鲁森曾这样写道:基于文化差异,德国的法律没有被运用于青岛的原居民。这样做不仅有利于加强德国的国家权威,而且也有利于更好地实现经济和文化目标。克鲁森分析说:生活在这里的原居民是人种和文化意义上的中国人,只要他们还处于中国文化的文化圈内,他们就属于臣服于中国国家政权的种族成员。

克鲁森在这里要证明的,是“在法律方面采取不同措施,实行灵活处理的必要性”。克鲁森显然相信,只要他者“还处于中国文化……的文化圈内”,就必须用别的法律尺度来评判其行为。

在当时,克鲁森博士除了自己在殖民地的具体审判工作外,还积极参与了对胶澳租借地法律制度的合法性论证和辩护。在这方面,他和在柏林大学教授殖民法和殖民政治等课程,并自1907年起成了胶澳租借地经济和法律事务首席顾问的奥托· 凯伯讷一起,进行了许多努力。他们都一再试图从具体经历中推导一般原则,并希望这些原则可以帮助人们制定未来的政策。

在克鲁森工作的后期,他完成了包括《胶澳租借地中国人的法律地位》(载1913年《殖民法学杂志》)和《胶澳地区中国人刑法中的现代思想》(载1914年《国际犯罪侦查学联合会通报》)这样一些重要的研究文章。

克鲁森在1909年结婚,育有一儿一女。德日青岛之战爆发后,克鲁森应征入伍。战事结束前,他与家人一起逃往上海。对他在俾斯麦大街占地广大的私宅,1917年8月日本方面的估价为30000日本金元。那个地方,在日本占领时期,是万年町19号。

和战事结束前与家人逃往上海的克鲁森法官不同,律师和公证人齐摩尔曼在1914年的最后日子里成为战俘,并被羁押在日本的俘虏营。

1879年出生的曼弗雷迪·齐摩尔曼来到青岛的时候不到30岁,他的职业身份是律师和公证人。除了从事法律方面的工作,齐摩尔曼还相继担任了福柏医院的董事会主席和登山、狩猎等多个民间协会的负责人。

在齐摩尔曼领导的福柏医院董事会里面,成员包括有管理汉堡—美洲航线的尼考莱和埃勒斯公司的克勒克纳,他们分别是秘书和财务主管,副主席贝恩属于施瓦茨科普夫公司,副秘书威廉博士则属于魏玛布道团,其他成员为医学博士埃尔勒、副财务主管西姆森、海关官员巴坡和施密特。

紧密围绕着齐摩尔曼的青岛故事的,是他在沂水路和湖南路口建造的房子。作为这个朴素房屋的原始所有者,齐摩尔曼在这里工作的时间并不长,他的离开,同时伴随了一个德国法律时代的结束。

总督广场东面齐摩尔曼的这个建筑在1910年出现的时候,南边的开治酒店和西边的胶州法院都还没有进行建设。这样,总督广场的边界,实质上首先是由北面的官署和东面齐摩尔曼的这个住宅划定下来的。

也许是土地拍卖制度所产生的影响,总督广场周围的建筑并不完全是政府所有,这里既有私人住宅,也有商业建筑。这中间,就包括了齐摩尔曼的办公室和住宅。在后来的一个时期,这里成了英国领事馆。齐摩尔曼获得土地的途径和交易情况,没有记载。在他进行房屋的建设之前,这块土地似乎已经闲置了10年。

在当时,作为受到许可的律师和公证人,齐摩尔曼的工作和他给城市所能提供的服务,无疑是维护这个德国模范殖民地正常的法律秩序的重要环节。但是,对青岛来说,齐摩尔曼却显然不是这个领域的最早的职务履行者。在他之前,已经有至少一位德国职业律师获得过本地从业的许可。

早在1899年10月至1900年10月的《胶州发展备忘录》里面,就涉及了殖民地专业律师的匮乏问题。1901年7月,青岛已经有一名律师开业。一个月后,总督府颁布了关于律师费用的法令,规定青岛德国保护区内律师雇请费,原则上的银圆数与在德国本土收取的马克一样多。这一原则后来也适用了各项费用的收取,包括法院、法院办事人员、证人及顾问人员等。同一年度的政府报告期望,第二位律师会比较快地出现在这个殖民地。但是,后来所发生的情况,却并不像期待的那样顺利。尽管第二位律师很快就出现在了青岛,但是之前到来的唯一的一位德国律师却离开青岛去了上海。1903年10月完成的另外一份政府报告显示,在长时间不曾在青岛活动之后,青岛法院已准许那位驻留上海的律师放弃了在青岛的权利。实际上,到1903年的晚些时候,青岛本地依然只有两个律师,他们同时也是公证人。通常,在较大的民事案件中,双方都雇请律师代表。尽管只有两个律师,但政府方面相信,“这种人事上的稳定对于司法的运行具有良好的影响”。

到了1906年,青岛本地一共有四位律师获准开业,其中一位同时兼任了公证人。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律师都能够持续地在本地工作,资料显示,获准开业的四人中间,有两人的经常住址是上海。根据规定,律师获准开业需遵循的原则是,他们必须是在一个德国联邦州中能胜任法官工作并谙熟法律的人。在这一年度,由于原先的一位律师返回了德国,另一位律师则来到了青岛代替他的工作。

1908年1月24日,青岛法院的首席法官宣布,对胶州德国保护区法院律师职权的任免已经做出了新的安排。与以往相比,这个“新的安排”最重要的不同在于:今后将不再批准律师授权申请,在某些渎职的情况下撤销律师权力的规定,只适用于那些经屡次提醒仍不悔悟者。

1910年,律师和公证人齐摩尔曼的办公室出现在威严的总督官署旁边,他的办公室和住宅的对面,就是未来的胶州法院的新办公大楼。法官和齐摩尔曼几乎还没有完全熟悉那里的环境,它就不属于德国和德国法律了。1914年11月,日军攻占青岛,齐摩尔曼成了战俘并被羁押在日本的俘虏营,直至1920年才获释。回到德国后,齐摩尔曼继续了他的律师生涯。他先是住在柏林,后又迁往斯图加特。1961年,82岁的齐摩尔曼去世。

在齐摩尔曼和胶州法院的故事里面,没有传奇。然而,对继承了齐摩尔曼办公室的英国领事馆来说,尽管咖啡的口味变了,但同样没有传奇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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