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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16 13:14:29
内容摘要:他们是积极的“宣传员”,及时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政策;他们是忠诚的“联络员”,搭建起干群“连心桥”;他们是热情的“调解员”,为民解忧排难……他们就是推动基层法治建设重要力量的村(社区)“法律明白人”。

在兴仁市,就有这样一批奔赴在基层一线的“法律明白人”。他们扎根基层,履职尽责,不计艰辛、任劳任怨、兢兢业业在法治宣传、矛盾纠纷化解、疫情防控、社会治安、政策宣讲等平凡岗位上无私奉献,切实为民排忧解难,用初心和使命践行服务为民的责任和担当,为平安兴仁、法治兴仁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居民身边的“和事佬”

龙丽,兴仁市薏品田园街道安和社区的治保主任,也是安和社区其中一名“法律明白人”。安和社区是兴仁市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2018年完成搬迁入住后,现有1011户4406人,日常工作管理难度大。围绕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调解纠纷化解矛盾,龙丽逐渐成为居民身边的“和事佬”。

9月15日凌晨4时许,龙丽在巡逻维护社区安全时,听见一住户说话语气不佳。凭着经验,她立即与巡查人员循声上门及时对该用户进行调解与劝说,消除矛盾双方心中嫌隙。

像龙丽这样上门当“和事佬”的“法律明白人”,还有兴仁市城北街道大桥河居委会支书蔡启平。9月8日,蔡启平到兴仁市城北街道大桥河居委会范家坡组,调解村民张某与徐某关于土地边界存在歧义的矛盾纠纷。蔡启平跟村民细心讲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并针对该问题给出了比较合理的解决措施,最终该起土地纠纷得到成功调解。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法律明白人”,龙丽和蔡启平不仅经常当邻居身边的“和事佬”,还利用自身优势,在日常工作中充分以案释法,用实际例子来宣传相关法律知识。

帮助村民解决困难

“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才能更好地为民办实事。”这是兴仁市下山镇马乃屯村村支书汤祖兵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汤祖兵不仅是村支书,更是马乃屯村的“法律明白人”。在日常工作中,针对村民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汤祖兵经过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帮助村民解决困难,推动了村居法治文化发展建设。

6月5日,马乃屯村杨家庄祖村民汤某怒气冲冲地来到村级活动室,称自己种在白龙坡土地的皇竹草被人拔掉了,请求支书帮他解决此事。

听闻后,汤祖兵先安抚其情绪,随后立即带领村委成员赶到现场。经现场查看,汤某种植皇竹草的地方是一条老路,该段路较为偏僻,平时过路的人不多。

了解事情的全部经过后,汤祖兵向汤某讲解《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路是属于村民集体所有,即使没有人经过,也不能在上面栽种作物。通过汤祖兵的细心讲解,汤某的怒气渐渐消退,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以后自己要好好地了解学习法律,不做违法乱纪之事。

作为一名年轻的村支书,汤祖兵非常重视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深信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才能更好地为民办实事。闲下来时就会学习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运用自己学习的法律知识为群众调解矛盾,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提升为民服务本领

兴仁市百德镇围塘村的杨远洪系村治保主任兼警务助理,同时是一名“法律明白人”。一直以来,杨远洪致力本村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及打非治违、农村“两违”清理、移风易俗、疫情防控、森林防火、禁毒、防邪反邪等宣传工作。

因为长期在基层一线从事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作为“法律明白人”,杨远洪深知要履行好新的岗位职责,除了有干好这份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外,更需要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特别是法律法规等知识能力,切实担负起为民排忧解难的这份沉甸责任。

因此,为了能更好地解决问题,杨远洪一边工作,一边坚持自我学习,他随身携带笔记本,记录工作中所需运用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请教他人、手机百度搜索功能巩固和强化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为民排忧解难的本领。

同时,杨远洪把矛盾纠纷调处作为自己学习的“试金石”。每逢遇到“扯烂皮”的活路,他总是毛遂自荐,敢于上前调解。在群众们看来,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他的身影。

据统计,自从担任围塘村“法律明白人”以来,杨远洪对群众普法宣传教育300余人次,宣传国家疫情防控政策及知识600人次,帮助解答群众疑难问题60余个,调处矛盾纠纷20余件。

作者:通讯员 杜芳

二审 李颖

三审 彭原清

(责任编辑 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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