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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医患纠纷案律师哪里找,海宁市医院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15 16:56:13

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邬海峰)“你们公司设备最大的优点是什么?”“原厂保修期有多长?”……3月22日,宁海县第二医院会议室里,一场医院设备科相关负责人和各品牌设备供应商之间的听证会正在举行。据悉,为着力打造清廉医院,宁海探索出台医院版“36条”,变“领导说了算”为“流程定了算”,规范医院公权力运行。

“打造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是卫生健康事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更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迫切需要。”宁海县卫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于是,针对基层医院决策程序不规范、重要制度执行不到位、采购流程不合规等问题,在县第二医院试点推行“医院小微权力清单36条”,努力实现医院小微权力运行可操作、可公开、可监督。

据悉,医院版“36条”围绕重大决策事项、采购事项、基建工程建设、“三公”经费开支事项等9大块36条内容对小微权力进行严格规范。如针对采购事项,明确对医院可以自主采购的5万元以下设备、物资、服务等实行分档逐级采购办法,0.3万元至1万元采取院长办公会议决议采购、1万元至2万元采取询价采购、2万元至5万元采取院内议标采购,并依据权力清单制成权力运行流程图,方便医务工作“照单运行”,促进“工作有流程、流程有规范”。

为促进医院版“36条”见实效,宁海县卫健局强化监督检查,在督促医院纪检监察室对照流程图开展专项督查的基础上,推行网格化监督管理,让“身边人”监督“身边人”,并创新监督方式,让职工和群众共同参与监督。试运行至今,已开展专项督查161次,退回表单5张,约谈43人次,确保落实医院版“36条”不流于形式。

医院版“36条”的试行,规范了议事决策程序,明确了权力运行流程,宁海县第二医院自试点以来,共完成各种采购询价31次,院内议标14次,有效规避了岗位风险和采购过程中过多的人为因素干扰。同时,医院服务流程更加优化,超说明书用药等现象也得到有效遏制。

“‘清廉医院’是‘清廉宁海’建设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医院版‘36条’的探索,不仅着力打造了党风清正、院风清朗、医风清新的清廉医院,而且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发展,这才是宗旨所在。”宁海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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