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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找律师做女朋友,警察找律师做女朋友可以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15 02:26:48

1982年,河南刑警刘国强出于好心送路边的姑娘回家,谁知姑娘回到家后却举报他,说他欲行不轨之事。

就这样,刘国强被司法机关批准逮捕。

在批准逮捕的现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掏出了一张逮捕证:“你被逮捕了,请你在逮捕证上签字。”

刘国强看着这张逮捕证,红了眼眶:“我拒绝签字,因为我没有触犯刑法。”

然而,尽管刘国强一口咬定没犯法,但司法机关还是采取了强制措施,逮捕了刘国强。

而刘国强也因此上了法院,从被人尊敬的人民警察一夜之间沦为人人唾弃的强奸犯,被判五年。

然而,令刘国强没想到的是,坐牢两年后,当初控告他犯罪的姑娘却写信给有关部门,坚持为刘国强翻案,也让刘国强的案件迎来了转机。

那么,案发当天究竟发生了什么?两年后,姑娘为何要为刘国强翻案?

刑警送姑娘回家,结果被判五年,执行两年后姑娘为刑警翻案

刘国强

案发当日情况

刘国强是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公安分局的一名刑警,案发当日,他才27岁,这个年纪的他正值奋斗的黄金阶段,然而,刘国强万万没有想到,他的一个好心举动却毁了自己的未来。

据刘国强回忆,1982年7月4日星期天,他和两个同事在路边摊吃饭,在这天晚上,刘国强喝了不少酒。

晚上9点时,他们一行人接到了分局指令,让他们紧急集合并安排了夜间巡逻。

刚开始,刘国强怕满身酒气影响工作,打算请假回家,但走到半道上时,他仔细一想又觉得不妥,他担心分管的片区出事,于是便决定独自一人去巡逻一圈,就这样,刘国强骑自行车在自己分管的片区里转悠。

当他转悠到火车站的时候,发现火车站东头候车处外的花坛处有个年轻女子在那里蹲着,这名女子躲在灯光照不到的暗处,不知在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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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女子的异常举动,让刘国强的心中产生警觉,刘国强觉得这个女子不像良家女子,于是便来到女子面前进行盘问。

“你蹲在这里做什么?”

“等我哥。”

女子的回答让刘国强隐隐觉得她没说实话,于是刘国强便掏出配枪亮出警察证件,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对女子展开了一番盘问,这才知道女子名叫彭艺玲

得知她的姓名后,刘国强准备把她带回公安分局进一步盘问,然而,彭艺玲说什么也不肯挪地方,并和刘国强争执了起来。

渐渐地,两人的争执声越来越大,火车站武警听到这边的动静后,立即过来查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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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强见武警过来后,解释了一下情况,随后,在武警人员与刘国强的一同问询下,彭艺玲才说出自己待在这里的真实目的。

原来,彭艺玲是平顶山的一名商店营业员,晚上和男友看电影回来时,她发现屋里钥匙丢了,于是和男友商量了半天后,彭艺玲决定让男友去找辆自行车把她送回父母家,而她则在火车站等着男友回来,谁知,这一等却两个多小时,愣是等到凌晨一点多都没见男友的影子。

听了彭艺玲的描述后,刘国强主动说道:“这么晚了,你也别等了,我骑自行车把你送回去吧。”

就这样,彭艺玲同意了刘国强的请求,并主动上了刘国强的自行车,而刘国强的悲剧人生,也因此而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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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由于刘国强喝酒较多,所以在骑车的路上,他的胃里像火烧一般难受,走到河滨公园北门的时候,刘国强停下来呕吐半天。

缓过劲儿来后,刘国强对彭艺玲说:“你赶紧走吧,我把车子给你,你先骑着走,明天再给我送到分局就行了。”

彭艺玲摇了摇头,表示自己不认路,拒绝了刘国强。

在这之后,刘国强因为身体不适的缘故,迟迟未出发,在公园的石凳上歇了好一会儿,在这期间,刘国强一直在跟彭艺玲聊天。

休息完后,刘国强再次载着彭艺玲出发,出了公园来到了文化宫,到了文化宫后,刘国强以身体累为由再次歇息,由于酒劲还没过,他和彭艺玲顺口说起了玩笑话。

“我是真怕你骂我这个人爱管闲事。”

“那倒不会,我可以跪在地上对天发誓,绝对不会骂你爱管闲事”

“哈哈,行了行了,你不用跪,亲我一下就行。”

“去你的吧。”

“我开玩笑的,哈哈,走吧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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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在骑车的路上,刘国强的酒意被风吹醒了,他仔细一想刚才的话,觉得确实有所不妥,于是,刘国强边骑车边道歉:“对不起啊,刚刚我说的那些都是胡话,你千万别往心里去。”

彭艺玲笑了笑,说了句“没关系”便不吭声了。

就这样,刘国强将彭艺玲送回了家里,而这个时候,时间已经来到了凌晨五点左右。

送完彭艺玲回家,刘国强骑着车便返回了自己的家中,回到家中的他只感到脑袋发昏,来不及多想,他便倒在了床上睡着了,一睡便是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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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入狱两年后,姑娘为刑警翻案

第二天,睡醒的刘国强去派出所上班,结果刚一到派出所,就被平顶山市公安局领导拉到了办公室,只见领导掏出了一封举报信,语气严肃的告诉他,头天晚上他送回家那个姑娘彭艺玲控告了他强奸。

刘国强当即反驳:“不可能,我虽喝酒了,但意识很清楚。”

领导:“举报信上写得很清楚,你送人回家也不该送一夜啊,你自己看看吧。”

刘国强颤着手打开了举报信,只见上面写着:

他说想和我处朋友,还说要亲我一下,我没让。在文化宫北边旁边树林里,我们俩刚好坐在一个石凳上,结果我就被他一把拉了过去摁倒在地......到凌晨五点多的时候,文化宫都有人跑步了,我让他把我送到一个女同事的家里,女同事的妹妹起早上班了,我先把裤子洗了,然后就到她妹妹的床上睡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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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刘国强因这一封举报信被司法机关批准逮捕,尽管他从未承认过自己有罪,但法院还是没有理会他的辩解,于1982年12月31日,做出判决:

被告刘国强以巡逻为名,于1982年7月5号凌晨1点半左右,身带“五四”式手枪,单独到平顶山市火车站候车室外东侧,偶遇平顶山矿务局劳动服务公司综合商店女营业员彭艺玲,即生歹意,又以送彭艺玲回家为由,用自行车把彭艺玲带到滨河公园滑冰场附近时,刘国强又以其胃痛为借口蹲下不走,对该女进行调戏,又将彭艺玲带到文化宫喷泉路西树林中进行强奸。

被告刘国强身为公安干警,强奸妇女,影响极其恶劣,已构成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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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入狱后,刘国强一直坚持在监狱中写申诉材料,说明自己的冤情,但可惜的是,每次寄出去都石沉大海,没得到任何的回复。

时光流转,转眼间两年过去了,就在刘国强打算放弃申诉的时候,事情却迎来了转机。

1984年夏,刘国强收到一封奇怪来信,信件落款处写着一个字“彭”,信中写着这么几个字:你是被冤枉的,我可以提供材料帮你翻案。

看到信内容与信的落款时,刘国强脑海中隐隐闪过一个猜想,这封信会不会就是那个指控他犯罪的姑娘彭艺玲写的吧?

没过几天,刘国强便验证了他的猜测,因为彭艺玲来监狱里探监看望他了。

在见到彭艺玲的那一刻,刘国强情绪激动到眼眶发红,看到她的那一刻,他多么想要痛骂,甚至打她一顿,但出于理智,他还是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绪,询问彭艺玲诬告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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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见到刘国强,彭艺玲的脸上充满了歉意,她告诉刘国强,她当年那样做是被逼无奈,不是出于本愿,这次来就是为帮助刘国强翻案的。

原来,事发当日,彭艺玲在同事家睡到了上午8点多,之后彭艺玲去电影院找钥匙,并见到男朋友王志兴,见到了男朋友后,她把头天晚上的事告诉了男友,谁知,男友听后非常的生气。

男友告诉她:“你一夜没回家肯定没干好事,你去告他强奸!”

彭艺玲反驳:“那个警察也是处于好心,没有做对不起我的事,我凭什么告他?”

就这样,彭艺玲和男友围绕着这件事吵了起来。

“我不管那么多,你就说他强奸你了。”

“我不去。”

“你去不去?”

“我不去!”

......

男友见吵不过彭艺玲,气急之下,在大街上打起彭艺玲,并抽出皮带抽她,将她打到吐血,而彭艺玲在男友的逼迫下,选择去了公安局写下了那封控告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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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彭艺玲写控告信的原因,让她没有想到的是,在写完控告信、录完口供后,男友却翻脸不认人,说要和她分手。

而这时的她才明白,男友这是在设套,想甩了她。

这两年下来,彭艺玲每天都处于后悔不已的状态下,她愧对自己的良心,于是,在良心不安的状态下,她写了一封悔过信并寄给了公安机关,此外,她还将悔过信的内容录成了磁带,交给了正在服刑的刘国强作为证词。

悔过信内容如下:

我叫彭艺玲,家住在建设街344号,在矿务局生产服务公司工作,1982年我在无奈的情况下,错告了一位比较好的公安人员刘国强,使其本人被判了有期徒刑,使我本人至今感到问心有愧,心神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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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强收到彭艺玲的悔过信以及录音内容后,心里也有了翻案的底,而他打算是:等到出狱后再为自己翻案。

1987年刑满释放,走出监狱的刘国强去见了自己的女儿,谁知五岁的女儿见了他后却说:“你不是我爸,你是坏人!”

听到女儿的话后,刘国强当场哭了出来,他的妻子自他入狱后便与他离婚了,如今妻子已重组家庭,女儿也不认他,这让他对未来瞬间没了希望。

或许是因为家庭的缘故,又或许是刚出狱没钱的缘故,刘国强没有立即翻案,而是开启了一段流浪人生,他先后去过甘肃、北京、四川,打零工做体力活赚钱维持生计,但不幸的是,后来他在打工时出了意外动了手术,再也不能干体力活了,于是刘国强只好捡破烂为生,直至认识了现在的妻子刘丽以后,生活才算稳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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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出尔反尔,拒绝翻案

生活稳定后,刘国强重燃了翻案的心。

2009年,他回到平顶山找了一个姓高的律师,并找到了彭艺玲要求她出面作证。

彭艺玲得知刘国强还没翻案后感到很意外,她表示自己愿意帮他翻案,并于6月23日下午,和高律师去了河南省平顶山市恒信公证处,对所写信件进行公证并在公证书上签了字。

在这之后,刘国强向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递交再审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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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令刘国强想不到的是,翻案并没有他想象中的那般简单,12月16日,法院驳回申诉通知书,称提交的证据和事实不符。原来,提交再审后,法院工作人员找到彭艺玲核实情况,但彭艺玲却全盘否认了此前说法,一口咬定刘国强是强奸犯,那些翻案证据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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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艺玲的翻供让刘国强感到很失望,而这件事被高律师知道后,高律师也表示很气愤,高律师告诉刘国强,他在做公证时留了个心眼,用摄像机录下了整个谈话过程。

在谈话现场,彭艺玲说:“谁都自私,我给他洗清了,我又没有工资了,我又老了,又没有依靠了,他年轻时漂泊,我老了又漂泊,男同志还可以漂泊,我一老太婆在外漂泊,我不就死了么,我的意思就是他能原谅我,你们都不追究我的责任。”

很显然,彭艺玲正是害怕司法机关追究她的责任,所以才会选择的翻供。

2010年7月,刘国强拿着彭艺玲的公证书、录像及相关材料,再次向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再审申请书,然而,法院再次驳回了他的申请。

无奈之下,刘国强只好找到媒体记者,希望媒体记者能帮他找彭艺玲问问,看彭艺玲为何执意改口说他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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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记者便联系到了彭艺玲,彭艺玲告诉记者:“我当时就写这个材料了,我当时让你去翻案,你怎么不去翻案,当时我一个人又没有结婚,你判我坐牢也许,枪毙我也行,你现在回来翻案是什么意思,我成家了,还有一个儿子,你现在翻案了,要我怎么做人,让我的儿子怎么面对现实?”

彭艺玲表示不再会帮刘国强翻案了,因为她要顾及自己的面子以及儿子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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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记者又找到了原平顶山市新华区公安分局局长李天成了解情况,当年,刘国强的上司便是李天成。李天成说当年公安机关对干部作风管得非常严,之所以判刘国强五年,就是因为缺乏证据,后来彭艺玲来到了他的面前,把悔过信交给他,要他翻案。

当时李天成气得拍桌子对彭艺玲吼:“你要感到冤枉,你现在立即去法院,刘国强的判刑权在法院!”不过,后来彭艺玲既没有去法院也没有再次找来,而这桩案子由于彭艺玲的不承认,也成了一桩无法确定真相的悬案,至今未平反。

可见,无论是从前还是现在,彭艺玲都可能是出于害怕被追责,选择了逃避了现实,她宁愿昧着自己良心过一生,也不愿当着司法人员的面承认自己冤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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