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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源城区找职务侵占官司律师,河源警方打掉一个犯罪团伙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13 21:42:55

“现在村里治安环境可好了,打骂事件没有了,大家齐心协力,把村道扩宽了,荒废多年的水圳修好了,可灌溉农田了……”近日,河源市和平县东水镇大坝村群众代表将一面印有“扫黑除恶 弘扬正气”字样的锦旗送到和平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业队,感谢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打掉这个曾经让他们苦不堪言的“村霸”团伙。

8月22日,河源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取得的战果。


解气!河源公安前7个月打掉21个黑恶势力犯罪团伙


警方缴获的涉案物品。本报记者 尹利勇 摄

据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截至今年6月30日,河源市公安机关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5个,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16个,破获九类涉恶刑事案件356宗,刑拘犯罪嫌疑人1174名,逮捕嫌疑人889名213名涉黑恶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2.5亿余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带动了河源全市社会治安环境进一步向好。今年1~6月,全市治安案件受理数同比下降29.5%,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12.3%


快侦快破打掉欺压百姓的“村霸”

2018年7月,和平县扫黑除恶办接到群众举报骆某廷涉黑恶线索后,将线索移交给和平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业队。和平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工作。

经深入走访调查,专案组认真核查涉案相关信息,成功锁定参与作案的嫌疑人,逐步查清骆某廷纠集刘某林、骆某露等社会闲散人员,长期盘踞在东水镇一带,使用暴力、“软暴力”等手段干扰、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和侵占集体资源等恶劣行径,随即对该涉恶团伙成员展开抓捕行动,并将该案移交给检察机关审查。骆某廷于2018年7月13日被逮捕,刘某林、骆某露于同年9月19日被逮捕。

今年4月18日,和平县法院依法对该涉恶案件进行公开审理。据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被告人骆某廷以他人建新房占用其山林为由,多次前往建房工地滋扰,索要钱财。2015年2月,骆某廷以索要工程款为由,将2名村民殴打致伤。同年5月,骆某廷在东水镇大坝村一沙场的临时建筑开设KTV,容留他人吸毒。2017年6~10月,骆某廷为操纵基层换届选举,对竞选对手进行恶意打击报复,多次纠集骆某露、刘某林等人持棍到竞选对手家中恐吓、威胁、滋扰。2016~2018年期间,骆某廷非法占用、破坏村集体生态公益林。

法院审理认为,2015~2018年,骆某廷容留他人吸毒,无故殴打、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工作、生活;纠集骆某露、刘某林等社会闲散人员实施多种违法犯罪行为,横行乡里、欺凌百姓、称霸一方,社会影响恶劣,属于恶势力犯罪。


213名涉黑恶人员投案自首

今年6月,和平县法院依法对该恶势力犯罪团伙案进行宣判,被告人骆某廷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总刑期5年6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万元;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该团伙成员刘某林有期徒刑1年6个月;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该团伙成员骆某露有期徒刑1年。

得知该团伙成员被依法严惩后,部分受害的大坝村民高兴不已,拍手称快。有村民反映,以骆某廷为主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被打掉后,村里的治安环境持续向好,相对以往更加安宁了,村“两委”的工作更加有序有效了。


案例直击

01

龙川县刘某豪、刘某文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18年8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龙川县公安局经核查发现,刘某豪、刘某文等人在上坪镇称霸一方,欺压百姓,多次有组织地实施了聚众斗殴、妨害公务、非法占用农用地、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等刑事案件,以及殴打他人、限制人身自由、寻衅滋事等行政案件,社会影响恶劣。

市、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对此案开展了历时3个月的调查,于2018年11月陆续抓获并拘留了多名犯罪嫌疑人,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一批。目前,该案已移送龙川县人民检察院起诉。

02

源城孙某刚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2018年12月5日,源城公安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班民警掌握到,位于河源大道某大厦的一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将群众抵押的车辆私自开走后实施敲诈勒索的违法犯罪线索。随后,警方立案并全力展开案件侦破工作。

办案民警排除工作阻力,缜密侦查,掌握了嫌疑人孙某刚通过注册成立投资咨询公司为掩护,纠集许某哲等人为骨干成员,马某斌、巫某挺等人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以车辆装GPS定位装置抵押贷款、押车贷款等业务为由,实施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虚假诉讼等违法犯罪活动。

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4月23日,孙某刚等犯罪嫌疑人陆续落网并依法被执行逮捕。

目前,源城区人民检察院已依法对孙某刚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提起公诉。

03

连平李某君、黎某亮恶势力犯罪案件

2019年7月25日,连平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李某君、黎某亮涉恶案件。以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李某君有期徒刑三年,以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黎某亮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

2018年8月14日2时许,该团伙成员赖某在忠信镇一家便利店内购买饮料时,在醉酒状态下用饮料砸伤店员并推倒收银机,在店的一名顾客周某见状上前劝阻,赖某不服,与周某发生争执,双方随后纠集多人在店外发生持械斗殴,在忠信片区造成恶劣影响。

连平警方2018年8月15日对此立案侦查,相继抓获和劝投赖某、李某君等人,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在后续侦查工作中,将为首人员黎某亮追捕归案。公安机关经过深入侦查发现, 2014年以来,黎某亮、李某君、韦某行(在逃)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无事生非,为非作恶,在连平县忠信地区多次实施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吸食毒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恶势力团伙,严重扰乱当地的社会经济秩序。

04

东源“5•29”灯塔镇梨园村非法采矿案

2018年8月26日,东源县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成功侦破“5•29”灯塔镇梨园村非法采矿案。

2018年5月29日,东源县公安局、国土局、林业局、环保局等部门工作人员联合对灯塔镇梨园村一非法开采稀土矿点进行查处,现场查获了一批采矿设备、原料和稀土矿。东源县公安局对灯塔镇梨园村丰园小组非法开采稀土矿案进行立案侦查。专案组经过近两个月的侦查,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赖某旺等人,依法冻结赖某旺等人银行账户,查清了灯塔镇梨园村丰园小组非法开采稀土矿案的案件事实。

2018年7月至11月,经东源县人民检察院批准,犯罪嫌疑人赖某波、赖某旺等人先后被东源县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起诉阶段。

05

和平曹某万涉恶犯罪集团案件

近期,和平县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成功打掉以曹某万为首的涉恶犯罪集团。

和平警方查明:犯罪嫌疑人曹某万、杨某林、黄某根、袁某扬、袁某红等人为达到非法采矿的共同犯罪目的,长期纠集在一起形成架构稳定、分工明确的犯罪集团,多年盘踞在和平县大坝镇龙狮村委会一带从事非法开采瓷土矿活动,采用“游击战”手段与县国土、安监、公安等执法力量周旋,逃避执法部门检查打击,在和平县大坝镇一带大肆偷采滥挖瓷土矿山,极大地干扰了正常采矿秩序,严重破坏国家矿产资源,造成大量矿产资源流失和生态林地毁坏,攫取大量非法经济利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曹某万利用其担任大坝镇矿山协会总干事的职权,把持大坝镇矿山协会所下辖的“护路队”,对因合法利益遭受损失求偿无果,无奈选择拦路以阻止非法开采瓷土运输车辆通行的村民赖某华、朱某深,及无辜村民朱某运、朱某快实施殴打,并以软暴力形式对国土局执法干部黄某实施恐吓威胁,在当地形成恶势力影响。

河源市公安局扫黑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上启下的攻坚之年、关键之年,全市公安机关将积极发挥主力军作用,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新突破、新成效,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际战果,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用更强力的斗争精神,努力夺取专项斗争的更大胜利,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解气!河源公安前7个月打掉21个黑恶势力犯罪团伙


记者 尹利勇 通讯员 陈丽厉 李燕南 刘自力 张书

编辑 张紫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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