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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找债权债务律师电话多少,失信被执行人曝光跟这个人打交道要注意什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12 21:55:51

被执行人刘世良因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归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借款本金14814.53元及利息费用等义务且违反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或其他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杭州互联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其户籍所在地为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南庙乡下市村姚立山组14号。欢迎社会公众向执行法院提供其行踪和财产线索,并对有高消费、转移或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等行为的,进行举报。联系举报电话:0571-85000661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跟这个人打交道要注意

执行案号:(2019)浙0192执65号

立案时间:2019年4月12日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刘世良

年龄:32岁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622011987****5619

执行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

执行依据:(2018)浙0192民初9217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被告刘世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借款本金14814.53元,并支付罚息及复利2511.56元(自2018年7月13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罚息,按合同约定另行计算);

二、被告刘世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代理费900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户籍所在地/经常住所地: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南庙乡下市村姚立山组14号

案件详情: 刘世良与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中国建设银行“快e贷”借款合同》及附件《中国建设银行“快e贷”借款合同一般约定条款》,《中国建设银行“快e贷”借款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申请办理借款额度为14814.53元整的借款,额度有效期限自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1日。借款额度有效期限内的所有借款的到期日均为借款额度的到期日。借款期间执行固定贷款利率年利率5.6%,借款自实际发放之日起计息。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自2016年8月1日履行了借款义务,2017年8月1日借款合同到期,被告未按合同约定偿还本息,构成违约。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刘世良仍未履行,原告于2019年4月12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刘世良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发布限制高消费令。

联系举报电话:0571-85000661 联系人: 骆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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