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找律师调取证据需要什么材料,如何审查技术调查,侦查措施收集的证据材料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12 13:34:10

讲两个故事吧,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某次庭审前,法官对着我说:赵律师,你知道你看了不该看的东西么?原来侦查机关在装卷的时候把采取技术调查、侦查措施收集的证据材料卷装在了普通卷宗中拷贝给了辩护人。其实这样不挺好么?

还有一次,我正在法院的律师接待室阅卷,法官突然冲进来狂喷助理,你怎么把内卷也搬下来给律师查阅了?我悄无声息的把内卷放到一摞卷宗的最底下,很无辜的对法官说:还好没事,我还没开始看这一卷。

作为一个男的,出门在外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采取技术调查、侦查措施收集的证据材料,除根据相关证据材料所属的证据种类,依照本章第二节至第七节的相应规定进行审查外,还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

  (一)技术调查、侦查措施所针对的案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二)技术调查措施是否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技术侦查措施是否在刑事立案后,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

  (三)采取技术调查、侦查措施的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是否按照批准决定载明的内容执行;

  (四)采取技术调查、侦查措施收集的证据材料与其他证据是否矛盾;存在矛盾的,能否得到合理解释。

解读:

2021年《刑诉法解释》第119条系新增规定。技术调查、侦查措施作为一类特殊取证措施,由此收集的证据材料并非单独的证据种类,而是涉及不同的证据类型,通常体现为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鉴于此,作为通过特殊取证措施收集的证据材料,对技术调查、侦查证据的审查,需要从取证程序和证据类型两个方面进行。本解释第118条的规定已经体现了这一要求。

本条规定对技术调查、侦查措施合法性(证据资格)及其真实性(证明力)的审查要点作出进一步的提示性规定。具体包括以下事项:

(1)适用案件的类型:

《刑事诉讼法》第150条规定,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2)批准手续: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0条规定,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应当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由公安机关执行,或由人民检察院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据此,人民法院应当审查技术调查措施是否在刑事立案后,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

(3)具体适用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批准决定应当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确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种类和适用对象。批准决定自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对于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对于复杂、疑难案件,期限届满仍有必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过批准,有效期可以延长,每次不得超过3个月。

第152条第1款规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据此,人民法院应当审查采取技术调查、侦查措施的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是否按照批准决定载明的内容执行。

(4)证据材料的真实性

人民法院需要审查采取技术调查、侦查措施收集的证据材料与其他证据是否矛盾;存在矛盾的,能否得到合理的解释。

如何审查技术调查、侦查措施收集的证据材料

2022年1月3日星期一21:08 书房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