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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义乌厉害的刑辩律师哪里找,庚子刑辩总结怎么写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12 09:31:30
庚子刑辩总结

刑辩现状如图,辩护人就是试图把明暗关系弄清楚

说起庚子年的刑辩,因疫情反复,真正投入仅半年时间。虽说时间不长,案件成果颇多,特别是几个无罪的案件,值得一写。然总结本该在庚子岁末完成,可那段时间过于忙碌未完成。辛丑伊始,趁闲暇总结过去,一来回望路程艰辛,二来寻找遗憾,为新年的工作做个铺垫。只有扎实的基础,才可不负当事人重托,才可完善个人的法治理想。

成功案例

一、台湾居民跨国电信诈骗案,“域外羁押折抵刑期”的观点被采纳。

为跨国犯罪集团成员辩护,涉及许多国际法的问题。落实到具体案件中,就是国际法律适用和域外取得证据的合法性转化,以及域外羁押期限折抵刑期能否折抵问题。本人介入司法程序较早,在公安阶段、检察院阶段就不断提上述的问题,从域外羁押的原因分析折抵刑期的合理性,寻找许多司法观点、论文充实自己的辩护观点,最终被检察院和法院采纳,全案被告人域外羁押时间全部折抵刑期。该案宣判时,有被告人已经出狱。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为周某辩护,终获不起诉;

如果你只是公司的普通员工,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否会被卷入其中?法律实践中,普通员工都会卷入其中,甚至追究刑责。周某在涉案公司从事APP后台数据维护,是一名普通员工,在他上头还有运营主管、技术总监掌握公司整个运营动态。单位犯罪,处罚的是单位主管人员以及直接责任人员,明显周某不具备资格。在“认罪认罚”的关口,辩护人参与辩护工作,找到该案漏洞。一是案件证据证明周某工作的“中立性”与“不具期待可能性”,二是发现该案更高位阶的漏网之鱼。最终,获得相对不起诉处理。

三、自动售货机涉嫌开设赌场罪案成功不起诉;

开设自动售货机,是否涉嫌开设赌场的行为?答案是否定的。如果是具有抽奖功能的售货机呢?实践中会涉嫌开设赌场罪,在我省的义乌、杭州等地都有过司法判例。具备抽奖功能的自动售货机,工作原理同“抓娃娃”。后台控制赔率,以小价值的金钱获取更大的利益。抽奖功能与“抓娃娃”不同的是,全部为金钱交易。程某为售货机终端人员的雇员,其参与了自动售货机管理工作,因此侦查机关以程某涉嫌开设赌场罪移交检察院起诉。辩护人接手案件后,提出许多疑点,程某在管理自动售货机过程中,侦查机关未区分正常售货与抽奖功能的数据,认定程某管理赌场行为证据不足,最终检察院也认可辩护人观点,对程某不起诉处理。

四、郑某涉嫌盗窃、诈骗罪案,审查起诉阶段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成功减少诈骗罪;

郑某这类案件的发生,往往是侦查机关不能准确理清案件法律争议,又怕遗漏相关事实承担法律责任。因此,索性将所有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检察院,由检察院负责审核。此举本是国家机关之间相互推诿的手段,在新《刑事诉讼法》实施的今日不应提倡。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接手为郑某提供法律援助,查阅案卷后发现了诈骗罪的诸多犯罪疑点,汇集成法律意见向检察院提交。最终,检察院认可辩护人观点,以盗窃罪一罪移送审查起诉。

五、林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二审经有效辩护,发回重审;

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中的数额一直是司法认定的难点,最高法为此也出了不少的司法解释。盗窃罪案件有很多,本案最具戏剧性。案涉标的灭失,无价值认定依据。前期侦查机关未鉴定财物价值,审查起诉后在检察院要求下,对财务价格做鉴定。物价认定中心在一天之内,以市场调查法做出案涉标的价值。检察院对价格不予认可,要求上级价格鉴定部门重新鉴定。上级价格鉴定部门回复本案财物灭失不予认定。经过如此周折,检察院居然采用自己之前否认的价值鉴定结果将林某等人指控到法院,一审法院据此定罪。辩护人接手上诉工作,提出了财物价值鉴定中的矛盾点,二审法院撤销判决发回重审。

六、黄某涉嫌帮助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侦查阶段撤案处理;

公安部的“断卡行动”,牵出一个非法使用银行卡账户的利益链。黄某见银行卡账号有利可图,就将账号借与他人转账,从中收取手续费。《刑法修正案(九)》新设的“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主要处罚的是明知他人存在信息网络犯罪行为,为其提供帮助或者资金结算业务的情况。本案黄某对自己涉嫌犯罪的上游情况一无所知,侦查机关也没有其他证据证明黄某存在“明知”的情况。辩护人积极与办案单位沟通,替嫌疑人黄某申请取保候审,后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春节前全案撤案处理。

七、周某涉嫌盗窃罪案,审判阶段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成功量刑辩护,为其减少一年多刑期。

认罪认罚程序中与公诉机关协商量刑,一直是辩护过程中最难啃的骨头。因为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辩护人即使看准了法律争议,不能跟公诉机关硬顶,怕结果适得其反,周某涉嫌盗窃罪案正是如此。涉案标的灭失,在无法鉴定财物价值的情况下,公诉机关最终以犯罪所得认定为涉案金额,共计29万多。以如此的数额,未超过数额特别巨大的范围,应当在十年以下量刑。公诉机关的量刑不知从何计算,在当事人有自首情节的情况下,量刑建议为九年十一个月,周某不同意该意见,并没有进行认罪认罚程序。后经庭审辩护,辩护人找出量刑规定和类似判例,列举公诉机关量刑意见的不妥当,最终法院判决周某八年八个月有期徒刑。此案是去年量刑辩护的一个典型案件,说明我国目前的认罪认罚量刑协商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结语:我自2019年立志于刑辩专业,未敢有一丝懈怠,案件能有一定的结果,也是得益于司法机关能认真听取律师意见。撤案也好,不起诉也罢,辩护人的职责在于提出合理的辩护意见,为犯罪嫌疑人维护合法权益。今后仍需努力,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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