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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律所带您了解如何找律师咨询,律师 调解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11 10:25:23

来源:法制日报

调解思想如何融入律师血液

记者探访北京首个以个人名字命名的律师调解室

探访北京首个律所调解室:调解思想如何融入律师血液

◤ 张丽芳(中)主持调解一起纠纷。摄影/周斌 制图/李晓军

◆ 律师参与调解是应履行的社会责任

◆ 公益法律服务触角延伸至更多群众

◆ 律师干调解也能干成事业干出作为

◆ 调解公益性和得到合理收入不冲突

2017年6月,京师张丽芳家事调解中心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十佳特邀调解员”、律师张丽芳领衔成立。此后,18家律师事务所加盟,拥有律师调解员88人、志愿调解员20多人。调解中心遵循15字调解法:依法辨曲直、明理息纠纷、爱心筑和谐。

2017年9月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出台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建立律师调解工作四大模式,其中就包括律师事务所设立调解工作室。

本报记者 周斌 本报见习记者 赵婕

租赁期限还差一天,房东把锁撬了换上新锁,被租户告到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展诉前调解。4月17日下午,在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丽芳主持调解。一个多小时里,她讲法律、说道理,原被告针锋相对的气氛渐渐缓和,5项诉求达成4项共识,还有一项双方决定回去再想想。

调解完这起纠纷,张丽芳又着手调解另外两起纠纷,一起楼上漏水引发的邻里纠纷,一起离婚纠纷。忙碌的一下午,就这样过去了。69岁的张丽芳感到有些疲倦地对《法制日报》记者说:“我本来想做刑辩大腕律师,没想到成了一名调解律师,人人称我‘张大姐’。”

张丽芳,北京市第一位调解律师,第一位以个人名字命名调解室的律师,从事调解工作14年,这让包括记者在内的不少人感到好奇。

北京首个

律所开设调解室

位于北京东四环内侧的京师律师大厦,是一座古城楼式建筑。大厦二楼有一套古色古香的四合院,正房是招待贵宾的会议室,一侧房间则挂着“京师张丽芳家事调解中心”的牌子。

4月18日下午,穿着白衬衫、黑白红格子外套的张丽芳从调解中心迎面走出来。刚刚调解成功一起离婚案件,张丽芳的脸上挂着笑容说:“京师给了我两间调解室,这是其中之一。”

在另外一间调解室,外面的墙上贴着调解中心的简介:中心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十佳特邀调解员”张丽芳律师领衔,18家律所加盟,拥有律师调解员88人、志愿调解员20多人……

而在此前的2017年6月,“京师张丽芳家事调解中心”便挂牌成立了。

当时,张丽芳已经从事律师调解工作10多年,“张大姐”名声在外,不仅吸引一批专业律师加盟,也让不少难以解决的纠纷主动找上门来。

去年春节刚过没几天,朝阳区某街道司法所打来电话称,一家民营医院的一位工作人员发生猝死,因赔偿达不成一致,死者家属带人围堵了医院,情况紧急。

张丽芳立即赶赴现场,电话通知中心另外4名熟悉工伤法律政策的律师一同前往。他们一方面安抚死者家属情绪,帮其计算工伤依法应当赔偿的金额,一方面明确指出,围堵医院涉嫌违法,如果继续下去可能被起诉。

释法说理,仅仅半个小时,死者家属便从医院撤出,坐下来与院方谈,最终达成和解协议,院方当场履行了协议。

众所周知,信访案件的调解,一直以来都是块难啃的硬骨头。近两年,张丽芳带领团队敢于接烫手的山芋,通过专业知识和爱心耐心,化解了累诉累访案件16起。

王某16年信访案就是其中的典型。王某购买一套商品房,开发商扩建后,王某不愿意购买而签订协议放弃,后来觉得吃亏就起诉了开发商,败诉后上访不断。

“律师调解首先是依法调解。”在调解中心办公室,张丽芳指着墙上她总结的“依法辨曲直,明理息纠纷,爱心筑和谐”15字调解法对记者说。

张丽芳先从法律切入,告诉王某,签了协议就得履行,何况开发商之前进行过补偿;又打感情牌,让他想想上访这么多年,他的妻子是如何提心吊胆……最终,王某说了句“大姐,我听你的”,息诉罢访。

如今,京师张丽芳家事调解中心已经成为一块响当当的牌子。前不久,朝阳区法院拿了几个案子给中心诉前调解,有的案子张丽芳当天就调解成功。

今年2月22日开始,朝阳区法院分批将160多起案件集中交给中心诉前调解。张丽芳拿出案卷,厚厚的一大摞。

化解纠纷

为弱势人群讨公道

一个律师,怎么就干起了调解?张丽芳经常会被问及这个话题。

她总是回答:机缘巧合。

1988年,张丽芳就考取了律师资格。受父辈干检察官的影响,她一直想干刑辩律师,但因为种种原因,始终在国有企业、政府部门工作,直到2005年退休。

退休后的张丽芳重拾当刑辩律师的梦想。律所都找好了,就等持证上岗了。一次偶然的机会,她了解到北京市公安局和北京市司法局在八宝山派出所试点设立联合调解室,选聘调解员,便抱着积累点经验的想法报了名,成功入选。

没多久,八宝山派出所有个“张大姐”,善于调解、心地又好,便出了名。

不管是赡养纠纷还是家暴纠纷,邻里纠纷还是借贷纠纷,张丽芳都擅长化解。比如在一起涉及家暴23年的纠纷中,她明确告诉男方,家暴触犯法律,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也勉励女方要自强自立,帮助其找工作养活自己,让这个家庭恢复了平静。

当调解员一年后,张丽芳荣获“北京市十佳优秀调解员”称号。就这样,她在派出所干了5年多调解员。

后来,刑辩梦让她决心离开,还重新找了家律所。或许是和调解缘分未尽,她又被这家律所派驻到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

换了个场地,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来了个“张大姐”。

那里的纠纷,很多涉及弱势人群,有时候一来几十人、上百人,张丽芳都耐心地做调解,脸上保持笑容。

当然,张丽芳也有拍案而起的时候。

有一次,天气特冷,张丽芳去调解室上班,发现门口蜷缩着一个十五六岁的男孩。得知她就是“张大姐”,孩子一下就哭了,说自己来这里打工没几天就病了,工地老板没给一分钱就把他赶了出来,工友指点他来找“张大姐”。

张丽芳赶紧掏钱让男孩去吃早饭。然后打电话给工地老板,老板一句“我这不养闲人”把她惹怒了。她严正告知老板:“必须把工资结了,否则你担不起这个法律责任。我就是律师,官司打到底也要为孩子讨回公道。”

最终,老板服软结了工资,张丽芳又掏钱让男孩买车票回家。

发展壮大

设中心组团调解

律所一换再换,张丽芳一直没能重拾刑辩律师梦。

是割舍不下,是热爱,是欲罢不能。

“其实,老百姓打官司是很苦的,不但花钱还耗时耗力,一些案件,多次开庭,一打好几个月甚至好几年,产生诉累。而法院呢,收案量大幅增加,法官加班加点也很辛苦。”张丽芳说,律师有专业知识,又了解社情民意,参与调解有优势,有助于减轻群众诉累,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

在她看来,这也是律师应当履行的社会责任。

一个人干不如号召大家一起干。

2016年,张丽芳所在的律所主导成立了家事调解中心,12个律所加盟。次年,以她的名字命名的“京师张丽芳家事调解中心”挂牌,又有6家律所加盟,人员持续壮大。

这两年来,借助调解中心这一平台,律师调解、律师公益法律服务的触角已经延伸至最基层、更多的普通群众。

在拥有6万居民的昌平区1818街区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在外交公寓挂牌张丽芳家事调解中心涉外事务工作站;在朝阳区14个社区设立律师调解工作站……张丽芳和团队的律师们进社区、进学校,开展法治讲座,接受法律咨询,解决法律问题。

从此,调解律师们经常接到电话求助。

前段时间,张丽芳接到昌平某社区群众的来电,说物业管理人员和小区居民闹矛盾,居民要拿刀砍人。张丽芳立即赶过去,一问方知:因居民院子里管道漏水问题,双方积怨已久,这次物业管理人员以院子没有产权为由,擅自撬锁进入,引发冲突。

张丽芳迅速组织调解,她给物业管理人员讲物权法,说院子是附着物,没产权也有占有权、使用权……说得物业管理人员直挠头;又给居民讲道理,砍人导致的后果考虑了没有……说得对方直言后怕。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慕名而来,让张丽芳及其团队感受到律师调解的作用和价值。

有一些借款合同纠纷案,当事人为了避免撕破脸皮、怕失去合作机会等原因,期望获得律师调解。前几天,一起涉及180多万元欠款不还的纠纷,张丽芳向欠款人详细解释了如果不还钱,诉讼后可能列入法院黑名单,面临不得坐飞机、高消费等限制措施,欠款人很快就同意分期还款。

还有来自海外的求助。一位老人去世前立遗嘱,将财产全部留给小女儿,二女儿不认可,发生争执,请求律师介入调解。张丽芳向二女儿详细介绍了与继承相关的法律知识,遗嘱是老人的真实意识表示,有法律效力,再打亲情牌,很快就化解了纠纷。

先天优势

律师调解效果佳

2018年,张丽芳获得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十佳特邀调解员”荣誉称号。时隔12年再次领奖,让她感慨万千。她更加坚信,律师干调解,也能干出一番作为、一番事业。

张丽芳常把一句话挂在嘴边:调解是一种责任,调解是一种能力,调解是一种境界。她认为,律师参与调解,有先天优势。比如一些继承纠纷涉及好几套房产,一套房产动辄几百万元,调解如果一味强调亲情、家庭和睦,往往难以令人信服,只有法理、情理、心理相结合开展调解,才能事半功倍。

然而,时代在变,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各类纠纷不断涌现,律师干调解不可能总是游刃有余。张丽芳坦言,即便律师、审计师、心理咨询师三证在手,也有感到本领恐慌的时候。为此,她不断学习总结,撰写了几十万字的调解案例和调解教案。

如今,全国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已经超过一年半,律师调解工作室在越来越多的律所、律师协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法院设立,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

作为先行者,张丽芳最近一直在思考,如何推动律师调解更好地发展。

比如律师调解收费如何得到保障?她认为,这需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同时,需要加大宣传力度,避免将律师专业调解和人民调解混淆,律师调解的公益性和得到合理的收入,两者并不冲突。

她还有困惑,“京师张丽芳家事调解中心”不是独立法人,又无法挂靠在律所,导致出具的调解书无法获得法院司法确认,也无法独立对外开展业务,更不可能发展壮大为ADR(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模式,让更多优秀律师加入专职,从事调解工作。

可是无论如何,前进的道路只有一条。

“调解已经融入了我的血液。”张丽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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