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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吗,盗窃后销赃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09-23 20:29:04

本报讯(记者 方方)7日,太仓市浏河镇某批发部负责人徐先生,将一面印有“人民警察 破案神速”字样的锦旗送到太仓市公安局浏河派出所,由衷感谢警方快速破案追赃,为其挽回损失30余万元。

2021年11月4日晚上,浏河派出所接到辖区某批发部老板报警,称其存储货物的仓库被窃走大量商品。立案后,浏河派出所立即会同太仓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组织精干警力开展侦破。经大量的走访调查和线索摸排,成功锁定2名嫌疑人袁某、裘某,并于案发后第2天便将其抓获归案。经审讯,两人对盗窃仓库财物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袁某、裘某是该批发部的送货工,某天无意间发现有人将仓库钥匙遗留在了送货车上。由于该仓库货物存储量大,而且内部没有监控,二人便合计偷配仓库钥匙并实施盗窃。2021年9月中旬以来,二人利用晚间仓库无人看管的空当,多次实施盗窃,并将所盗货物以低于市场批发价的价格进行销赃,价款高达数十万元。之后民警顺藤摸瓜,将李某、朱某等8名参与销赃的超市便利店老板一举抓获。至此,这起“监守自盗”案件真相大白。

目前,袁某、裘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太仓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李某、朱某等8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太仓市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审。

【来源:姑苏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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