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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律师都要签什么合同,农民朋友注意了啊,想多拿钱,签补偿协议牢记这4点,不吃亏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10 10:04:08

■本文作者:谢春龙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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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阵子。

好些农民朋友在我的朋友圈群聊刷屏。

其实也不止最近了。

每当征地拆迁有争议性事件出现,总少不了它的身影。

补偿安置协议。

可都这么些年了,为什么在碰到拆迁的时候,还有这么多农民在签补偿安置协议上吃亏。

要我说。

您早没认识我们啊。

开玩笑了。

再多五花八门的分析,不如听在明律师亲自跟您聊。

关于拆迁补偿协议的事儿,我今天一次跟您聊清了。

下面农民朋友要注意了啊,您家里要是遇到征地拆迁,要签订补偿协议的时候,一定要牢牢记住以下这四点,保证不吃亏!赶紧点赞收藏啊。

农民朋友注意了啊,想多拿钱,签补偿协议牢记这4点,不吃亏

第一,补偿协议要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委托的主体签订

经过三次修订的我国《土地管理法》已经于2020年开始实施了。其中第四十七条有这么一句话:“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这是什么意思啊?

说白了,就是征收土地的行为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呗。自然而然,与咱农民朋友签补偿安置协议的,也应当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是他们授权委托的主体。

这事儿您可别不上心。

跟您签补偿协议的时候,您得辨别一下对方到底是谁,是不是法律规定的征收主体。

到时候冒出个什么村委会、乡镇政府、用地公司之流,他们可都不属于征收主体。碰到这些个单位要跟您签,甭管他们跟您说什么,您可千万别签,十有八九吃亏上当。

第二、一定要拒绝签订空白协议

不要相信口头承诺,一定要签书面协议

之前好些农民朋友也找我聊过,他们说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况。

征收方跟他们说:这次征收啊,户数忒多了,挨家挨户都要拟定补偿协议,太麻烦了,效率也差,就统一都用同一份协议,把每户的具体情况不同的地方空出来,等你们签好了再按照每户实际情况去分别往里填。

有的农民朋友想也不想,就签字了。

您可能会说,拆的多,每户情况不同,也体谅体谅征收方,这不挺好吗?

不。

告诉您,这玩意儿就叫空白协议。

他们不仅不告诉你要怎么填,还时不时挑战新花样。

您想没想过,您签完字后,他们拿回去真的会按当初约定好的补偿标准去填这个空白协议吗?

所以,您得注意了,碰到这种空白协议,要不您就不签,签也要让征收方当场给您把空白部分按约定填清楚了,您核对没毛病再签字。

要我说。

您干脆就甭签。现实中,因签订空白协议只拿到一点补偿的人太多了。

这就是征收方的糖衣炮弹,可别被迷糊了。

跟这空白协议同理的,就是口头承诺。

征收方还会口头承诺给你高额补偿,什么你签了补偿协议后,给你的奖励费一定会比别人高,让你先选安置房户型、位置等等。

可好了呢。

但嘴上说的这些从来不落实在补偿安置协议中。

别闹了。

口说无凭。

最后结果他们不但耍赖不履行补偿协议,还说是你自己愿意签的。

这会让您的损失不是一星半点呢。

您留神了,首先一定不要签空白协议。再一个,就是千万不要仅听信口头协议,一定要他们拿出白纸黑字的书面补偿协议。

农民朋友注意了啊,想多拿钱,签补偿协议牢记这4点,不吃亏

第三,补偿协议的内容,一定要具体明确

既然签的是书面协议,那协议的内容就相当重要了。补偿协议的内容要尽可能的完善,太简单潦草的协议,不利于咱农民朋友的权益。

那我就跟您说说补偿协议的具体内容都有哪些,您到是拿出小本子记起来啊。

您记住了,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至少要有:被征收土地基本情况、征收土地补偿费、补偿方式、搬迁期限和搬迁费支付方式和时间、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一个一个具体来说——

被征收土地的基本情况,包括了土地的范围、性质、面积、地上附着物等等。

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补偿的方式,分为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看您想选哪种了。

搬迁的期限和搬迁费就不用多说了,都明白。

过渡方式,指的是您要选择过渡安置费呢,还是临时周转房,选什么都得明确了。

以上这些是补偿协议里必须要包含的内容,其他根据每户的情况不同,还会有一些内容加入进去。

总之,补偿协议的内容一定是要详尽明确的。

咱农民朋友一定要一字不落的仔细阅读征收补偿协议的内容,千万可别走马观花。

当时没有约定清楚,日后就容易闹矛盾,再觉得不对有异议,想维权可就难喽。

在此,我“墙裂建议”农民要最重视的就是补偿协议的具体内容。

农民朋友注意了啊,想多拿钱,签补偿协议牢记这4点,不吃亏

第四,补偿协议中要明确约定违约责任。

咱们在看补偿协议的时候,还要重点关注下有没有违约条款。

说白了,就是日后出了事儿,谁担责?!

签了补偿安置协议后,双方必须按照协议各履职责,有一方不履行职责的,另一方就可以诉讼。

具体违约责任,都有哪些,这要看双方的约定,有约定按约定来,没约定按法律来。

如果征收部门在补偿协议中,没有明确违约责任,您就得留神了,最好先咨询专业律师再看能不能签字,避免日后责任没法追究。

对了,还有一点要注意,签补偿协议的时候,要当面签订,双方同时签字盖章,当场互相交换留底。

可别他让你签了,他说拿走回头再签,那就没谱了,指不定有什么猫腻呢!

他们可没有我们想象中的界限分明。

您说是不是?!

有句老话怎么说的来着——

人生的本质其实就是斗争。

拆迁就是一个长期的斗争,你想不想多懂点儿,让生活更有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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