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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可以找一个律师吗,在上海可以找一个律师吗知乎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9 23: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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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

我前段时间买房子,因为预算本来就有限,再加上中介费太贵,所以最后我是自己直接找上家交易的。现在中介知道了这个事,要求我付中介费。但中介就只是带我看了看房,其他的事都是我们自己办的,请问律师我还要付中介费吗?

律师解答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即二手房买卖“跳单”,需要支付中介费用。委托人构成“跳单”行为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对于报酬的性质,属于委托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另外,中介公司与委托人签订的中介合同中,通常都会有禁止“跳单”的相关条款,对“跳单”的违约责任进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则按照上述规定处理,即委托人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至于支付的数额,可以依照中介提供服务的程度来进行具体判断。

关于二手房买卖中出现的“跳单”行为,除了会让中介的付出得不到回报,也会增加房产交易的风险,如房屋产权、资金安全、物业纠纷等风险隐患,从而可能造成“财房两空”的交易局面。因此《民法典》将“跳单”行为上升到法律层面,使消费者通过中介公司获取服务、维护自身权利的同时,也要求消费者需秉持诚实信用原则,遵守合同,严守契约。


提问者

律师您好,我目前打算出售一套房产,现在房子里还有租客,而租约还有两年到期。我们的租赁合同中有关于违约的约定,请问律师,如果我愿意支付这笔违约金,我和租客提前解约时也一定要获得租客的同意吗?另外,如果有买家愿意购买我的房子,是否能自动转租,还是也需要征得租客同意?

律师解答

合同的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如果你与租客协商一致,当然可以解除合同。或租客有违约行为的,你也可以基于合同约定的解除事由的发生来提出解除合同。但如果说你仅是因为要出售房屋提出解除合同,而租客不同意的,那么即便你愿意承担违约责任,你也是无权解除合同的。

当然,这也并不意味着房屋内还有租客,你就无法出售该房屋。《民法典》明确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在租赁期限内,你将房屋出售,并不影响租赁合同的履行。即“买卖不破租赁”。需要注意的是,你在出售租赁房屋时,因租客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所以你一定要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租客。但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你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情况除外。若你按上述规定履行了通知义务后,租客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则视为租客放弃优先购买权。该通知建议你通过书面函件的形式发出,确定租客已完成签收并知晓。


提问者

我前段时间买了一套二手房,可在我付了钱要过户时,中介告诉我,因为上家欠别人钱,这套房子被法院查封了。问题是房款我都已经给上家了,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呢?

律师解答

法律规定,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你在法院查封卖方房屋时已将房屋价款付清,在办理过户手续中不存在过错,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请求查封法院对该房产予以解封,解封之后可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并办理过户手续。

这里补充说明一下,房屋查封作为一种执行措施,是有一定期限的。在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前提下,购买房屋后被人民法院查封的,可以等待解除查封后要求出卖人履行房屋过户的合同义务。如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则可与查封法院协商,由买方或卖方自己提供其他担保财产申请解除查封。提供担保财产后,法院解除查封,双方可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买方可要求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如解除查封担保是由买方自行提供的,可以向卖方进行追偿。

法院查封可能是一个长时间的过程,而且房产很有可能被案外人申请执行。为避免损失扩大,可以卖方存在违约、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为由行使合同解除权,要求卖方返还购房款,并要求卖方按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建议你可以自己实际需求来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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