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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律师起诉开发商怎么那么贵,律师拉群收费鼓动业主打官司违法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9 08:41:50
律师拉群收费鼓动业主打官司

“周某妙律师首先就让我交500元拉进群,然后鼓动我们业主跟开发商打官司,胜诉之后每人微信转账给她3300元(18%收费标准)。她没开发票,《风险告知书》和《服务质量监督书》也没有。”近日惠阳淡水新祺园业主严女士说。周某妙回应称,她已向惠州市司法局陈述整个过程,是否违规违法由司法局处理。惠州市司法局对业主的回函称,目前新祺园业主与开发商官司正在进行中,中止对周的处罚,但仍在调查中。

南都记者从惠阳和大亚湾房产协会了解到,近三年以来至少有20家开发商遇到类似官司。即来自深圳的律师主动拉业主建群,鼓动业主与开发商打官司,再收取高额律师费,官司的主要内容是开发商延期交房和延期办理房产证。对此现象,临深的惠阳和大亚湾区政府、住建局以及房管局也很重视,希望业主能理性维权,深圳律师也能规范依法依规地代理相关案件。惠州市司法局表示将加强对律师行业的监管。

案例1:拉群高额收费不开发票

新祺园楼盘位于惠阳区淡水桥背。开发商总经理石先生介绍,楼盘建设并未延期,原本交楼和办理房产证也会如期进行,但是2016年惠阳区国土和住建等部门因将国土证和房产证合二为一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开展了对全区土地的重新丈量和考察。“因为这个政策,我们给业主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延期了,于是有律师趁机鼓动业主起诉我们。”南都记者从惠阳自然资源局了解到,当时该部门确实牵头对全区土地进行重新丈量和调查,并有相关文件为证。

石先生说,“对于延期办理房产证一事,我们已经与业主们进行了充分沟通,本来可以协商解决,没想到周某妙突然拉拢业主组群鼓动他们打官司。”

小区业主严女士说,“2018年,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某妙主动拉群并收取500元建群费,鼓动我们和开发商打官司,内容是关于开发商延期办理房产证。2019年官司胜诉了,200多户业主每户得到18000多元赔偿金,周某妙每户拿走了18%即3300多元律师费,我是微信转账给她的。虽然我们赢了官司拿到了赔偿金,可是律师代理官司有依法依规,周某妙从来没有和我见过面,也从来没给我和业主打官司的合同。微信转账也没有开具发票,不知道她有没有把业主的费用交给律师事务所。她也没有给我开具《风险告知书》和《服务监督书》。”

于是,严女士向惠州市司法局举报。今年3月和4月,市司法局向严女士和开发商回复,两个月内会给予举报人相关处理结果的回复。南都记者致电周某妙想了解详细情况,周说,关于新祺园楼盘有业主举报其鼓动业主打官司并主动要求做业主委托人一事,且质疑其涉嫌违规违法,她已向惠州市司法局作出解释。“你们可以向市司法局了解详细情况,我不再回应。”

对于业主举报,惠州市司法局书面回应称,周某妙代理的新祺园开发与业主的合同纠纷案于5月25日在惠阳区人民法院开庭,目前正在审理中。依据相关规定,该机关自6月10日起中止对投诉周某妙律师违规事项案件的处理。中止情形消失后,相关利益人可及时书面告知该机关情况并提交诉讼。南都记者了解到,目前周某妙代理的第三批延期办理房产证案件,业主和开发商的官司仍在进行中。

惠州一名有着多年民事案件经验的律师李先生向南都记者称,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案件要签订合同、风险告知书等,收取费用一般以律师事务所的公用账户收费,然后向委托人开具发票,因为律师费首先要交给律师事务所。该案中律师通过微信转账收费,未开具发票,显然不合适。按照司法局相关程序,如果当事律师有官司仍在代理,法院在审理中,暂时中止对其涉嫌违规行为的处理是符合程序的。案件审理结束后,相关利益人可再去提交诉讼。

案例2:交房4年仍有律师鼓动“维权”

去年6月初,大亚湾西区比亚迪旁的一家大型楼盘世纪城的微信业主群突然炸了锅。一名自称是律师的非业主突然主动进群公开发了一条信息,内容是他了解到开发商在4年前已经违约,当初楼盘并未按时交楼。他鼓动业主们找开发商打官司,明确提出要做委托人,“只要业主们写好委托书,其他的事情就交给我们。如果打赢了官司,每户可获得约2万元赔偿。”他要求的律师费是赔偿金额总额的20%。

该楼盘开发商负责人得知此事后非常惊讶。“我们楼盘4年前就已经交房,而且当时房产证也办下来了。至于延期交房,我们当时告知了业主,得到了谅解。”

近日,南都记者从世纪城开发商处获悉,律师进群主动要求做业主代理人,今年业主打官司胜诉了。“我们觉得很冤,房子已交房4年,业主也没有提出赔偿。律师介入之后,我们输了官司,损失了一千多万元。”开发商负责人说。

一名开发商负责人算了一笔账。“如果一个中小型楼盘2000户住户,按照延期交房,开发商输了官司每户赔偿2万元,开发商需支付赔偿金4000万元,如果律师拿走20%就是800万元。中间的利益实在太大了。”另外,大亚湾很多大型楼盘,超过一万户的楼盘也不少。

对于大多数业主来说,律师主动介入要求做代理人,赢了官司双方利益分成,双方都是赢家,业主们也很支持。但也有业主对这种行为表达了反感。一名群内业主看到律师把4年前延期交房的事拿出来重新“赚钱”,他说,“我们房产证都领到手几年了,现在来和开发商打官司。外界会认为业主想钱想疯了。要打官司你们打,我不参与。我退群了。”

背景:政策导致延迟交房或办房产证

近两年来,由于政策变化以及惠州市政府的房地产市场监管日益加强,各个房地产项目的报建、审批、开工、结算以及验收等都越来越严格和规范。位于大亚湾西区和惠阳淡水交界处的一大型楼盘施工方负责人曾先生说,“我们楼盘2018年10月已经完工,按照原先的合同,2019年1月可以交楼,但是大亚湾住建局安排的规委会一直在排队,在建项目太多,都在排队,而且验收也要求越来越严,不得不延期交房。”一名大型楼盘开发商负责人说,“近两年来,大亚湾的主要领导越来越谨慎,对于房地产的报建、审批以及规划变更等都不敢轻易拍板。”

记者走访大亚湾30多个楼盘了解到绝大多数存在延期交房问题。“这并不完全是开发商的责任,我们很难把控,也不想延期交房。”一些开发商反映。记者调查了大亚湾近50个楼盘,其中超过80%的楼盘是由于延期交房引起的纠纷,而大亚湾法院相关延迟交房案件近两年也日益增多。在这样的背景下,一批律师看到了“商机”,主动与一些存在延期交房、延迟办理房产证等现象的小区业主联系,并收费拉群要求做代理人,收取高额律师费。

各方声音

行业律师:

律师要有职业操守

惠州一知名律师李先生说,惠州律师协会也关注到这个现象,确实有一个来自深圳的律师群体专盯开发商楼盘的问题,然后主动找业主要求代理案件,赢了官司后再利益分成。从法律角度来看他们没有违规和违法,但从职业道德角度来看就不太合适了。

大亚湾房协:

大家都要维护社会的稳定

大亚湾房地产协会会长谭健文说,很多开发商向他反映该问题,大亚湾确实存在这种现象。律师要找案件打官司挣钱是正当的,但如果为了部分利益,间接造成业主和开发商之间的矛盾,则是不合适的。不同的行业都有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责任和义务。

开发商代表:

可以适当补偿业主

一大型楼盘开发商负责人说,现在开发商楼盘延迟交楼的现象越来越多很多。很多开发商在给业主签合同和发交楼通知书时都特别注明“延期交楼”的说明,会给业主一定补偿,这也是双方相互妥协的一种方式。毕竟未来大家和谐共处比眼前利益更重要。

采写:南都记者 陈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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