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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闯民宅找律师起诉要多钱,房屋拆除了还能评估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8 10:54:46

拆了我的房屋还要我承担评估费用?最高法:不用!谁拆的谁承担

导读:最近有朋友咨询我们说,他们那拆迁了,他和拆迁方就补偿问题没有谈拢,后来房子就被拆迁了,他也去法院起诉了,法院判决拆除行为违法,于是,他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了行政赔偿,赔偿义务机关说要对他被拆的房屋进行评估来确定赔偿数额,但这个评估的费用他得出,他觉得不公平,于是来咨询我们。

拆了我的房屋还要我承担评估费用?最高法:不用!谁拆的谁承担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最高法行赔申1609号《行政赔偿裁定书》进行了释明,其认定:《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在行政赔偿或补偿案件中,一般情况下,应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由原告对行政机关的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但该行政行为导致原告无法进行举证的,则应由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因此,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就有必要对相关财产进行评估或鉴定的,诉讼过程中申请鉴定的责任由行政机关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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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根据上述判例来看,拆迁方拆除这位朋友的房屋时就有必要对房屋进行评估。而其并没有予以评估就拆除了房屋,导致了这位朋友举证不能。因此,如必须经评估才能确定赔偿数额,相关的评估费用也应由赔偿义务机关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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