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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文超怎么找律师,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8 07:22:32

近日,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崔某虚构身份信息,骗取他人钱款59500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经查,崔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被害人陈某,恰巧陈某遇到债务纠纷需找人帮忙打官司,于是崔某虚构身份信息,谎称认识律师,以帮助找人向法院起诉、疏通关系等为借口,多次从陈某处骗取钱款共计59500元。后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致案发。法院经审理认为,崔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钱财,数额较大,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官提醒: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这种“帮人办事”骗局的得逞往往是因为被害人疏于防范,轻信他人之言,于是陷入诈骗圈套之中。在此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警惕,切莫轻信身份不明之人,不被表象所蒙蔽,一旦发生纠纷通过正规、合法途径进行维权、诉讼。(通讯员 郑文超 记者 张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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