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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电信诈骗找律师,境外电信诈骗找律师有用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7 08:30:53

本期嘉宾:

广西洵美律师事务所 蒋峰华律师

说法讲理 | 警惕披着“新衣”的老套路,筑牢防范网络电信诈骗“防火墙”


本期节目内容:预防电信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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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讲理 | 警惕披着“新衣”的老套路,筑牢防范网络电信诈骗“防火墙”

(从左至右:主持人 宇平、嘉宾 蒋锋华 )



【案件事实与经过】

2020年10月份,浙江省某房地产开发商被诈骗2450万元,2021年春节前后,公安部专案组指定浙江省某地公安机关抽调警力统一组织抓捕并查封冻结了相关嫌疑人的财产。这是一起跨境团伙作案,涉案人员20多人,总涉案金额4000多万,内部有组织和分工,由于国内已经形成自公安部到县公安局专门的反诈专业队伍,严重压缩了作案的环境和空间,嫌疑人非法出入境进入某东南亚国家,通过在企查查、天眼查等公开网站查询到相关优质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信息后,拨打企业预留的电话找到财务部门,以工商局工作人员身份,以“企业年检”为由,引导财务人员添加QQ账号为好友并提供相关年检报表博得信任后,将该企业的财务人员拉到嫌疑人组建的“企业股东群”即这些股东均是嫌疑人以企业老板或股东身份事先创建的,群里边只有财务人员一人是企业人员,进而经过一番讨论,所谓的企业股东或老板要求财务转账到指定账号,一次转账就是2400多万。

本案隐射出电信网络诈骗的本质有如下几个特点:第一,以权威部门的身份出现;第二,提供专业材料或文件,博得信任;第三,以诈骗对象一般会相信的老板或股东的身份出现要求转账;第四,转账的账号往往不是对公账号,而是所谓老板指定账号。


主持人:除上述案例外,电信网路诈骗还有哪些具体表现形式?

蒋律师:据统计全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表现形式主要有10种形式:1、通过与被害人网聊,以购买游戏账号作幌子,诈使受害人通过指定“网站”交易,再以被害人账户需要激活、没有安全证书、缴纳保证金等方式诱导受害人扫码转账。2、冒充网购平台客服,以受害人所购商品有质量问题需要退款为由,向受害人发送“钓鱼网站”链接非法获取相关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通过网上无卡取款业务直接提现或网络消费等方式骗取钱财。3、是以办理信用卡、办理贷款等名义,向客户大量收购银行卡,并将收购的银行卡验证后提供给境外赌博网站实施诈骗。4、通过后台操纵赌博网站,先给予下注赢得部分钱财,进而加注赌博最终输的一塌糊涂,骗取钱财。5、在互联网上发布办理信用卡虚假信息,获取他人身份信息后,冒充代办公司或银行工作人员,以资料费、手续费等名义诈骗钱财。6、冒充贷款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受害人,以办理小额贷款需要缴纳保证金、验资流水等借口诈骗。7、杀猪盘诈骗:宣传国外炒股、期货网站,可以获得高额回报,通过发展下线方式骗取投资,前期给予一定回报后,后期网站不允许提现,最终关闭国外服务器骗取钱财。8、购买学生和家长信息,特别是出国留学生的信息,以老师的名义收取学费或报名费,假扮学生骗取家长钱财。9、通过在网上发布虚假期货经营许可信息,以及虚假手机 APP 期货交易软件,骗取钱财。10、冒充公检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银行工作人员等各类机构工作人员套取当事人身份信息及银行卡信息,进行诈骗等。


主持人:关于电信诈骗的行为,国家主要制定了哪些法律法规?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蒋律师:1、《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3000-10000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30000-100000元)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500000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第(一)项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二年内多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未经处理,诈骗数额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第四项规定,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骗得财物的,以诈骗罪(既遂)定罪处罚。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1)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或者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2)在互联网上发布诈骗信息,页面浏览量累计五千次以上的。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具有上述情形,数量达到相应标准十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如果事先不明知而实施了以上行为的,我国刑法设置了专门的罪名,比如: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罪、侵犯公民信息罪等配套的罪名。

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主持人:在日常生活中如何预防电信诈骗?

蒋律师:对于我们老百姓特别是老年人,如接到以下电话的时应当引起注意,不要轻易相信,必要时要及时报警。

1、对方声称“不需要任何资质”的放贷,且放贷前要先交费的网贷平台。2、通过网络交友,诱导进行投资或者赌博的。3、网上购物遇到自称客服说要退款,索要银行卡号和验证码的;4、自称“领导”、“熟人”要求汇款的。5、自称“公检法”让你汇款到“安全账户”的。6、通过社交平台添加微信、QQ拉你入群,让你下载APP或者链接进行投资、赌博的。7、通知中奖、领奖,让你先交钱的。8、声称“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需要配合注销账号,否则影响个人征信“的。9、非官方买卖游戏装备或者游戏币的。10、可提供刷单兼职的等等情形。


主持人:如果已经遭受到了电信诈骗的有什么救济的途径或者采取紧急措施的小妙招吗?

蒋律师:首先要第一时间自救(10分钟以内),看对方账户是哪家银行的,通过该银行网银、电话银行等,对嫌疑人银行卡采取输错多次错误密码(一般为3-5次)、口头挂失等方式阻断嫌疑人取款。冻结的时间一般为24小时,这宝贵的24小时将使对方无法将钱转移,避免损失扩大,也为警方破案提供时间。如果被骗的钱较多,一定要在次日的凌晨重复上述操作,则可以继续冻结24小时。进入网上银行页面,输入该诈骗账号,重复输错5次密码,同样可以使该账号冻结24小时,这项操作是为了防止嫌疑人网上银行转账。

其次,再采取自救措施后,立马收集被骗过程的汇款凭证、通话记录等相关信息,前往当地派出所或拨打110报警。在诈骗案件发生后,到公安机关报案时,应在简单说明案情后,要求警方暂缓办理接报案件手续(接报案件手续至少要2-3小时),在警方陪同下快速至银行办理冻结被害人自己银行卡的手续,阻止犯罪嫌疑人转账、提款。

最后,防范电信诈骗犯罪的最根本措施就是提高自身的财产安全意识,不要轻信他人,贪图便宜,对不清楚的信息及时到公安机关咨询。


信息来源:南宁市司法局、南宁990新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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