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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找律师咨询热线,法律援助的发展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7 07:45:00


省司法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罗强介绍,今年的11月29日到12月5日,我省与全国同步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今年的宣传主题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围绕这个主题和国家的部署要求,省司法厅联合省委宣传部,认真谋划全省宪法宣传周工作,部署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宪法主题宣传活动。

省司法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罗强介绍,12月4日,省司法厅将依托西柏坡纪念馆举办“一切为了人民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河北省国家宪法日暨传承红色法治基因专题宣传融媒直播活动,还将进行全省第13次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将整个宪法宣传周活动推向高潮。除此之外,省司法厅还部署开展“宪法七进”等一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欢迎大家共同关注,一起参与进来。


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耿云飞介绍,“一切为了人民 传承红色法治基因”专题宣传活动是中宣部、司法部明确由我省举办的一个特色活动,12月4日将采取“线上”直播方式进行,现场活动概括为“1+50+200”——

“1”是指一个主场,以西柏坡纪念馆举办融媒体直播为主场,连线省、市、县分会场组成;

“50”是指50余个普法产品,包括文艺演出、现场连线、知识竞赛,以及教授、律师、部门专业人员、运动员等宣讲互动,网红和电视主播感言等;

“200”是指200多个“线上”新媒体,由国家级和省、市、县及部门等200多个新媒体同步直播。

活动将于12月4日9点30分开始,整场活动由赓续红色法治血脉,建设法治中国大厦;依法治国从这里启航;宪法就在我们身边;民法典护航美好生活;良法善治护航民生福祉;依法行政护航社会发展;让法治信仰深入人心七个单元组成。


202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将正式施行。《法律援助法》的制定与颁布开启了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发展的“国家法”时代。

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仁礼介绍,作为国家立法,《法律援助法》确立了法律援助的基本法律原则和基本制度。相比较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以下这些条款发生了变化:

关于刑事法律援助。刑事法律援助事项除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予以明确外,根据当前刑事诉讼改革需求,结合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法律援助法》增加规定,申请法律援助的死刑复核案件的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司法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适用普通程序审判案件的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

关于民事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法》增加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和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三类情形。

将当事人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或者决定提出申诉或者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决定、裁定再审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同时,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设置了兜底条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为今后通过立法或者制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供了依据。

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仁礼介绍,省司法厅对全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法提出工作要求,要求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将法律援助法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群众满意度,为受援群体提供高质量法律援助服务。



《阳光热线》播出时间:


重播:FM102.9河北综合广播每天下午16:00--17:00。


节目直播过程中,您可以通过热线电话0311-961043或者在河北新闻广播官方微信下直接留言交流。


同时,微信小程序搜索“河北新闻广播”,在“阳光热线”板块点击“我要求助”,填写相应的内容即可。


作者 | 王佳钰

编辑 | 苏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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