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益清找律师,民工给学校施工,工地恶意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6 16:01:04

我们看新闻有时候可能会看到一些拖欠工程款的报道,一般来说如果拖欠工程款的话,都不会是一笔小数目,那么民工给学校施工,工地恶意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网友咨询:

陈某三、吴某华以天津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承建某实验学校综合楼、一教学楼,聘请吴某光等181人施工,期间拖欠民工工资数万元。那么工地恶意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民工给学校施工,工地恶意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聂雷强律师解答:

施工单位与发包人就工程材料款的支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以后可以解决拖欠工程材料款的纠纷。

协商不成地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施工单位在起诉时可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若合同没有违约金条款,可要求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逾期付款利息,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有规定。施工单位在起诉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供有关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及计算清单。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聂雷强律师解析:

工程拖欠款防范措施:

1、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就要仔细谨慎,需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以及义务,还要约定当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让对方为拖欠工程款从心理上产生一种畏惧感;

2、如果对方真的拖欠工程款,并且在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被拖欠工程款的一方当事人可以选择诉讼,诉讼时扞卫自身权益一道强有力的利剑,可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3、防范不按约定付款及异常收款现象,建筑企业工程款收取,是按月度形象进度工作量完成后,向业主收取的,这样的收款方式,能保证正常的组织施工与工程进度。

聂雷强律师,天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学功底深厚,经验丰富。办理了各类民事、经济、刑事等业务数百件,在房地产纠纷、婚姻家庭继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案件等民商事领域尤为擅长。

民工给学校施工,工地恶意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