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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上大事了是找人还是找律师,从起诉到开庭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4 17:54:20

4个阶段,4个容易忽视的点,记准了:

1、起诉前咨询律师

不管找不找律师,起诉前都要咨询律师,会对你充满益处。咨询案情时一定如实陈述案件情况,这样律师给的建议才有针对性。不同案情,就是不同的处理方法。一个事实细节有区别,那操作起来就是要区分对待。同时要明确你的需求,就是你找律师的目的是想让律师干嘛,一定要明确。

2、起诉状的主要目的是立案通过

起诉状要言简意赅,诉讼请求写明确就行。比如具体数额要写明确,不用写这个数额怎么算出来的,这是庭审中你才需要明确的,你早写这不是提前让对方准备应对方法吗。

事实与理由部分,事实部分,只要能表述出大概的事的轮廓,让人一看知道是个关于什么事进行,而不用写里面的边边角角、细枝末节,那些也是你在法庭上用来说明的。更别写无关内容,那更是没有意义,甚至可能影响你诉讼请求的主张。

而理由部分,只要能让人感觉你因为你说的这个事被对方惹了,你才告的他,这就够了,其他的庭审中再说明。总之,起诉状的目的就是为了立案通过,你写这么长,给谁看,再说你都提前暴露战术的话,对你没任何好处。

3、开庭的时候,真不建议当事人出庭

绝大多数案子,都适合这样处理。当事人的目的肯定是为了胜诉,但大多数当事人,上了法庭,都刹不住话,什么都说,生怕别人漏听的什么。其实,这其中大部分说的话都和案件无关,没有必要。而多说话,容易把自己不利的地方说出来,而当事人不一定知道这句话意味着对自己会带来不良后果。而且法官询问当事人,当事人不一定知道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

而只有律师出庭时,就形成律师和法官直接的直接对话,会规避了很多的不利因素,防止当事人自己给自己挖坑。比如如果法院要了解什么事实,只能问律师。律师可以说不清楚,也情有可原,因为律师毕竟不是当事人本人。如果法官一定要知道,律师可以说庭后答复。

4、法官对案件作出的裁判结果,会结合是否符合公平正义和公序良俗

裁判结果的公平正义,是每个人追求的目标,法官一定会对此进行考虑。同时法官还会结合裁判结果是不是符合公序良俗,公序良俗比如彩礼返还与否、要返还返还多少,赠与、遗赠涉及到婚内第三者怎么处理,工伤保险、第三人侵权、受害者自身保险的三重赔付问题等。公平正义和公序良俗是两个概念,二者有区别。裁判结果将二者同时结合,才能更多兼顾到合法、合情合理,才会让更多的人信服。

打官司,这是起诉前-立案-开庭-裁判,各自容易忽视的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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