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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4 06:08:35

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12月4日至2018年1月4日,省委巡视七组对中共永泰县委开展了巡视,并于2018年5月25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从严从实落实整改政治责任

(一)强化政治担当,增强行动自觉。坚持传达学习不过夜,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省委巡视意见反馈会结束后,我县当夜即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巡视七组《关于对永泰县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和省委巡视办主任游美萍、市纪委书记修兴高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巡视七组的要求,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切实增强巡视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实举措,以真抓实干的作风推动巡视反馈问题逐条逐项有效整改落实。

(二)压实责任链条,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对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陈斌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把巡视整改工作扛稳、抓牢、做实,确保整改工作不走偏、不走样;其他县委常委和县领导按职责分工,集中精力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各级各部门严格按时间要求全面落实整改举措,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突出问题导向,力求整改实效。研究制定《关于落实省委巡视七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6个方面23项57个问题细化分解为73项整改任务,其中县委书记牵头负责14项整改任务,每一项任务都明确责任县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巡视整改以来,已挽回经济损失824万元。各牵头县领导带头做好组织协调、督查整改,县纪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不定期监督检查,以督查倒逼整改落地见效。

(四)注重建章立制,固化整改成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既立足具体问题,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又突出长效治理,强化建章立制。坚持通过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积极完善制度体系来推动整改、规范工作、巩固成效,从根本上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防止类似、重复的问题发生。截至目前,全县各级各部门制定、修订和完善制度82项,全力把整改成果以制度的形式加以巩固,把整改的成效转化为建设美丽、幸福新永泰的强有力保障。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

针对“没有很好组织传达学习中央有关做好县乡工作的重要文件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两学一做’等重要讲话”。一是建立贯彻落实制度。制定印发《中共永泰县委关于加强向市委请示报告工作的意见(试行)》文件,将及时向市委请示汇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文件、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领导重要批示的情况固化成制度,严格执行。二是完善学习制度。完善县委常委会学习制度和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提高传达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重要文件和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时效性。三是改进督察督办机制。严格制度执行,凡上级重要文件及讲话经县委主要领导批示的,当日流转督办,十天一反馈,半月一汇总跟踪,一月一回头看,确保落实到位。

针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缺乏有效措施”。一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速中海创集团南方总部基地、抽水蓄能电站、海洋极地世界等重点项目,进一步完善信息自动化、供水供电产业、全域旅游等产业布局;永泰智慧信息产业园(永泰智能小镇)列入福建省第三批特色小镇创建名单,现已引进人工智能与智慧信息企业48家,注册资金约20亿元;动建塘前绿色食品产业园区,已有4家企业有意入驻。引进华体集团、乾景园林等中资企业,打造国际运动健康温泉小镇、赤壁温泉森林康养小镇等,发展健康、养生养老产业。引进天兆猪业和光阳蛋业等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永泰县全域旅游总体规划》已于今年5月通过专家组评审;现已全面启动“永泰自然来”旅游品牌营销,与省中旅合作建设的游客集散中心投入使用,与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签约打造智慧旅游产业。二是优化税源结构。持续开展“抓项目促发展”和“招商2018”行动,促成中海创南方总部基地、今日头条等产业项目落地纳税。

针对“国有企业改革不够彻底、遗留问题没有根本解决”。一是完善监管制度。对县属国有企业全面摸底,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全力推动归口监管及重点国有企业薪酬改革。二是推进整合兼并。对依靠出租经营性资产为收入的11家国有企业,在妥善安置职工、合理处置债权债务的前提下,选择若干家国有企业进行资产整合兼并。三是启动国企集团化改革。将永泰县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永阳地热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嵩阳古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组建为集团公司,将永泰县文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永泰县电影放映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组建为集团公司,实现集团化管理。四是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加快推进县城投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县交通建设投资公司等承担融资职能的企业导入规范化管理,更好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和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

针对“推进依法治县工作不够有力”。一是加强依法行政。举办全县依法行政工作培训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按每个乡镇1万元的标准下拨法律顾问专项补贴资金,支持乡镇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二是优化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专门成立由16名律师、法律工作者组成的法律服务队,每月至少下乡进村一次开展常态化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专业调解队、法律顾问队伍、司法行政队伍四个团队的职能,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三是提升公安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建立警情、受立案监督工作机制,发现违法犯罪类警情未及时处置34起,全部按时完成整改;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和治安行政案件审核考评的通知》《永泰县公安局关于规范治安案件调解的若干规定》等多项制度,实行执法办案积分制;制定《永泰县公安局开展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实施方案》,实行一案一专班,信访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四是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重拳“打伞断血”,今年以来累计破获各类涉黑涉恶案件41起,打掉涉恶团伙12个、涉黑团伙1个,抓获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18人,取得初步成效,得到省、市的肯定。五是开展法院执行攻坚。实施“执行 ”七大工程,拓宽“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领域,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曝光、打击力度;县人民法院发起“黎明风暴”集中执行专项行动,截至6月30日,累计执结各类执行案件460件,查询、冻结、划拨存款3315次(项),依法实施拘留、罚款、限制出境37人次,审结拒执犯罪1件1人,通过“一网两微”、公共LED屏等媒介曝光失信被执行人1052人。

针对“为民服务存在短板”。一是加大投入。加快实施教育、医疗、养老、民生基础设施四个补短板方案。今年启动为民办实事项目43项。今年春节期间利用老城区重要节点空闲位置建设临时停车泊位175个,缓解了假期阶段性停车难问题;启动编制《永泰县城市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2018年拟新增建设公共停车泊位605个,已完成521个;向福建广电网络集团争取资金213万元,完成了8个未通有线电视行政村的电视联网建设。二是提速项目建设。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民生项目问题,全面剖析原因,集中力量突破瓶颈。目前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立项、环评、许可证等各类前期手续已完成,污水管网工程已完工,整体工程可于今年9月15日前建成并调试运营;城关小学(旧实验小学)和城关幼儿园修缮改造工程已全部完工并已开学招生。三是完善建房审批管理制度。针对老旧住房审批重建难问题,研究制定并印发实施了《永泰县城市规划区危险住房改造管理办法》。四是加强林权登记发证管理工作。组织干部前往省国土厅学习、赴南平地区考察,印发《不动产林权登记发证管理工作规范》,突破了林权权籍调查工作衔接不到位的瓶颈,目前全县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步入正轨。五是全力化解征迁矛盾。成立城投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城峰镇房屋征收服务中心、葛岭镇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组建业务精通、人员固定的征迁队伍;组织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人员进行征收业务培训,提升工作本领;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征迁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征收补偿方案意见征求工作,争取群众最大支持。六是提升服务效能。推进审批服务事项入驻县行政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严格将审批环节控制在“3 1”以内。坚持周末审批制度,涉及项目审批和便民服务的13个单位窗口保证双休日正常值守、对外服务;推动728个审批服务事项入驻省市网上办事大厅;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窗口无否决权、延时服务、限时办结等服务机制,推进一窗受理基层服务改革,杜绝层层设卡、“事难办”等问题发生。组建4个检查组,对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开展效能暗访,重点查处工作人员不在岗、“门难进”、层层设卡等问题。

2.关于县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针对“决策不够精准、科学”。一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县委书记带头赴重点部门、企业和乡镇、村开展一线调研和现场办公;要求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经常性深入所包乡镇和挂钩联系部门开展调研走访。立足新时代发展需要,确定20个重点调研课题,由县四套班子领导牵头,在5-7月开展重点调研活动。二是加快处置遗留问题。(1)针对城关实验小学搬迁引发群众不满问题,已通过恢复城关小学办学,取得群众理解与支持。(2)针对商品林赎买改革试点引发林权纠纷问题,经调查,发现3起因林权证地不符引起的商品林赎买纠纷,已帮助相关林农完成《林权证》变更,问题得到解决。(3)针对青云山水厂建设造成人力财力浪费问题,因目前向县城区供水的南区水厂和天门山水厂同属大樟溪一个水源,为解决单一水源供水的安全隐患,确保县城区饮用水安全,我县经过充分论证,还是下决心加快推进青云山水厂建设,力争今年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三是完善县委议事制度。研究制定《进一步规范县委常委会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县委常委会会议议题把关和重大议题会前征求意见、协调协商制度。

针对“推进工作不够有力、不够落实”。一是完善抓落实的机制。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成立县重点工作攻坚指挥平台,建立周例会及“一会三单”制度,每场会议当场出具督办清单、任务清单和会议纪要,议定事项直接进入落实和督查环节,相关经验列入福州市全面深化改革复制推广典型。二是建立大督查机制。成立乡村振兴等6个专项督查组,今年以来共对174个项目展开4轮次督查,查摆问题142个,对55名项目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三是加快滞后项目攻坚。对2014年和2016年未开工和未完工的项目进行全盘梳理,塘前乡自来水厂等项目因现实需要变化,为避免低效投资,现已取消;葛岭镇污水处理工程(一期)等7项延期开工项目已竣工;县进修学校一附小(新建葛岭中心小学)、妇幼保健院搬迁工程等30项延期开工项目现已开工建设。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的问题

针对“思想理论引导不及时”。一是拓宽网络宣传十九大精神的广度和深度。在永泰新闻网增设“十九大精神解读”和“理论宣讲专栏”,及时转载人民网和新华社播发的十九大精神权威解读、《半月谈》新媒体中心推出的30集《理论达人解读十九大》微视频等,推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特刊、《新时代面对面》等网络理论宣讲;在“大美永泰”公众号推出《三分钟带您了解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微视频、《一图梳理十九届二中全会公报重点》等内容。二是广泛开展基层宣讲。选优配强县委宣讲团,示范带动宣传普及;组建文艺、医疗、媒体等多支宣讲小分队,开展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宣讲。组织实施基层理论宣讲“双百”工程,建立24支165名业余讲师团队伍。三是创新宣传方式。编印发放《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小册子》、开通主题宣传公交车、制作传播宣传视频;创新运用山歌、闽剧、快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动新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理论宣传进基层。

针对“有关规定落实不够到位”。一是加强综合分析。组织县委宣传部、组织部、统战部、政法委、县信访局等部门分析研判2018年上半年全县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形成《2018年上半年永泰县意识形态领域分析报告》并报送市委宣传部。二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分析常态化机制。每半年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开展一次综合分析研判会商。在此基础上,以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的形式,对全县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开展综合分析,并定期在党内通报。

针对“责任传导不够有力”。一是层层压实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2018年度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纳入2018年度县委巡察范围。县委在“六抓六赛”行动中专门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设置20分的考评权重;自今年起由县委宣传部对各基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实行季度通报。县委主要领导对2017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排名靠后的8位基层党委(党组)书记进行了集体约谈。二是配强乡镇宣传委员。将全县各乡镇党委宣传委员调整配备工作列入下一批次干部人事调整计划,待人事解冻后即予调整。

针对“舆论领导能力偏弱”。一是加快融媒体中心建设。该项目列入2018年福州市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任务,可于今年8月建成并投入运营。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针对“舆情报送不力”问题向各基层单位下发问题清单;召开全县基层党委(党组)网络信息员培训会,加强日常业务指导和交流。三是严明考核导向。提高舆情信息报送在基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评分细则中的权重,按季度通报舆情报送情况。截至6月30日,永泰县网络舆情信息上报市级4270条,报送数量全市第一。

4.关于巡视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针对“反映党员干部廉政方面问题信访件较多”。一是推广“互联网监督”。巩固拓展惠民资金网试点成果,扩大数据上网覆盖面,强化“大数据”反腐;继续开展村级资金网上公开试点工作,打造透明社会。二是推动工作重心下移。以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为契机,开展“大下访”活动,组织县四套班子领导下访挂钩联系乡镇和换届选举重(难)点村,在基层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诉求。县纪委监委专门针对基层信访薄弱环节,开展“开门全员接访”和“干部下访”工作,全力打通信访诉求“最后一公里”。三是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五不能”“六不宜”标准,严把候选人人选审核关,确保选出群众满意的村“两委”班子。四是推进“阳光征迁”。针对征地补偿信访高发现象,严格履行征迁、补偿法定程序。坚持“阳光征地、和谐拆迁”,主动、及时做好政策公开和答疑解惑工作,完善公示制度,消除信息不对称。诚恳接受群众监督和质询,加强对补偿环节的监督执纪。五是提高信访办理质量。加大对乡镇信访干部和县直单位派驻纪检组的培训力度,提高初信初访办理实效和办结率,提高教育引导和答复反馈工作水平,加强对乡镇信访规范化、法制化的督促检查。进一步完善定期排查和动态管理机制。

针对“文件较多”。一是开展整治行动。印发《永泰县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意见》,强化制度约束。认真落实省、市有关部署,开展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综合整治行动及“文山会海”专项整治。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出台《关于做好县委文件前置审核工作的通知》,严把规范性、合法性审核关。强化源头管控,加强发文把关。三是规范办文程序、提高办文效率。严格参照省、市“两办”的制度设计,规定领导批示、督查督办类文件反馈时限。扩大党政网络公文交换平台、全市电子公文交换系统的应用,提高发文速度;加强对“两办”干部的监督管理,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提升办文效率,尽最大努力为基层单位留足征求意见和反馈落实的时间。

针对“会议较多”和“会风不实”。一是精简会议数量。严格执行2017年印发的《关于精简会议改进会风的通知》,坚决推动“无会周”及精简会议相关制度真正落实。加强“两办”统筹,严格会议审批及议题把关,可合并的会议坚决合并。二是严肃会风会纪。严把会议请假、签到关口,对重要会议缺席、替会现象进行倒查;今年起,组织“两办”督查室、效能办等力量对会风会纪展开常态督查,严查开会随意离席、交头接耳、玩手机等不良会风,并由县电视台对重要会议干部听会、做笔记等情况进行实时录像,留存影像资料备查。三是提倡一线工作法。倡导学习廖俊波同志“能到现场就不在会场”的优良工作作风;今年以来,结合“六抓六赛”行动,要求县处级领导每月至少一次走访挂钩联系企业、每周至少一次深入挂钩项目现场调研,提倡把问题解决在一线,避免层层开会。四是提高会议效率。创新运用“大数据”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为重点工作攻坚指挥平台接入经济、项目、招商、多规合一等功能板块,可直观展示项目前期会商需调用的各方面数据信息,有效压缩项目会商参与人员规模和会议时间。

针对“公车费用支出较大”。一是严格落实公车改革各项制度。认真执行中办、国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控制公车总量在编制数以内,严格执行定点停放、维修、加油、保险、洗车和统一调配制度。二是深化公车管理制度改革。在第一批(县委办、县政府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6辆公务用车纳入公车信息综合管理平台统一管理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第二批收纳管理工作,将33个县直单位53辆公务用车纳入平台统一管理。针对“机关干部作风慵懒散”。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若干措施》,持续开展“提振精气神、建设新福州、争当排头兵”主题实践活动,深化“盯目标、转作风、建机制、管队伍”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今年以来,组织各县直单位和乡镇党组织召开“纠‘四风’转作风”和“整改不良作风,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专题组织生活会,全面开展作风自查自纠活动。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的问题

针对“对党建工作研究谋划不够”。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考核。召开乡镇和县直机关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听取他们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并进行现场提问和点评。结合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编制印发《2018年全县党建工作要点》。全县16个符合条件的临时工作机构均按要求成立临时党支部。

针对“各套班子党建工作表率作用不突出”。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组建6个督导组,于今年1-2月对各乡镇、县直单位召开201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从严审核把关准备程序和有关材料,确保质量和实效。严格对照中央《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要求,于今年2月召开县四套班子201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按照见人见事见思想的标准深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其中县委常委民主生活会邀请福州市委领导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领导到会指导,相关材料通过省、市组织部门审核。二是完善党组会议制度。县人大常委会严格执行《中共永泰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今年以来已9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等重大事项,并做好党组会议记录和存档工作。县政协制定《中共永泰县政协党组党内政治生活规则》和《县政协党组学习计划》,规范党组会议制度和学习计划安排,并针对会议记录建立专人专簿记录、秘书长定期指导检查的常态机制。

针对“党建职能部门主业弱化”。一是调整机构设置。县作风办从县委县直工委剥离,进行单独设置,并另行抽调人员常驻办公,原先在作风办兼职的3名县直工委干部回归党建主业。二是落实党建职责。今年1月对9个县直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4月中旬起,对县直机关9个系统党委所属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拉网式的检查和指导。召开全县机关党建工作暨县直纪检工作会议,印发《2018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对机关党建工作情况开展绩效考评。

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的问题 针对“党建制度落实不严”。于今年3月召开全县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会,对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等基层党建重点工作进行再强调、再促进;并于3月下旬组建32个检查组,采取实地查看、现场交流、查阅内业资料等方式,对全县32个基层党(工)委及其隶属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情况开展交叉互查,提出整改意见207条,形成台账逐项落实整改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对巡视反馈存在问题的盖洋乡、洑口乡、同安镇、大洋镇党委及林业局、水利局、交通局、农业局、商务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

针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整体较弱”。一是加大经济帮扶力度。重点帮扶薄弱村谋划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目前已实施43个项目,主要是光伏发电项目,这类项目每年可为所属的村增加村财收入4-10万元。二是创新流动党员培训载体。规范化运行县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加强和改进在城关务工、经商或居住的乡镇流入党员和外来流入党员的教育管理,已开展流动党员集中培训6期。积极引导流动党员通过“党员e家”和“一线福州”“永泰党建网”“永泰党建”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远程学习。三是加强乡镇党校建设。从今年起,按照乡镇党员每名每年100元的标准,由县统筹拨付党员培训经费。全县21个乡镇党校和56个农村(社区)教学点今年已开办培训班75期,受训1.1万人次。

针对“党员日常监督管理不够到位”。一是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严格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理顺党员组织隶属关系。严格依据《党章》规定,及时对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做出处理。巡视发现县经贸系统党委失联党员12人,已取得联系,其中11人重新纳入党组织管理,1人给予停止党籍处置。二是大力发展农村党员。将3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17个村优先列入2018年发展党员计划,目前有9个村(包括大洋镇大展村)已经新发展党员。三是加强组工队伍业务培训。组织全县各党(工)委组织委员、组织干事、“一懂两爱”村务工作者和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业务培训。四是严肃约谈问责。责成同安镇党委对未按规定收缴党费的红阳村、坂头村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对红阳村支部书记吴国清、坂头村支部书记鲍仕权进行约谈。五是整顿基层党支部。县经贸系统党委撤销原县印刷厂支部、县水泵厂支部、县调味品厂支部、县食品厂支部、县食品公司支部、县汽车运输公司支部,在此基础上成立永泰县商务局企业职工安置办公室党支部。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针对“主责主业聚焦不够”。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县委认真贯彻落实“五抓五看”要求,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今年1月至2月上旬,县委班子成员带队对全县16个乡镇、23个县直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年度考核,并由县委书记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洑口乡党政主官、纪委书记以及县林业局局长进行集体约谈;紧密推动2017年度省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问题清单”3大方面25个问题整改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坚持每年至少2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体系,健全“双报告”、述责述廉、谈话提醒、检查考核等机制,做到履责有依据、问责有标准。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县委及时研究部署巡察工作,今年上半年已对4个乡镇开展了常规巡察,对2个乡镇开展交叉巡察;完成县监委组建工作,稳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三是强化廉政教育。2018年县委中心组安排2次以上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学习;继续挖掘传统文化、本土文化中廉洁基因,在“县六馆一中心”设置永泰家规家训馆;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廉政文化。四是全面整改不足。责成同安镇、大洋镇和县农业局对照搬照套、敷衍应付的会议记录和文件材料进行全面整改,对出错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同时,坚持举一反三,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查自纠,并结合县委巡察工作,强化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和反向问责。

针对“监督主体缺失、履职不到位现象比较突出”。一是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对符合成立党组条件的县直单位全部予以成立党组;对全县各个县直单位党支部,除13个支部因党员数不足7名未能成立支部委员会外,其余已全部设立纪检委员。二是抓好主体责任落实。深刻汲取县林业局“塌方式”违纪的教训,重申“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推动各级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从严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在部分单位开展履责全程纪实工作试点,对党组履责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管理。

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比较薄弱”。一是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对全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工程造价预算编制、概算调整、增项等环节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研究制定《永泰县加强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补充规定》,切实加以整顿。二是加强信息公开。结合全县基层党建工作交叉互查,开展党务政务村务督查整顿行动,对公开不及时、不具体、流于形式的问题进行整改,各乡镇对202个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栏完成翻新整改。编制党务村务公开目录和格式、内容样版,印发各乡镇、村(社区)对照执行。在“永泰党建”微信公众号和“永泰党建网”等新媒体平台上转载宣传和辅学材料。继续办好惠民资金网,开展村级资金网上公开试点工作。 针对“责任追究明显偏软”。今年以来,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共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6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处理,其中党内问责2名。结合一线考核干部工作,对照《问责条例》,将干部知责尽责等方面的表现列入重点考核和问责范围,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今年以来,已对31名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对13名干部进行书面函询。

2.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针对“内设机构改革还未到位”。岭路乡、梧桐镇、盘谷乡等3个乡镇纪委书记已于今年1月配备到位。从县直单位借调5名年轻干部到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视工作表现适时按程序正式调入派驻纪检组。2018年公务员招考计划包含3名派驻纪检组岗位,可于年底前到位。另从县司法局、公安局森林分局选派5名干部充实到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目前,县纪委派驻纪检组人员已配备到位。

针对“深化‘三转’行动偏慢”。今年以来,县纪委书记只负责纪检监察工作,未负责其他工作。对2017年以来县纪委参与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的工作,全部予以调整退出,并印发《关于调整县纪委监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及有关工作的通知》予以明确。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乡镇纪委关键作用的实施意见》,在全县纪检系统组织开展落实“三转”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将落实“三转”情况作为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和县委巡察的必检内容。派驻卫计局纪检组长从2018年2月12日起不再联系县医院、乡镇卫生院等9个单位。盖洋乡纪委书记已调整工作职责,不再分管机关效能、绩效考评等工作。

针对“抓早抓小不够有力”。一是筑牢“微腐败”防线。加大对基层“四风”多发、易发廉政风险点的提醒谈话、函询力度,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97人次。二是畅通监督渠道。县纪委监委在信访局开设接访窗口,定期接待来访;同时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下访、暗访。三是加强廉政教育。今年以来,通过“青云清风”微信公众号推送廉政新闻42篇,下发廉政短信4500多条。四是完善监督防范机制。县水利局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和全县水利行业实际情况,健全完善风险防控机制14项。县林业局针对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问题,修订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县国土局制定出台了《永泰县国土局干部廉政谈话提醒制度》《2018年廉政履职风险排查汇总》等制度。县交通运输局强化农村公路建设招标监管,实施项目核查备案,建立执法监管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行案卷评查制度。同安镇针对项目建设不规范问题,制定出台《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洑口乡成立“三资监管中心”和“招投标中心”,制定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三公开”工作、落实乡党委“三不准”等规定。县商务局组织干部参加案件审理旁听,开展廉政警示谈话,重申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

针对“执纪审查能力不足”。在完成全县党和国家机关的派驻纪检监察全覆盖改革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纪委监委突出主责主业意识,提升派驻纪检组发现问题、查处问题的能力。组织县乡两级纪检监察干部20名参加市纪委监委举办的执纪监督审查综合业务培训班;抽调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组干部12名参加跟班学习,持续开展“以案代训”“以老带新”等培训方式,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全覆盖式应知应会测试,倒逼纪检监察干部加强业务学习。今年以来,各派驻纪检组已立案15件15人。

3.关于巡察震慑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针对“巡察力量配置不强”。按核定编制(8名)配齐县委巡察办(含巡察组)人员,均按正科级配备巡察组组长;抽调优秀干部充实巡察队伍。结合县监察委人员转隶等契机,从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遴选年轻优秀干部成立巡察人才库,现有在库党务、纪检、财政、审计等专业人才143人,其中组长库20人。在原有2个常设巡察组基础上,成立3个临时巡察组,根据工作需要动态开展巡察工作。

针对“巡察方式方法创新不够”。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注重对巡察人员开展巡察前培训。积极改进巡察方式方法,综合运用专项巡察、“点穴式”巡察、机动式巡察等方式,加大巡察力度、加快巡察进度。根据市委巡察办统一部署,积极做好交叉巡察工作,配合省市开展好上下联动巡察。针对“巡察整改力度不大”。加强对已巡察单位整改情况的跟踪,完善巡察台账,及时督促已巡察单位按规定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目前,已完成巡察反馈的单位全部按照有关要求公开巡察整改情况。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作风不实、慵懒散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从严监督问责。推动明察暗访常态化,今年以来,县效能办开展效能督查35次,受理效能投诉9件,给予通报批评3人,责成相关单位辞退1人,效能约谈27人。二是加强一线考察及结果运用。出台《在“抓项目促发展”专项行动等重点任务中开展一线考核干部工作的实施方案》。今年以来,从征地拆迁、脱贫攻坚等急难险重任务一线及日常工作一线提任32名表现优秀的干部,进一步营造正向激励氛围。三是关心关爱干部。制定出台《实施细则》,实行组织部部长夜谈制度,加强与干部的交心交流,动态掌握、疏导倦怠情绪,精准关心关爱干部。

2.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严格倒查责任。针对巡视发现的2014年县委办一次来访接待多餐、县政府办和嵩口镇公务接待费用明显增加等问题,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对县委办、县政府办、嵩口镇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二是认真组织学习有关规定。组织县、乡(镇)两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业务负责人重新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相关规定,重申各级规定中的刚性约束内容,完善公务接待审批程序。由县纪委责成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督促各单位开展自查。三是完善接待工作制度。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内接待工作的补充通知》,重申工作标准及审批程序规定,严令禁止违规接待。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全县各乡镇及县直单位国内公务接待工作开展指导、监督、检查。利用“1 X Y”廉政纪律集中督查对各单位的接待费等“三公”经费情况进行核查,将“三公”经费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考核范围。

3.关于公车使用管理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是全面清退违规报销费用。全部完成17辆公车违规超报油费、维修费210910.19元的清退工作。二是开展责任追查。对相关的16名驾驶员进行责任追查,鉴于其中13名驾驶员均属临时聘用人员且已离职,并能积极主动清退超报款项、认错态度较好,故不作进一步处理。对3名仍然在岗的驾驶员予以大会通报批评,其中责令辞聘1人。三是进行倒查问责。针对巡视发现的闽AF7083、闽ANQ197、闽AF6793等3辆公车多次在市外行驶问题进行倒查,对县政府办原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县政府办负责公车管理的原具体经办人员进行立案处理。上述3辆公车使用人均系省管、市管干部,市纪委已要求县政府办就行驶情况作出说明,目前尚未发现问题。四是规范公车使用。针对巡视发现的县委办、县政府办分别借用县北水南调项目指挥部两辆越野车的问题,已对涉及的车辆作资产调拨处理。五是加强监管。全面完成公车标识化和定位系统安装,强化运用日常性调阅行车轨迹等手段开展监督,及时追责问责,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

4.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一是终止执行不合规文件。印发《关于规范津补贴发放工作的紧急通知》,终止执行“榕高工〔2009〕159号”“樟财〔2010〕127号”“樟财〔2013〕226号”“樟财〔2015〕37号”等市、县自行出台的有关津补贴发放文件。二是认真做好清退工作。针对巡视发现我县违规发放各种津补贴1126.59万元的问题,我县对数据进行核实和重新归类,对无文件依据发放的70.8万元予以全部清退;对依据县有关规定发放的误餐补贴、通讯补贴等共计617.64万元予以全部清退;对涉及重点项目以及依据福州市有关规定发放的438.15万元,待市里部署后再做处理。

5.关于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

一是针对2013年8月县政府原领导往返成都乘坐飞机头等舱多报4820元,已全部清退完毕;县政府办公室出台《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财务报销制度》,进一步明确资金报销审批程序,加强问题防范。二是针对2014年12月葛丹公路建设指挥部一行4人赴成都市公出拐道广安市列支住宿费400元现已清退,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关于干部选用存在失察的问题

一是提高信访核查业务水平。建立健全执行纪检干部跟班学习、以案代训、业务轮训、开展应知应会知识考试等工作机制,提升办信办案能力;完善提级交叉办理、联合会诊、定期督办等机制,强化对三类重点人、三个关键节点问题线索的初核力度。二是加强任前廉政监督。把好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关,从源头上防止带病提拔等问题的出现。三是落实廉政提醒谈话制度。主动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廉政谈话力度。今年以来,共对9名新提任或转任的“一把手”开展了任前廉政谈话。四是抓惩处问责监督。充分运用监督执纪问责手段,加大对“一把手”的惩处问责力度。今年以来,全县共立案查处科级“一把手”2件2人。

2.关于干部配备存在不足的问题

针对“职位空缺较多”。已调整充实县直单位空缺科级领导职数13名、科级非领导职数23名。因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人事暂时冻结,县委组织部已全面梳理全县科级干部配备情况,研究干部人事调整计划,待人事解冻后即予实施。

针对“干部交流不顺畅”。制定出台《永泰县关于进一步推荐全县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意见》,畅通乡镇和县直机关之间、远近乡镇之间干部交流渠道,有计划推进长期在乡镇或偏远乡镇工作、连续在同一个单位或同一个岗位上工作时间较长、经历单一、缺少基层经历等重点对象的交流轮岗,形成城乡干部双向交流的良性机制。今年以来,共调整13名乡镇科级干部交流到县直单位,选拔5名县直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乡镇领导班子。

针对“个别单位仍然存在超配现象”。持续深化“7 3”专项整治,县国土资源局党组1名专职科级干部已于2018年1月转任副科级实职岗位,县人社局超配的1名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已于2018年4月退休。剩余5名系统党委(党组)专职科级干部和县水利局超配的1名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整改消化问题,纳入人事解冻后的干部人事调整计划。

3.关于临时机构设置过多的问题

推行“扁平化”管理机制创新,全面规范整顿临时机构,撤销临时机构3个,以整合的方式减少临时机构2个,目前全县临时机构总数由26个减少至21个。县委组织部对全县临时机构人员构成、岗位职责进行了优化调整,至6月底,全县临时机构抽调人数由158人降至101人。今后,县委将密切跟踪各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对完成攻坚使命的临时机构进行撤销或合并,防止冗员现象发生。

4.关于干部档案存在缺漏的问题

已责成县委组织部结合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对缺少入党政审材料的干部名单进行全面摸查和梳理,现已完成40名干部的档案补齐工作。

(六)廉洁风险方面

1.关于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够到位的问题

针对“违规使用扶贫资金”。一是关于大洋镇麟阳村原党支部书记套取粮食补贴的问题。已清退并足额发放粮食补贴款5.06万元;县纪委已对麟阳村原党支部书记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二是关于同安镇丹洋村、上坊村、文际村等7个行政村普遍存在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村公益事业的问题,已对文际村原党支部书记朱良钗、原会计朱必海予以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对其余6个行政村支部书记及村主任进行通报批评。

针对“资助政策执行打折扣”。一是关于新农合应资助而未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员3179人。福州市医保管理中心永泰管理部与县扶贫办、民政局共同对这类人员名单进行了确认,涉及应退款的参合个人缴费部分已全部清退。二是关于贫困户应享受而未享受残疾人两项补助50人。县残联及时进行整改,全部款项已发放到位,并印发《关于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对相关经办人员、乡镇、村残疾人工作联络员24人进行了谈话提醒。三是关于危房改造31户县级配套资金未到位。现已全部发放到位。

针对“滞留侵吞截留扶贫资金时有发生”。一是关于大洋镇珠洋村3名村干部私分上级下拨的生态林补偿金5.25万元。已全部整改发放到位;县纪委已对珠洋村3名村干部给予党纪立案。二是关于大洋镇青峰村、棋杆村等6个行政村普遍存在截留生态林补偿金。现已足额发放生态林补偿金71.1万元;大洋镇纪委对涉及该案的6名责任人给予党纪处分,对其余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全县生态林补偿金发放情况已列入惠民资金网公开项目,公众可查询监督。三是关于2015年县林业局滞留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103.64万元。其中2015年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93.06万元已全部发放到位;省级以上林业站监管补助经费10.58万元已下拨到各林业站。四是关于2013至2017年滞留县乡两级扶贫专项资金2014.28万元。已责令项目主管单位按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程序,将资金分期拨付到位。

2.关于财政资金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针对“预算管理不到位”。一是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将公房出租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按照《福建省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将新成立的国有企业及时纳入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二是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严格政府采购相关管理要求,从根本上杜绝无预算采购行为发生。

针对“违规出借财政资金”。一是追回出借的资金。县城投实业集团在2016年借给美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100万元资金已经追回。县旅游事业局借给天门山生态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120万元资金拟定在11月2日前分期还清。县财政借给福州科环高新公司的尾款350万元,通过谈判,已达成初步还款共识。二是严格财政专户资金管理。全面清理已发生的财政暂付款项,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财政暂付款项全部限期收回;严格执行财政暂付款项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新增财政对外借款。三是建立健全对外借款回收管理机制。对符合出借条件并已出借的资金制定回收计划,明确资金回收时间表,限期予以收回。

针对“贷款资金长期闲置增加利息支出”。一是关于沙浮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资金闲置未用问题。通过加大棚改征迁力度,目前沙浮棚改一期项目贷款1亿元已全额支出。二是关于永泰县嵩阳古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向农发行闽侯支行申请温泉村改造安置房项目贷款2亿元闲置未用问题。经与农发行闽侯支行谈判,拟定由嵩阳古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8月底前将全部贷款归还农发行闽侯支行。三是建立贷款监控长效机制。由县财政局负责,对超过3个月未利用的贷款启动审核程序,督促贷款单位加快利用。

针对“应收款未及时缴交”。一是关于福建五环实业20236万元土地出让金未缴交。经催缴,五环实业公司已全额缴清土地出让价款。二是关于永阳地热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未及时向香米拉酒店投资公司、冠景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和润诚置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收取2014至2017年温泉使用权费170万元。已由永阳地热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全额收缴到位。三是关于2013至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公房出租应收租金欠缴289.29万元。除葛岭镇元福鳗场因2017年被征收导致租赁合同自然终止(2017年度租金0.81万元系误统),其余款项已全部催缴到位。

针对“以购买服务形式进行工程建设”。总共涉及12个项目,截至今年6月底,通过归还贷款解除政府购买服务协议37050万元,剩余部分贷款分为三类归还:(1)财政安排归还:粮食仓储设施、葛丹公路一期工程和礼炳至渔溪公路拓宽改造、沙浮棚户区改造等3个项目,合计贷款余额37400万元;(2)待土地出让后分期归还:葛岭村田中地块土地整治、城峰镇刘歧汽修厂周边地块土地整治等2个项目,合计贷款余额19800万元;(3)由企业及股东分期回购:福建省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福州段)、污水处理厂(一期)和配套管网、城峰镇刘岐村村民住宅小区(南区水厂安置房)、大樟溪自行车道及配套设施建设、青云山水厂建设、温泉村改造安置房、第二自来水厂等7个项目,合计贷款余额44175.7万元。

3.关于新农合基金监管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针对“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不规范”。县卫计局联合福州医保永泰管理部与县病案质量控制中心,已对巡视组提出的永泰县东南医院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改指导。目前该院新农合补偿资料已全部补齐并规范存档到位。今后,由县卫计局医政医管科负责牵头组成联合督查组,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

针对“住院费用管理不严”。一是对医疗费用进行线上监管。今年1月起,将新农合参合人员信息整合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医疗费用纳入福州市医疗行为在线监控系统管理。通过网络智能审核及现场稽核,发现东南医院存在“降低住院标准”“不合理诊疗、不合理用药、超标收费、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对东南医院予以扣款21060.84元。二是加强监督监控。加强对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特定期间发生的医疗保障医疗费用明细及相关病情记录等进行日常审核,要求东南医院每月上报上月出院病人的《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身份核对表》,医保中心随机电话抽查回访确认住院事实及医疗费用情况;在东南医院医疗收费处加装视频监控,并入福州市医保中心监督监控系统。三是开展药品流通核查。县卫计局组织人员对东南医院开展核查,查实该院存在药品电子报表库存与实际库存量不符的问题,县卫计局对该院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该院健全药品进出、报损等相关制度,加强药品管理人员培训。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2017年12月省委巡视组对我县开展巡视工作以来,我县纪委监委收到省委巡视七组移交的各类问题线索101件。其中,检控类信访件合计100件,涉及乡科级32件。上述101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

巡视整改以来,已对96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乡科级21人),立案54人(乡科级6人);已给予党政纪处分26人(乡科级5人),留置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人;综合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42人(诫勉谈话3人,廉政提醒谈话20人,批评教育19人),其中乡科级15人;组织处理1人。

(一)党政纪处分情况

1.白云乡星联村原党支部书记谢世钢截留、私分种粮直补资金,给予立案审查并开除党籍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同安镇文际村原党支部书记朱良钗、原报账员朱必海截留、私分种粮直补资金,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原主任檀怡晏违规报销私车油费,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县国土局原局长廖可嵩为商贸物流园变更土地等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清凉镇村尾村原党支部书记林小平私分市农科院拨款(实为虚报冒领示范基地项目款用于送礼),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大洋镇珠洋村村主任余世林、计生管理员余莲芳截留私分应当发放给群众的补助款,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大洋镇麟阳村原党支部书记蔡仕婵截留上级下拨给群众的粮食直补款五年共计53093.42元,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大洋镇下苏村原党支部书记张琦生、原党支部书记张雄、原村主任华增统、原报账员华敏锋截留生态林补偿金,分别给予张琦生、张雄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华增统、华敏锋党内警告处分。

9.盖洋乡乡长黄盛、副乡长郑向导违规发放津补贴,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0.县林业局副局长王星违规报销差旅费,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1.洑口乡祥銮村原党支部书记柯清育、村主任柯福池截留挪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村其他项目开支,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2.同安镇尾林村原党支部书记黄炳珠截留侵吞村民农业补偿金和生态林补偿款,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3.永泰县公安局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带到二楼办公室做笔录,导致嫌疑人跳楼受伤,县公安局已对二名责任民警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关于反映民警林滨酒驾问题,县公安局已对林滨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14.白云乡陈家村干部徐东芬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使用村财,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5.大洋镇珠洋村副主任余能钻截留私分应当发放给群众的补助款,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6.大洋镇青峰村村主任陈仕永、原村干部兰应谷对青峰村违规发放津补贴负有责任,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二)诫勉谈话情况

1.县政府办原副主任叶知瑞未正确履行职责,监管不严,对车牌号为闽AF7083、闽AF6793、闽ANQ197的三部公车2014年至2016年的燃油费和维修费明显偏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2.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义文对违规发放津补贴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3.城峰镇东门居委会主任黄建清在东门社区综合服务站装修项目中违反文件规定未进行公开招投标,以及对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不到位,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三)留置情况

白云乡原财政所工作人员连德钊、白云乡寨里村原党支部书记揭忠敬、白云乡星联村原党支部书记谢承忠截留私分种粮直补资金,对三人采取留置措施,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和说明

1.还有80个行政村没有有线电视

针对巡视发现的“全县还有88个行政村没有有线电视”的问题,经过前一段时间的努力,截至目前已完成其中8个行政村的有线电视联网建设,尚余80个行政村未彻底整改到位,正在全力推进整改。下一步,我县将根据各村的不同情况,从两个方面实施整改:一是采用接收卫星电视信号的方法,由县广电局统一采购并组织施工队伍,为尚未接通有线电视的80个行政村的留守村民免费发放和安装卫星电视接收机,并随时提供免费维修、更换、补发机器的服务,确保全部留守村民能够在家收看到上星频道。二是结合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补齐民生短板工作,加大投入力度,并积极与省广电网络集团合作,探讨应用无线传输等新技术全面接通有线电视信号。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31日

2.尚未收回向福州科环高新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出借的470万元财政资金

针对巡视发现的违规向福州科环高新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出借920万元财政资金,还有570万元未收回的问题。经过整改,我县已收回向美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出借的100万元财政资金。还有未收回的470万元财政资金,整改情况是:(1)县旅游事业局已与天门山生态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就还款问题签订补充协议,该公司已启动还款程序,从今年7月2日起分4期返还120万元借款,每期30万元,到11月2日全部还清。(2)福州科环高新环境保护公司尚有350万元尾款未还清,县政府已与该公司进行谈判,就还款达成初步共识;县政府拟对提前中止《永泰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日处理量150吨)BOT协议》造成的福州科环高新环境保护公司损失进行经济补偿;待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并结算经济补偿费用后,福州科环高新环境保护公司即履行还款责任。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31日

(二)下一步整改措施

在省委巡视办和省委巡视七组的悉心指导下,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全县各级党员干部深受教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得到增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不断提升,永泰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发生了积极的变化。虽然我县的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仍需加大力度、不断深化。下一步,县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按照省委巡视办和省委巡视七组的指导意见,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韧劲,持续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推动永泰各项事业加快发展。

一是树牢“四个意识”,加强政治建设。全面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组织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实施“红色领航工程”,教育引导全县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好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

二是致力标本兼治,抓实后续整改。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深入反思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开展延伸整改,从彻底整治不良现象、切实根除问题隐患的更高站位,推动巡视整改工作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对基本完成及仍在整改的问题,紧盯时间节点,加压督查督办,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以巡视发现问题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建章立制、严格制度落实,切实防止各种问题反弹回潮,全力把巡视整改成果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

三是压实主体责任,净化政治生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各项要求,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足功夫,不断巩固和提升巡视整改工作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按照“五抓五重”要求,发挥好县委巡察利剑作用和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是坚持统筹兼顾,推动成果转化。坚持抓整改就是抓发展、促提升的理念,把巡视整改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围绕高质量发展和实现总量赶超的目标,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全面深化改革、破解发展瓶颈、改善民生福祉的实际行动,努力建设更加美丽、幸福的新永泰,为建设新福建、新福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4857769;通信地址:中共永泰县委办公室,邮政编码:350700;电子邮箱:ytxwbdqk@163.com。

中共永泰县委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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