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临安区看守所会见律师哪里找,临时律师看守所会见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2 13:23:40
法律服务平台“利用全国律师信息虚假宣传”?北京市监部门回应 | 今日法治硬核


法律服务平台“利用全国律师信息虚假宣传” ?

北京市监部门正调查


8月30日,浙江六善律师事务所律师潘均在其个人社交平台发布了一篇题为《怒了!靠“白嫖”全国律师赚钱?这两家公司涉嫌虚假宣传,幕后老板竟是北京大律师》的文章称,一家名为“法先生”的法律服务平台,在未获得授权情况下,擅自将包括他在内的全国各地众多律师的信息在相应平台进行展示,疑似冒用其他律师名义接案;此外,对各地律师的介绍信息,亦存在诸多错误。


这一文章引发了法律界的强烈关注。当日,北京市律师协会、深圳市律师协会先后发布声明表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律师的信息进行虚假宣传,涉事法律服务平台应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

法律服务平台“利用全国律师信息虚假宣传”?北京市监部门回应 | 今日法治硬核

↑“法先生法律大数据”微信小程序页面

8月30日、31日,记者多次拨打涉事法律服务平台的座机及相关负责人手机,但电话始终无法接通。

9月1日上午,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呼家楼市场监管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已经收到针对“法先生”的相关举报投诉,市场监管部门正在开展调查,“昨天工作人员已经去了涉事公司,目前尚未正式立案。”


来源 | 红星新闻

●全国政法要闻●

最高检:首次对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跨省交叉巡回检察

2022年第二批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组已于近日进驻,首次对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跨省交叉巡回检察。9月1日,记者从最高检了解到,本批次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由安徽、天津检察机关组成巡回检察组,对浙江、辽宁的有关监狱和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现场检察。

公安部:“百日行动”已侦破涉渔涉砂类刑事案件1300余起

记者在公安部9月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全国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以来,公安部结合正在推进开展的“长江禁渔”和打击长江非法采砂犯罪专项行动,已侦破涉渔涉砂类刑事案件13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00余人,打掉团伙150余个,查扣涉案船舶170余艘,涉案金额1.1亿余元。

法律服务平台“利用全国律师信息虚假宣传”?北京市监部门回应 | 今日法治硬核


公安禁毒部门“百日行动”已抓获3341人,缴获毒品1313.2公斤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公安禁毒部门闻令即动,紧密结合禁毒“清源断流”行动,坚持对毒品犯罪露头就打、主动进攻。截至7月31日,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258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341名,缴获各类毒品1313.2公斤、易制毒化学品72.1吨。


●地方政法要闻●

河北:“百日行动”已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2.76万名

公安部部署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以来,河北省公安厅高度重视,组织指挥全省公安机关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坚持“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哪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全面落实打、防、管、治各项措施。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刑事案件2.7万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2.76万名,在全省范围内迅速形成了高压震慑态势。

杭州警方破制售假冒名牌服装案:假LV成本两百直播间售价几千

贴上路易威登、巴宝莉、爱马仕等国际知名品牌的商标标志后,通过网购平台直播带货等方式制售的假冒名牌服装达数十万件。9月1日,杭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这起余杭区蒋某某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目前,犯罪嫌疑人蒋某、胡某等10人已被余杭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热点新闻●

业主发现新房里住着8位租客,系原房产销售伪造合同出租

近日,家住苏州的潘先生夫妻来到杭州临安区青山湖科技城看4年前购买的新房,发现房子里竟住着8位租客,报警后了解到“出租方”竟是当年的房产销售潘某某。9月1日,记者从杭州临安警方获悉,潘某某因涉嫌诈骗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四川手机报声明:未发布过“摆渡人”被拘留相关信息

近日,网络流传一张截图,截图文字为“四川手机报:成都警方通报,‘摆渡人’王某某因寻衅滋事,被拘留15日,罚款1000元。”四川手机报声明,从未发布此消息,截图应是被他人篡改发布的虚假信息,请各位读者勿轻信谣言,以四川手机报官方发布信息为准。


法律服务平台“利用全国律师信息虚假宣传”?北京市监部门回应 | 今日法治硬核


●案件聚焦●


非婚生双胞胎因户口问题无法上学,法院快审快结把监护权判给外婆

近日,浙江义乌市法院快立快审快结了一起申请变更监护人纠纷案,将非婚双胞胎小宇、小皓的监护权判给了外婆周某,解决了双胞胎兄弟因户口问题无法上学的问题。9月1日,小宇、小皓顺利进入义乌某小学就读。

男子因“自考无答案可抄”要培训机构退费,法院驳回:于法无据

江苏南通市的李伟(化名)为提升学历报名某培训机构课程,自诉因“无答案可抄”未能全部通过自考本科的科目,将培训机构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培训费用。南通如皋市法院近日一审驳回了李伟的诉求。目前判决已生效。


整理 | 王菁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