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佳木斯虚假广告罪律师哪里找,「微案管」佳木斯市检察机关开展“指尖检察宣传日”为律师服务迈入“微时代”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2 11:16:47

“各位律师,你们好!你的手机绑定我们的微信平台了吗?这是我们的宣传手册,我们今天专程送上门来,希望能给你们律师执业带来一些便利。”这一幕发生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的律师事务所里。

「微案管」佳木斯市检察机关开展“指尖检察宣传日”为律师服务迈入“微时代”「微案管」佳木斯市检察机关开展“指尖检察宣传日”为律师服务迈入“微时代”

7月20日,佳木斯市检察机关两级院案管部门上下联动,统一深入到本辖区内34家律师事务所开展“指尖检察宣传日”活动,全市检察机关案管部门负责人带队将专门印制的“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手册”送到律师手中,现场仔细向律师讲解微信平台具体功能,提供注册和操作指导,对律师们提出的申请异地阅卷等事项所需手续及操作流程进行耐心解答。向律师发放包括注册步骤、使用功能、微信平台二维码、全市各级案管部门电话等内容的宣传册100余份,得到了律师的一致欢迎和称赞。自此,佳木斯市检察机关为律师服务迈入“微时代”。

「微案管」佳木斯市检察机关开展“指尖检察宣传日”为律师服务迈入“微时代”

佳木斯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树伟强调,在律师接待工作方面,案管部门全体干警要把学习作为终身习惯,不但要通过“学”夯实理想信念,进一步在厚植为民情怀方面实现常态化;更要在“做”这个关键上做好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不断推进新型检律关系深入发展。

「微案管」佳木斯市检察机关开展“指尖检察宣传日”为律师服务迈入“微时代”

全国检察机关微信平台的运行,实现了检察机关对律师主动推送案件信息从“网上公开”到“掌上公开”的飞跃,自微信平台上线以来,佳木斯市检察院案管处承担起总牵头任务,主动作为,通过微信、微博等多种媒介渠道,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提高社会认知度和利用率。

「微案管」佳木斯市检察机关开展“指尖检察宣传日”为律师服务迈入“微时代”

据了解,此次佳木斯市检察机关为律师提供服务更是从以往的“迎进来”转变为现在的“走出去”,与律师“零距离”接触,通过现场指导、答疑解惑,保证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微信平台的有效推广;通过主动征求律师事务所及部分一线办案执业律师对检察接待工作的意见建议,畅通检律沟通渠道,了解一线办案执业律师对接待工作的新需求,得到了律师届的一致好评,为全市今后更好地开展律师接待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微案管」佳木斯市检察机关开展“指尖检察宣传日”为律师服务迈入“微时代”

十个基层院深入本辖区同步开展了“指尖检察宣传日”活动

「微案管」佳木斯市检察机关开展“指尖检察宣传日”为律师服务迈入“微时代”「微案管」佳木斯市检察机关开展“指尖检察宣传日”为律师服务迈入“微时代”

(佳木斯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处供稿)

=============================================================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手册

↓↓↓

【原标题:「微案管」佳木斯市检察机关开展“指尖检察宣传日”为律师服务迈入“微时代”】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