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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机女为赢官司找律师完整版,真实离婚律师故事簿在线阅读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2 06:17:51

“女律师讲故事”板块,是周慧群律师将自己录制的节目、接手的案件、接待的咨询,以“讲故事说法律”的形式向大家呈现,每个故事都是独特的,但却反映着普遍现象,其中涉及到的法律点有新颖、有难点、有争议、有期待,周慧群律师的风格向来都是把枯燥的法条,结合自己丰富的办案经验用通俗的语言来表达,希望每一个故事都能给你们带来帮助,这也是周慧群律师的初衷所在。

女律师讲故事八——离婚计中计

左:周慧群律师 右:主持人梁樱子

角色设置:(人物全是化名)

郝大宝:35岁,做点小生意,与妻子潘晓倩结婚7年没有孩子,与胡丽出轨

潘晓倩:33岁,郝大宝的妻子,工作狂,一直不要孩子,因此与丈夫有矛盾

胡丽:23岁,郝大宝的情人,年轻貌美、心机女。

杨轩:潘晓倩的前男友,因为潘晓倩父母的反对而遗憾分手。

娇娇:胡丽的大学同学兼闺蜜。

故事梗概:

结婚7年一直不要孩子,郝大宝与妻子潘晓倩的感情亮起红灯。借着做生意的机会,郝大宝偷偷找了情人胡丽,而潘晓倩则与前男友杨轩偶然相遇、深陷对方的纠缠。在胡丽的蛊惑下,色迷心窍的郝大宝决心要与潘晓倩离婚,期间不仅给胡丽在市区买了一套房子,甚至还签订了一份“忠诚协议”,承诺“如果一年内不离婚,就赔偿情人六十万元青春损失费”。为了不给妻子多分财产,胡丽给郝大宝出了个“坏点子”:引诱杨轩“以同学聚会”的名义,灌醉潘晓倩、趁机制造出轨的证据,从而强迫她“净身出户”,好在杨轩打心里尊重潘晓倩,那天虽然潘晓倩醉的不省人事,但杨轩并没有作出越剧的事情,但还是被郝大宝一路尾随追到酒店,强行录下了“捉奸视频”。在离婚拉锯期间,眼见潘晓倩痛苦万分,杨轩将郝大宝和胡丽的阴谋告诉了潘晓倩,并且主动帮郑颖寻找律师、掌握证据。


  • 周律师法律分析

  • 一、主持人:这郝大宝还挺壕,上来就给情人写下了60万青春损失费的保证书。周律师,青春损失费有没有法律效力?

【周律师说】首先“青春损失费”并不是一个法律术语,也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对其予以保护,另外在本案件中这60万元的青春损失费保证书是因不正当的两性关系而产生,而且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婚姻自由,有违公序良俗,所以这份保证书没有法律效力。而且即使郝大宝将来支付青春损失费,因使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作为郝大宝的妻子潘晓倩也有权起诉要求返还。

  • 二、主持人:为了跟妻子离婚,这郝大宝和情人还真是不择手段啊,又是谈判合作又是跟踪捉奸。周律师我想问一下,刚才郝大宝所谓的“捉奸视频”,在以后的离婚诉讼中,能不能作为潘晓倩有过错的证据呢?

【周律师说】首先需要看这份证据是否是合法有效的证据,只有合法有效的证据才能够被法院认可,因在本案件中,这份所谓的“捉奸视频”是郝大宝通过擅闯酒店拍到的,那么其效力就有待商榷,可能会因侵犯到了他人受法律保护的私密空间,证据取得方式违法而无效;另外即使该份证据有效,因捉奸视频仅能够显示潘晓倩和杨轩同在一个房间,以及潘晓倩的沉睡不醒,并不能直接证明潘晓倩有过错,还需要其他的证据予以佐证。

  • 三、主持人:那假设潘晓倩确实出轨了,且郝大宝也有证明来证明,那是不是郝大宝的目的就能够实现呢?

【周律师说】在本案件中,郝大宝和胡丽之所以选择捉奸,目的有两个,一是达到离婚的目的,二是证明潘小倩有过错,在离婚时让其少分或者不分财产。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出轨并不是法定离婚的理由,也不是让潘晓倩在离婚时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法定理由,只是法院在判决时会适当酌情照顾无过错方。

在我代理的很多离婚案件中,就多会被问道“是不是一方出轨就可以让他净身出户呢?”其实是大部分人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出轨”两个概念理解错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不仅是法定离婚的理由,而且在离婚过程中无过错方还可以主张损害赔偿,但“有配偶者和他人同居”指的是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与偶尔的、隐蔽的婚外性行为比如出轨有本质区别。

  • 四、主持人:真相大白,蒙在鼓里的潘晓倩终于认清了郝大宝的真实面目,下定决心要离婚。潘晓倩和郝大宝没有孩子,俩人主要的纠纷就在财产分割上,这也是郝大宝和情人最在乎的事儿。那么周律师,在这场离婚官司中,谁能获得更多的财产呢?

【周律师说】首先本案件中郝大宝的行为就符合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在财产分割时,就会酌情照顾潘晓倩的利益,而且潘晓倩还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 五、主持人:还有个问题,当时郝大宝给胡丽买了一套房子,还记在了胡丽名下,那么针对这套房子该如何处理呢?

【周律师说】首先郝大宝和胡丽的婚外同居违反了《婚姻法》的禁止性规定,郝大宝的赠予行为也是基于与胡丽的不正当关系,显然不是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未经妻子潘晓倩的同意,擅自处理共同财产,侵犯了潘晓倩的财产利益,也有悖公序良俗,所以赠予行为无效。另外,根据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共有的一般原理,夫妻对全部财产不分份额的共同享有所有权,所以郝大宝的赠予行为应当为全部无效而非部分无效,胡丽应当返还全部购房款。

周律师寄语:结婚自由,离婚亦自由,做一个坦坦荡荡的人,去坦坦荡荡的离婚吧,起码对得起曾经真的爱过,不是吗?


作者:周慧群,未经授权不得引用、转载,但欢迎转发分享

作者介绍:

周慧群,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律师,济南优秀律师,全国首个反家庭暴力维权联盟公益律师,全国首个老年普法维权大篷车公益律师,山东电视台《律政俏佳人》栏目特邀律师,《说闻解字》栏目特邀律师,济南电视台《今晚不关机》栏目特邀律师,《有么说么》栏目特邀律师,《生活看法》栏目特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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