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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找什么样的人结婚,律师会找什么样的人结婚呢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1 23:30:12

在我们的认知中,「黄牛」大多活跃在购买火车票、网红店排队的身影里。

哪里有需求哪里就有黄牛的身影,但万万没想到,南京市秦淮区法院宣判了一起离奇案件:丁某在18个月内4次「假结婚」。

这就是赤裸裸的「结婚黄牛」,最近被南京市秦淮区民政局列入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名单。


男子当「结婚黄牛」,18 个月内与四名女子闪婚闪离 | 广盛律说

婚姻是神圣的,如果一旦掺杂利益,那这段感情势必会变质!

在我从业的这些年,假离婚假结婚的事情屡见不鲜!经常遇到当事人哭哭啼啼地找到律所,说自己上当受骗。

当我们问其原因,有的说为了买首套房假离婚、有的为了获取更多的拆迁款假离婚、有的为了孩子上名校和老公假离婚,和自己的姐夫「假结婚」,还有些为了所谓的低保福利假离婚……

结果无论是「假结婚」还是「假离婚」的,最后都被对方拒绝离婚或者复婚,弄假成真,感觉自己被欺骗。当你为了利益通过婚姻来破坏规则,就应该想到难道只允许你算计规则,不允许对方算计你吗?

在北京,我办理过几起为了户口「假结」或「假离」的案件,不可否认,在一线城市很常见,大部分人只看到了潜藏的利益,却忽略了其中的风险。


男子当「结婚黄牛」,18 个月内与四名女子闪婚闪离 | 广盛律说


「假结假离」大部分是为了房子or户口那点事!


如今的房子变成了一种政策性商品。买的人限购,卖的人交税。

为此,一些市民为了满足购房条件或者规避税费而选择铤而走险的「假离婚」,尤其在北上深杭等一线城市,近些年甚至出现了轰轰烈烈的「离婚潮」。

户口也是很多人为了留在这个城市的终极目标,尤其是北沪深杭这些高度发达的一线城市,人们婚后将面临更多现实的问题,很多人的婚姻就渐渐变成万米高空走钢丝一般。

为了户口,甚至不惜铤而走险,以「假」结婚或「假」离婚的方式,去钻政策的空子。

男子当「结婚黄牛」,18 个月内与四名女子闪婚闪离 | 广盛律说

我们曾经经手过一个「假离婚」案子,双方为了学区房假离婚,结果闹到最后变真离了。按照假离婚时拟定的离婚协议,夫妻共同的房产分割给了女方,我方当事人想要追回这套房产,自己先提了个「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被驳回了,万般无奈之下找到了我们。

在我们团队的指导下,再一次立案起诉,我们协助当事人收集了证据、梳理了购房资金来源,并一步步推动诉讼进展,看似简单的流程,却历时了将近2年的时间,所幸最终我们帮他争取到了满意的房产份额。

且不说我们经手的案例,给大家数一数这些年出现的新闻事件吧!

男子当「结婚黄牛」,18 个月内与四名女子闪婚闪离 | 广盛律说

夫妻买学区房假离婚

上海一对夫妻约定「假离婚」买学区房,男方以离婚补偿款名义向女方转账近300万用以购房。没想到买好房后,妻子却不肯复婚了,丈夫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法官最终审理认定离婚已成事实,但财产分割协议无效,男方最终败诉。

男子当「结婚黄牛」,18 个月内与四名女子闪婚闪离 | 广盛律说

男子为儿子上学假结婚

2020年,北京西城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假结婚案件:一男子为儿子上学「假结婚」,离婚后不迁出户口。最终女方拿着双方签订的协议起诉法院,被法院认定该协议无效。


「假结婚」或「假离婚」,背后的风险有哪些?

从律师角度来看,「假结婚」或「假离婚」的风险实在太大!

两个并没有感情基础的人,只是为了某个特殊的利益而结婚,一旦结婚后因为利益引发纠纷,势必会对另一方工作和生活产生巨大的困扰和影响。

不管是「假结婚」还是「假离婚」,人心的变动远比政策风险更大,收获的损失也远比争取的利益更多!


法律上没有「假结婚」or「假离婚」一说,假结=真结,假离=真离!


男子当「结婚黄牛」,18 个月内与四名女子闪婚闪离 | 广盛律说


「假结婚」购房后,对方拒绝离婚,则实际购房人可能还要通过司法诉讼等方式才能达到目的。

不仅浪费时间和金钱,同时也会给当事人的生活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假结婚」或「假离婚」都会带来很多意外风险,比如债务纠纷和继承纠纷!


男子当「结婚黄牛」,18 个月内与四名女子闪婚闪离 | 广盛律说


「假结婚」是夫妻双方内部之间的约定,不具有对抗外部的债权人的效力,「假结婚」很可能为自己带来潜在的债务风险。

「假结婚」后,如果没有做特殊的财产约定,夫妻财产是公有制,财产多的一方会承担相应的风险。如果一方遭遇意外,那么另一方便取得对方所有财产的部分继承权,带来一定的继承风险。

而「假离婚」之后的变数更是很难去控制,即便是复婚,经过这么一次折腾,已经分割的财产不再是双方的共同财产,而变成了一方的婚前财产,若再次离婚,另一方的利益必然受损。

无论是「假结婚」还是「假离婚」,签订的协议很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男子当「结婚黄牛」,18 个月内与四名女子闪婚闪离 | 广盛律说


很多「假离婚」的案件中,有的当事人会在协商「假离婚」时签一份「假离婚协议」,载明双方是「假离婚」,离婚期间所买的房产仍属于共同财产。

如果有这样的协议,也无法规避法律风险,因为该协议本身会被认定无效,而不能约束任何一方。

还有些当事人为了户口「假结婚」,约定的其他落户协议约定,很大程度会被法官认定为无效。比如北京有个女博士帮丈夫落户北京约定离婚就赔1000万的新闻。

这样的协议也有可能会违背公序良俗,若法院认可该协议效力,将给社会确立不良范例,因此法院有必要对这种契约自由进行规制。




婚姻不易,无论是「假结婚」还是「假离婚」,不仅有违诚信,破坏社会管理秩序,而且对双方都存在巨大的法律风险。

最为重要的是婚姻不是儿戏,不应为了利益而轻易地进行「假离婚」,否则很可能人财两空。


男子当「结婚黄牛」,18 个月内与四名女子闪婚闪离 | 广盛律说

还记得电影《我不是潘金莲》, 说好了假离婚以逃避计划生育、多分一套单位房,结果复婚没等到,丈夫却跟别人结了婚。李雪莲走了10年告状路,只为证明,那次离婚,真的是假的。

不过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我们相信这种所谓的「政策性婚变」会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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